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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建设部关于2004年度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 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 【发布单位】建设部
  • 【发布文号】建质安函[2004]112号
  • 【发布日期】2004-11-03
  • 【生效日期】2004-11-03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建设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建设部关于2004年度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 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建设部关于2004年度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
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建质安函[2004]112号)




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

根据《关于印发 <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实施细则> 的通知》(建质函[2004]189号)和《关于2004年度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质安函[2004]85号)要求,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工作已进入实施阶段。为保证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关于考核程序及时间安排

1、考核与换证申报,时间为2004年11月8日前。要求如下:

(1)考核申报

企业登录“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网站(www.jzaq.net),点击“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按钮进入后,填写《申请表》、《申请名单》和《报考人员名单》,进行本企业三类人员的考核申请,打印后加盖企业公章。通过网络上报我部,3日内将盖章的《申请表》、《申请名单》和《报考人员名单》各一式两份及附件材料送达考务中心。

(2)换证申报

企业登录“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网站,点击“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按钮进入后,填写换证人员《申请表》和《申请名单》,进行本企业三类人员的换证申请,打印后加盖企业公章。通过网络上报我部,3日内将盖章的《申请表》、《申请名单》各一式两份和以下材料送交考务中心进行换证申请:

1)本企业三类人员换证申请名单(见附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2)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原件);

3)换证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2、领取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准考证及换证人员新证,时间为11月18日~11月19日,地点在考务中心。

3、安全生产知识考试,时间为11月23日~11月24日。计算机考试为11月23至24日,笔试于23日上午,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4、通过“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网站发布考试成绩和补考人员名单,时间为11月29日~12月1日。

5、补考人员考试,时间为12月2日,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于11月29日~12月1日通过“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网站公布。补考人员持原准考证参加补考。

6、通过“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网站公布补考成绩,时间为12月4日。

7、领取考核合格人员证书,时间为12月9日~12月10日,地点在考务中心。

8、通过“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网站公布取得考核合格证书的三类人员名单,时间为12月10日起。

二、其他事项

1、补考不通过的,或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本次考试的三类人员,参加2005年度三类人员考试。

2、省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颁发时间在2004年8月30日前的方可到我部换证,换证后原证不再退回。已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的不在换证之列。

3、以上考核程序及时间安排如有调整,我司将在“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网站上及时公告,请各企业严格按照以上规定进行工作部署,保证企业三类人员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换证申请名单

建设部
二○○四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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