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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机局关于加强农机安全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 【发布单位】哈尔滨市
  • 【发布文号】哈政办综[2004]83号
  • 【发布日期】2004-12-04
  • 【生效日期】2004-12-04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哈尔滨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机局关于加强农机安全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机局关于加强农机安全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哈政办综[2004]83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市农机局《关于加强农机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四年十二月四日

关于加强农机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

哈尔滨市农业机械管理局

(2004年12月2日)

为切实加强农机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黑龙江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农机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近年来,我市农业机械化水平迅速提高,到2004年,全市农机保有量达217024台,比1999年翻一番,有力地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业结构调整。但是,随着农机数量的增加和农机安全监管难度的加大,农机安全问题日益突出。据统计,2004年1月至10月,全市共发生农机事故35起,死亡7人,重伤3人,报废机具4台(件),直接经济损失近50万元,与上年相比,农机事故和死伤人数均呈上升趋势。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农机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站在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讲政治、保稳定的高度,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进一步增强做”好农机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黑龙江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采取坚决有效措施,推动农机安全生产局面好转,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加强监理队伍建设,完善安全管理网络,保证农机安全生产。各级农业(农机)主管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做好新形势下的农机安全管理工作。一是努力建设一支保障有力、装备科学、素质优良、业务过硬的农机监理队伍。严格执行农机监理岗位准入制度,不符合录用条件、未经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农机监理员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农机监理工作。二是加强农机安全管理网络建设。市农机安全监理部门要加强对区级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垂直管理和对县(市)级农机监理工作的指导与监督:县(市)级农机安全监理站要加强对乡(镇)级农机监理分站的领导,配备专职农机监理人员,充实一线执法力量。三是加大装备投入,提高信息化、网络化水平,配齐配全农机监理专用车辆、检测设备、安全管理器材和执法标识,增强农机监理快速反应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开展创建“农机安全村"活动,从源头上防止农机安全事故的发生。创建“农机安全村”活动是一项民心工程,是从源头上抓好农机安全生产的有效途径。各级农业(农机)部门要以创建“农机安全村”活动为载体,加强服务,转变作风,重心下移,以行政村为单位,采取综合措施保障农机安全,并充分发挥“农机安全村”的辐射、带动作用,形成人人懂农机安全、个个讲农机安全的良好氛围。一是建立健全村级农机安全管理组织,鼓励、支持并指导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自愿成立安全协会组织,积极开展村内农机安全管理工作。二是落实村内农机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台帐,签订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书。三是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农机安全政策法规和农机安全知识,增强安全意识。四是积极为农机户提供技术和信息服务,指导农机户进行农业机械的安全技术保养和维护,消除安全隐患,促其增强遵章守法、安全使用农业机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特别是重特大农机事故的发生。

四、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促进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农机安全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农机生产、销售、使用、维修和管理各个环节,必须建立和完善协作机制,及时解决农机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保证安全管理工作有效开展。纠风办、三乱办等部门要大力支持农机监理部门依法开展农机安全执法活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与农业(农机)部门密切配合,依法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实施安全检查和违章处罚,相互通报工作情况;公安、司法部门要依法加大对无牌上路、无证驾驶、农机事故逃逸者和构成犯罪的责任人的查处力度;教育部门要将农机安全教育纳入农村中、小学校法制教育内容,普及农机安全生产知识;新闻单位要大力宣传农机安全法律、法规,用典型事例教育广大农民群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把农机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工作日程,加强对农机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和协调;农机安全监理部门要重点抓好农机牌证管理和农机安全教育培训,加强执法监督工作,尤其要加强对农机在乡级以下道路行驶的安全监管,有针对性地开展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防止农机事故发生,保证农机安全生产。

五、加强领导,明确职责,严格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农机安全生产关系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是社会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对农机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一是落实农机安全责任制。各级农业(农机)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作为农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将农机安全管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准确掌握农机安全生产动态,认真研究解决农机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农机监管工作顺利开展创造必要条件;要建立健全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监督一级的安全生产责任机制,确保责任落实。二是加强农机安全责任目标管理。各地区、各 有关部门要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人;要严格目标管理考评,落实激励和约束措施,对责任心不强、监管不力、措施不到位、发生农机事故处理不当,特别是对重、特大农机事故不及时上报、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者的责任。三是加强农机监理部门自身建设,改善农机监理手段,提高农机安全监理技术服务水平。农机监理部门要履职尽责,积极探索建立农机安全管理长效机制,采取集中整治与日常管理相结合的方式,依法监管农机生产作业安全;农机监理人员要努力提高依法行政和技术服务水平,严格执法,文明执法,为创建“平安哈尔滨”、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快速、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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