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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文化部关于同意丹麦、英国合唱团体到北京演出的批复
  • 【发布单位】文化部
  • 【发布文号】文市函〔2006〕1296号
  • 【发布日期】2006-07-07
  • 【生效日期】2006-07-07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文化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化部关于同意丹麦、英国合唱团体到北京演出的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丹麦、英国合唱团体到北京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6〕1296号)




北京市文化局:
你局京文外[2006]549、551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保利文化艺术有限公司邀请丹麦少女合唱团一行45人、英国少女合唱团一行51人,于2006年7月到北京中山音乐堂参加“打开音乐之门――2006年暑期系列音乐会”的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六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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