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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关于开展“2004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 【发布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发布文号】国质检质联[2004]313号
  • 【发布日期】2004-07-15
  • 【生效日期】2004-07-15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关于开展“2004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关于开展“2004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国质检质联[2004]3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宣传部、质量技术监督局、发改委(厅)、经贸委(厅)、总工会、团委,国务院有关部门,中国质量协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全国总工会和共青团中央根据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的要求,决定于2004年9月在全国开展质量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指针,以做强自主品牌、提升质量竞争力为主线,动员和引导全社会“共铸诚信”,形成人人关心质量、重视质量、参与质量月活动的氛围,促进产品质量和质量管理水平的提高,推动我国经济协调健康发展。

二、活动主题

2004年质量月活动的主题定为:“人人创造质量,人人享受质量”。

三、全国统一部署的活动

(一)9月1日召开中国名牌产品暨全国质量管理先进企业、先进个人表彰大会。表彰质量管理先进、产品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企业和为质量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

(二)拟制作全国质量月电视特别节目(专题晚会)。举办“中国制造与世界名牌”宣传活动。在10类产量达到世界第一、质量达到国际同类产品先进水平的中国名牌产品中,开展争创世界名牌产品的活动。

(三)举办“第十二届中国质量论坛暨推行全面质量管理25周年大会”。总结我国质量管理经验,发布 “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国家标准,引导企业追求卓越质量、提高竞争实力。

(四)开展“质量专家企业行”活动。各地组织质量专家深入企业开展咨询和培训服务。国家质检总局和中国质量协会将对东北老工业基地、西部地区企业和民营企业实施培训和重点指导。

(五)举办2004年全国质量月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各级质量管理协会联合有关部门统一于9月4日(周六)在各地开展“质量宣传咨询服务日”活动。围绕质量月活动主题,重点开展提高质量意识,宣传名牌产品、免检产品、出口免检产品、原产地标识产品、原产地域保护产品和3C认证、食品准入、汽车缺陷召回制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等,开展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展示活动。

(六)召开第三届中美质量研讨会。

(七)继续深入推进“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促进生产企业和服务行业提高质量,推动全社会加强质量诚信建设。

(八)广泛发动职工群众和青年推进创新创效活动,积极争创“青年岗位能手”和“全国职工创新示范岗、创新能手”,开展“青年岗位能手兴质量”、“青工技能振兴计划”、“合理化建议”、“QC小组质量攻关”等活动。

(九)紧紧围绕以关系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主题,突出食品、农资、建材三个重点,组织集中打假行动,从源头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违法活动。同时,坚持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相结合,与名优产品生产企业联合开展“打击假冒,保护名优”活动。

(十)制作以“人人创造质量,人人享受质量”为主题的全国质量月电视公益广告,印发质量月宣传材料。

四、活动要求

(一)质量月活动是在政府有关部门的倡导和部署下,动员全社会尤其是广大企业积极参与、旨在提高全民质量意识、提高质量水平的一年一度的专题活动,既要加强宣传力度,又要注重实际效果。各地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质量工作目标,因势利导,集中力量推进质量兴市、名牌战略工作,重点解决老百姓关心的质量问题和消费者反映强烈的质量问题。

(二)各地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动员企业围绕质量月主题,开展各种形式的活动,让企业在质量月活动中唱主角。不但要动员制造业企业,还要动员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电信、银行、交通运输、餐饮服务等服务行业的企业参与质量月活动。在职工中广泛开展“读一本质量知识书籍、开一次QC小组成果发布会、提一条合理化建议、分析一次质量事故、开展一次顾客满意评价、举办一期质量工程师培训班”等活动。

(三)新闻单位要及时宣传报道质量月期间的一些重大活动。开辟专栏宣传质量月活动,重点宣传国家名牌战略、企业创名牌的经验及成效,引导企业争创名牌产品,引导消费者和全社会开展“品牌爱国运动”,宣传倡导使用中国名牌产品。

(四)各地可根据今年质量月活动主题,制作公益广告,印发宣传材料,加大宣传力度。

五、其他有关事项

(一)由主办单位组成“2004年全国质量月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家质检总局质量管理司。

(二)各地区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保证工作顺利开展。除全国统一部署的活动外,各地区、各行业及广大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各种活动。

(三)各地、各行业开展质量月活动的情况要及时总结上报。在全国质量月活动结束后将对质量月活动组织好、成效显著、总结及时的单位予以表扬。


附件:2OO4年全国质量月活动宣传口号


二○○四年七月十五日



附件:
2004年全国质量月活动宣传口号



树立科学发展观 提升质量竞争力

人人创造质量 人人享受质量

质量赢得市场 诚信铸就品牌

追求卓越质量 创造世界名牌

坚持以质取胜 提高竞争实力

质量在我手中 用户在我心中

采用先进标准 提高产品质量

关注质量 关爱生活

共铸诚信 建设小康

提升全民质量意识 引导大众质量消费

构建质量诚信体系 建设安全健康环境

产品是企业的形象 质量是企业的信誉

从源头抓好质量 实现可持续发展

树立质量法制观念 提高全民质量意识

破坏环境浪费资源可耻 保护环境珍惜资源光荣

深入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努力提高产品质量

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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