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甘肃省
- 【发布文号】甘政办发〔2004〕150号
- 【发布日期】2004-12-27
- 【生效日期】2004-12-27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甘肃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我省开展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我省开展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
(甘政办发〔2004〕150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陇南行署,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各单位: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省人口状况不断发生变化。为了摸清2000年以来我省人口数量、构成以及居住等方面的变化情况,研究未来人口状况的发展趋势,为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提供客观准确的依据,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省政府决定2005年在全省开展1%人口抽样调查。
这次调查将在全省所有县区(市)进行,抽取约7000个调查小区,调查对象为小区的全部人口,共约70万人左右。调查内容主要包括住户的基本情况和个人的年龄、性别、受教育程度、职业、迁移流动、生育、社会保障、住房情况等指标。调查时点为2005年11月1日零时。
这次调查是一次重要的大规模人口调查,需要强有力的领导、广泛的社会动员、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支持。为此,省政府决定成立甘肃省1%人口抽样调查领导小组,负责此次调查的领导和组织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统计局,有关调查工作的具体安排,由省统计局负责落实。市、县两级人民政府都要建立相应的机构,切实加强对调查工作的领导。有关部门要加强配合,认真负责,确保调查任务的顺利完成。
人口抽样调查工作涉及面广、任务繁重,调查指导员和调查员需要从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村、居委会和社区)人员中选调,有的还要从社会上临时招聘。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动员各有关方面积极参加,确保选调和招聘人员的质量。开展调查所需经费,由各级财政分级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使用。
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附件:甘肃省1%人口抽样调查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长徐守盛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副组长张力学省政府副秘书长
朱文兴省统计局局长
王幸省公安厅副厅长
李建国省人口计生委副主任
张瑞民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成员王泉清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吴仰东省财政厅副厅长
季文平省民政厅助理巡视员
王廷德省工商局副局长
陈波省统计局副局长兼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最新法律法规
- -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密码防线——《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颁布一周年工作情况综述-
- -互金协会发布网络小额贷款机构反洗钱行业规则-
- -中国人民银行法将大修 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 -疫情防控北京经验升级为法规-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比利时王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塞浦路斯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巴塞尔公约〉缔约方会议第十四次会议第14/12号决定对〈巴塞尔公约〉附件二、附件八和附件九的修正》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