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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农业部公告第443号
  • 【发布单位】农业部
  • 【发布文号】农业部公告第443号
  • 【发布日期】2004-12-24
  • 【生效日期】2004-12-24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农业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农业部公告第443号

农业部公告第443号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用新生物制品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审查,批准北京海淀中海动物保健科技公司的猪瘟耐热保护剂活疫苗等五种制品(见附件1)为兽用新生物制品,现核发《新兽药证书》,并发布此五种制品的制造及检验试行规程(见附件2)、质量标准(见附件3)、使用说明书(见附件4)。试行规程和质量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其生产、检验、经营等方面的管理工作执行《兽用生物制品管理办法》的规定。

特此公告

附件:1.新生物制品品种及研制单位名单
2.制造及检验试行规程(略)
3.质量标准(略)
4.使用说明书(略)

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 1:

新生物制品品种及研制单位名单

新生物制品名称

研制单位

类别

猪瘟耐热保护剂活疫苗 (兔源)

北京海淀中海动物保健科技公司

三类

猪瘟耐热保护剂活疫苗 (细胞源)

北京海淀中海动物保健科技公司

三类

鸡痘耐热保护剂活疫苗

北京海淀中海动物保健科技公司

三类

鸡传染性支气管炎耐热保护剂活疫苗

北京海淀中海动物保健科技公司

三类

鸡传染性法氏囊病耐热保护剂活疫苗

北京海淀中海动物保健科技公司

三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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