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商务部公告2004年第29号
  • 【发布单位】商务部
  • 【发布文号】商务部公告2004年第29号
  • 【发布日期】2004-06-22
  • 【生效日期】2004-06-22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商务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商务部公告2004年第29号

商务部公告2004年第29号

对原产于美国、日本和韩国的进口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进行反倾销调查




003年7月1日,商务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美国、日本和韩国的进口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进行反倾销调查。被调查产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号为:90011000。
鉴于本案情况较为特殊和复杂,商务部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将本案的调查期限延长6个月,即截止日期为2005年1月1日。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二00四年六月二十二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