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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商务部公告2008年第83号
  • 【发布单位】商务部
  • 【发布文号】商务部公告2008年第83号
  • 【发布日期】2008-10-10
  • 【生效日期】2008-10-10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商务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商务部公告2008年第83号

商务部公告2008年第83号

关于2009年农产品和工业品出口配额总量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和《出口商品配额管理办法》,现公布2009年农产品和工业品出口配额总量。凡符合条件的配额申请人可按相关规定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委(厅、局)、商务厅(局)或直接向商务部提出申请。商务部受理申请的时间为2008年11月1日至11月15日。

附件:2009年农产品和工业品出口配额总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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