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哈尔滨市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4-02-19
- 【生效日期】2004-02-19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哈尔滨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关于哈尔滨市200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哈尔滨市200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04年2月19日在哈尔滨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哈尔滨市财政局局长 席长青
各位代表:?
受市政府的委托,我向大会报告200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4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
一、200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按财政快报统计(下同),2003年全市财政一般预算总收入完成135.3亿元,比上年增长14.8%,其中,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76.4亿元,按可比口径增长16.2%。地方财政一般预算主要收入项目完成情况是:增值税收入12.1亿元,增长13.3%;营业税收入23.5亿元,增长17%;个人所得税收入3.5亿元,按可比口径增长28.1%;企业所得税收入5.6亿元,按可比口径增长5.4%;城市维护建设税收入4.5亿元,增长9.6%;农业税收入4.2亿元,增长3.4%。
全市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完成121.6亿元,比上年增长14.9%。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是:基本建设支出2.3亿元,增长22.7%;企业挖潜改造资金支出6.6亿元,增长38.4%;科技三项费和科学支出3.2亿元,按可比口径增长15.9%;支援农业生产等支出6.1亿元,增长20%;教育支出22.6亿元,按可比口径增长13.2%;抚恤社救费和社会保障补助支出12.4亿元,增长5.6%;行政管理费支出13.8亿元,增长16.1%;公检法司支出10.5亿元,增长9.2%;城市建设维护费支出16.4亿元,增长29%。
市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36.9亿元,按可比口径比上年增长14.5%。主要收入项目完成情况是:增值税收入6.7亿元,增长12.2%;营业税收入12.9亿元,增长11.5%;个人所得税收入1.8亿元,按可比口径增长33.3%;企业所得税收入1.5亿元,按可比口径下降25.9%;城市维护建设税收入3.5亿元,增长7.6%;契税收入2.1亿元,增长31.2%。
市本级一般预算支出完成51.5亿元,比上年增长11.2%。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是:基本建设支出 1.6亿元,增长12.5%;企业挖潜改造资金支出4.4亿元,增长35.7%;科技三项费和科学支出2.3亿元,按可比口径增长13.7%;支援农业生产等支出1.4亿元,增长17.6%;教育支出3.1亿元,增长19.3%;抚恤社救费和社会保障补助支出7.9亿元,按可比口径增长7.6%;行政管理费支出5.3亿元,增长17.2%;公检法司支出5.3亿元,增长8%;城市建设维护费支出4.8亿元,增长8.6%。
按现行财政体制测算,全市实现了财政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为完成2003年财政预算任务,全市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大力增收节支,积极推进财政改革,加强财政监督管理,促进了全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
(一)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和资金导向作用,支持了经济发展。一是大力扶持企业生产发展和科技进步。投入各项资金4.6亿元,重点支持哈药集团、哈轴集团、哈飞实业等财源骨干企业和九州电气、光宇实业等民营科技企业发展。安排科技资金1亿元,支持了科技攻关、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等项目。为促进外贸企业发展,拨付资金429万元,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和对出口地产品给予奖励。针对"非典"疫情影响,认真落实国家、省和市有关优惠政策,减免税费和基金1.2亿元。二是支持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认真贯彻执行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各项优惠政策,落实扶持资金4523万元,支持企业改组改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55户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中的财务处理工作,推动国有资本有序退出。支持企业主辅分离和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为哈纺织印染厂等8户企业拨付分离企办校教育经费568万元,减轻了企业负担。三是大力支持农业发展。投入资金6000万元,支持农田水利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抵御自然灾害和抗风险能力;加快农业经济结构调整,投入资金8920万元,大力发展绿色农业,加快畜牧业规模化养殖步伐,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重点,加大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力度,投入资金2.4亿元,完成国家立项59个;筹集资金1.1亿元,支持小城镇基础设施、通乡公路建设,提高农村城镇化水平;加大扶贫开发力度,解决革命老区300个村屯人畜饮水难问题。四是加大区县财源建设推进力度。制定区县财源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资金管理办法和考核评比实施细则,全面推进区县财源建设。安排财源建设专项资金2500万元,用于区县招商引资补助和项目贷款贴息,培植立区、立县重点财源建设项目。
(二)积极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保证了重点支出需要。一是保证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发放。把保"吃饭"放在首位,严格实行"工资专户"制度,加强资金调度,确保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按时发放。贯彻落实国务院调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及离退休费标准政策,认真搞好测算,多方筹措资金,保证资金及时到位。二是保证社会保障和行政政法支出。积极筹措并及时拨付资金27.4亿元,保证了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需要。拨付资金1.4亿元,积极落实下岗职工再就业补贴政策,成立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开展了贷款担保业务工作。保证行政政法支出需要,市本级政法机关办公经费按照高于一般行政机关一倍以上标准予以安排,投入专项资金支持了110指挥中心更新改造、"严打"整治、反恐演练等工作开展。三是保证防治"非典"资金需要。全市各级财政部门积极筹措资金,拨付防治"非典"资金1.1亿元,保证了疫情防治、救助、科研等方面资金需要,为全市抗击"非典"斗争取得胜利提供了有力资金保障。四是推进教育事业发展。全市教育投入24.7亿元,重点保证了教师工资发放;实施了第五批行业规划改造,维修改造中小学校23所,加快中小学校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步伐;支持哈尔滨学院、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三中新校区开办和少年网站建设。五是大力支持城市建设。多渠道筹措资金4.8亿元,其中,争取上级资金2.7亿元,在年初计划以外市财政又筹措资金2.1亿元,重点支持了生态园林城市、松花江南岸风景长廊、中央大街、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站前广场、路桥工程等城市基础设施和重点工程建设。
(三)大力推进各项财政改革,加强了财政管理。一是全面推进部门预算改革。在市直127个部门574个单位全面试编部门预算,选择30个部门上报人大审议,强化了预算约束。积极推进区县部门预算改革试点。二是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市本级非税收入全部纳入直缴范围,预算外收入统筹比例在上年基础上提高了5个百分点,在6个区实现了非税收入直缴财政,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非税收入管理。三是加快建立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在区县本级和161个乡镇全面开展了改革试点工作,共经办各种业务34.5万笔,金额27.3亿元,拒付不合理支出2509万元,有效规范了行政事业单位支出行为,增强了区县政府资金调控能力。认真做好启动市级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筹备工作。四是继续扩大政府采购规模。深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进一步规范采购行为,全市完成政府采购金额7.4亿元,比上年增长61%,节约资金1亿元,节支率12%。五是进一步深化农村税费改革。下调了常年产量和计税价格,农民整体负担比上年减少6200万元,比改革前减负40%,基本实现了"村村减负、户户受益"。
(四)强化财政财务监督管理,严肃了财经法纪。一是完善财政财务监督管理办法。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意见》、《关于加强我市各项专项资金(基金)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收缴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等规章制度,强化财政财务监督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开展专项资金检查工作。组织开展13项专项资金检查,查出违纪资金1.7亿元,对违纪问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严肃处理,并提出了整改建议。三是强化会计监督管理。开展《会计法》执法检查工作,对教育部门所属的5所学校、城建系统5个部门进行了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会计基础工作薄弱、资产不实等问题进行了处理。加大建账监管工作力度,对7区建账监管工作进行了检查。四是加强行政事业收费管理工作。与有关部门配合,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了检查,取消了29项自立收费项目,并按照国家和省文件精神,取消和调整部分收费项目,减轻了企业负担。
各位代表,2003年我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的看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与其他副省级城市相比,我市财政收入规模小、增幅低。在15个副省级城市中,我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规模位居第11位,增幅居第12位。二是县域经济发展不平衡,部分县财政收入增长缓慢。受严重自然灾害和县级企业经济效益较低等因素影响,有3个县(市)没有完成全年预算任务。县级财政收入增幅差距较大,有的县(市)收入增幅达30%以上,有的县收入呈负增长,县级财政困难仍很突出。三是财政资金供需矛盾突出,财政压力较大。受"非典"等政策性减收因素和农业自然灾害影响,我市财政收入增量不足,而保证工资、社会保障、城市综合整治和各项事业发展支出增加,财力十分紧张。
二、2004年财政预算安排情况?
200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发展的重要一年,也是我市全面振兴老工业基地的起步之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据有关部门预计,2004年我市生产总值增长12%,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1.5%,经济的加快发展将相应带动财政收入的增长。在看到有利因素的同时,也要看到财政仍面临很大困难。一是贯彻落实国家对八大行业购置机器设备实行增值税抵扣、实行出口退税机制改革、降低农业税税率等政策将减少我市财政收入。二是在财政支出方面,除了原有职工工资、社会保障、城市建设、支农、科技、教育等重点支出需要保障外,今年支持企业和经济体制改革力度加大,需要财政承担必要的改革成本;推行社会保障体系改革试点、支持解决"三农"问题、完善社会公共卫生防御体系都需要大量增加财政支出,财政支出压力将进一步加大。
针对以上形势,2004年我市预算安排总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努力快发展,全面建小康,振兴哈尔滨"目标要求,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以振兴老工业基地为核心,大力发展财源经济,做大财政收入"蛋糕",努力提高财政收入占GDP、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和区县(市)级财政收入占全市财政收入的比重,完善公共财政体系,财政支出向困难群体、"三农"、支持再就业和教育、科技、社会保障等公共支出倾斜,大力增收节支,积极推进各项财税改革,加大财政监督管理力度,为实现广大群众根本利益多办实事,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和2004年我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按财政体制计算,2004年全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安排82.3亿元,按可比口径增长9%。主要收入项目安排情况是:增值税收入12.5亿元,增长3.6%;营业税收入26.8亿元,增长13.7%;企业所得税收入5.6亿元,增长2.6%;个人所得税收入4.2亿元,增长19.3%;农业税收入3.7亿元,下降10.6%;国有企业亏损补贴1.5亿元,下降1%;教育费附加2.4亿元,增长8%。
全市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安排103.5亿元,按可比口径增长7%。主要支出项目安排情况是:基本建设支出2.6亿元,增长6%;企业挖潜改造资金支出4.5亿元,增长10.6%;科技三项费和科学支出2.8亿元,增长15%;支援农业生产等支出4.3亿元,增长10.4%;教育支出23亿元,增长10.2%;抚恤社救费和社会保障补助支出4.9亿元,增长12.6%;行政管理费支出12.1亿元,增长5.2%;公检法司支出10.3亿元,增长6.4%;城市建设维护费支出11.6亿元,增长5.4%;总预备费 1.8亿元,下降6.3%。
市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安排38.6亿元,按可比口径增长7%。主要收入项目安排情况是:增值税收入7.3亿元,增长8.8%;营业税收入14.1亿元,增长8.7%;企业所得税收入1.3亿元,与上年持平;个人所得税收入2亿元,增长10%;契税收入2.4亿元,增长12.1%;国有企业亏损补贴1.5亿元,与上年持平;罚没收入1.8亿元,与上年持平;教育费附加2.1亿元,增长7%。
市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支出43亿元,按可比口径增长6.2%。主要支出项目安排情况是:基本建设支出1.8亿元,与上年持平;企业挖潜改造资金支出2.8亿元,增长14.6%;科技三项费和科学支出1.9亿元,增长9.1%;支援农业生产等支出1.7亿元,增长7.3%;教育支出3.3亿元,增长7.3%;抚恤社救费和社会保障补助支出2.7亿元,增长23.8%;行政管理费支出4.5亿元,增长5.5%;公检法司支出5.2亿元,增长5.5%;城市建设维护费支出2亿元,增长5.5%;总预备费1.2亿元,与上年持平。
按以收定支的原则,2004年全市及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是平衡的。
?
三、完成2004年预算任务的主要措施?
围绕落实市人大本次会议提出的各项任务,2004年将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认真落实和运用国家财政政策,全力支持老工业基地振兴。一是积极做好资金和政策争取工作。抓住国家出台振兴老工业基地财税优惠政策和适当调整长期建设国债力度、结构的机遇,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评估测算,争取国家在转移支付和国债扶持上给予最大限度的支持。同时,我市设立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专项资金,加大对国有企业技术改造、产品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的扶持力度。二是支持实施社会保障体系改革试点。做好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工作,对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核定落实经济补偿金,承担改革成本。配合国家做好社保改革试点工作,搞好测算,落实资金来源。三是积极做好企业办社会分离工作。认真落实国家有关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企业自办学校分离等政策,保证资金及时到位,帮助企业卸包袱。
(二)大力发展财源经济,千方百计把财政收入"蛋糕"做大。一是积极运用财政政策,支持财源骨干企业发展。对各项基金、资金要进行重新整合,综合运用、充分发挥税收政策、财政投入、贷款贴息、担保等财政杠杆作用,吸引更多的民间资本、信贷资本和外国资本投入,放大财政支持经济发展的效应和规模,重点培育、做大做强年纳税额千万元、亿元以上的财源骨干企业。二是大力支持发展民营经济,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大力支持非国有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公用事业以及法律法规没有禁止的其他行业和领域,全面落实民营企业在投融资、税收、土地使用、对外贸易等方面与其他企业享受同等待遇涉及财政方面的政策,努力为民营经济发展创造宽松的政策环境,建立民营企业贷款担保中心,解决民营企业贷款难、融资难的问题,重点扶持和培育科技型、外向型民营企业发展。三是继续大力推进区县财源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省对县(市)财源建设实行的财政鼓励、资金支持和扶强帮弱政策。市财政各项支农资金要集中投入,支持区县财源建设项目,扩大招商引资,以扩大开放促进区县财源建设深入开展。
(三)努力增收节支,提高财政对公共支出的保障能力。一是加强收入征管。协调配合税务部门,加强对重点税源的监控,深入挖掘收入潜力,依法治税,严厉打击偷逃骗税等各种涉税违法犯罪活动,做到应收尽收,确保收入任务完成。强化农业税收征管,认真执行农业税公示制度,完善征收手段,规范征管行为,全面完成农业税收任务。加强非税收入管理,运用计算机网络信息化手段实现收费票据管理与资金管理的有机结合,从源头控制收入。对非税收入实现全口径预算管理,将所有土地资金纳入预算或实行财政专户管理,堵塞漏洞,增加非税收入。二是保证重点支出。坚持"一要吃饭,二要建设"的方针,保证职工工资发放,继续做好"两个确保"和"低保"工作,做到应保尽保,切实解决困难群众生活问题。保证农业、科技、教育支出按法定比例增长。努力提高卫生、文化、城市建设等公共支出的保障程度,多为广大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积极构建应对突发性公共事件防范机制,设立公共卫生防御支出、城市建设贷款风险资金等应急资金,落实防范措施。三是大力压缩弹性支出。坚持艰苦奋斗,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强化预算约束,一般性支出要继续实行零增长,从严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和培训中心建设项目,严格控制公务用车配置标准,大力压缩会议费、接待费和各种形式研讨会等弹性支出,切实降低政府运行成本。大力支持事业单位改革,按照《哈尔滨市事业单位改革方案》的要求,严格界定财政供给范围,切实减轻财政负担。
?
(四)大力支持解决"三农"问题,促进城乡统筹发展。一是切实做好相关政策落实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取消农业特产税、降低农业税税率、粮食补贴由对流通环节的间接补贴改为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等政策,搞好调查测算,研究制定相关措施,确保农民真正受益。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做好化解乡村债务、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完善农村义务教育体制等相关配套工作,防止农民负担反弹。二是支持农村经济社会事业发展。调整农业支出结构,加快畜牧业发展,促进农业和畜牧业的主辅换位。进一步抓好农业综合开发工作,优先扶持绿色特色农产品主产区和粮食主产区建设。大力支持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教育、文化、卫生等方面的新增支出主要向农村倾斜,加大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力度,大力推进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全面改造乡镇级卫生院,重点解决好农村扶贫、贫困弱势群体生活保障等问题,逐步缩小城乡社会事业发展差距。三是推进农村城镇化建设。发挥财政资金导向作用,运用市场机制,加大小城镇基础设施、通乡公路建设投入,完善载体功能,促进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
?
(五)深化财政支出管理制度改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一是推进和完善部门预算改革。进一步充实部门预算改革内容,扩大生产性建设资金纳入部门预算范围,报送人大审议的部门预算数量增加到60个,增强预算执行刚性。在区县(市)全面推进部门预算改革试点。二是加快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步伐。在市本级进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试点,尽快启动国库支付中心工作,实现集中支付和授权支付相结合,确保规范运作。三是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深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建立健全政府采购运行机制,逐步扩大工程、药品、服务类采购项目范围和规模,提高政府采购占财政支出的比重,加大区县政府采购工作推进力度。
(六) 坚持依法行政,强化财政财务管理和监督。一是坚持依法理财,依法行政。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预算法》、《会计法》等法律法规,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断提高依法理财的自觉性。二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建立健全政府内外债管理制度,完善债务预警监测机制,有效防范政府债务风险。三是建立健全财政监督责任制。进一步完善财政监督体系,做到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相结合,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形成涵盖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的财政监督工作机制。四是加大财政财务监督管理力度。坚持以促进经济发展为中心,围绕财政管理、财政改革和社会各界关注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堵塞漏洞,整顿和规范财经秩序。?
各位代表,完成2004年财政预算任务对于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让我们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监督,抢抓机遇,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全面完成本次会议确定的各项财政工作任务而努力奋斗!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最新法律法规
- -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密码防线——《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颁布一周年工作情况综述-
- -互金协会发布网络小额贷款机构反洗钱行业规则-
- -中国人民银行法将大修 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 -疫情防控北京经验升级为法规-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比利时王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塞浦路斯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巴塞尔公约〉缔约方会议第十四次会议第14/12号决定对〈巴塞尔公约〉附件二、附件八和附件九的修正》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