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广东省
- 【发布文号】粤府办〔2005〕3号
- 【发布日期】2005-01-11
- 【生效日期】2005-01-1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广东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三峡移民安置稳定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三峡移民安置稳定工作的通知
(粤府办〔2005〕3号)
各有关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2004年8月,最后一批三峡库区外迁农村移民(以下称三峡移民)顺利迁入我省,经过5年的努力,我省已完成接收安置三峡移民任务,9007名三峡移民到我省安家落户。目前,三峡移民逐渐适应安置地环境,生产生活秩序基本正常,思想日趋稳定。但由于各方面原因,三峡移民安置的稳定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部份移民由于不适应迁入地环境及自身条件限制,在发展生产和务工经商方面遇到不少困难,致使小部分移民回流三峡库区;少数移民法制观念、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引发群体事件,影响当地社会安定。为实现国家提出的“迁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致富”的移民安置目标,进一步做好我省三峡移民管理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三峡移民安置管理工作的领导。各有关市、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三峡移民安置工作的艰巨性、长期性和复杂性,把移民稳定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三峡移民安置管理机构经费,保持移民管理队伍的稳定。各级三峡移民安置管理机构工作人员要转变工作作风,克服畏难急躁情绪,牢固树立移民工作无小事的观念,加强对移民安置镇、村工作的指导协调,落实安置政策、帮扶措施,把三峡移民稳定和发展生产作为工作重点,把工作做深、做细。要加强和完善基层管理工作制度,把三峡移民纳入正常的村民管理,帮助其尽快融入当地社会。要通过建立和完善党团组织、村镇干部、当地村民三级挂钩联系三峡移民户制度,进一步加强三峡移民管理工作。
二、深入做好三峡移民的思想政治工作。要通过各种方式教育三峡移民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迁入地乡规民约,增强法制观念,帮助移民消除“特殊公民”的心态,克服“等、靠、要”的思想,树立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观念,坚定重建美好家园、勤劳致富的信心。要树立三峡移民先进典型,发挥三峡移民骨干的作用。安置地领导和挂钩联系户干部要及时掌握移民的思想动态,帮助三峡移民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难。要做好三峡移民来信来访工作,把问题解决在基层,避免三峡移民群众越级上访、群体上访。
三、积极帮扶三峡移民发展生产,解决生产、生活出路。要针对三峡移民的实际情况,进行分类指导、具体帮扶,建立三峡移民后期扶持机制,因地制宜制定三峡移民帮扶措施和优惠政策,解决三峡移民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加强对三峡移民的技能培训,帮助他们掌握致富的技术和本领,引导三峡移民从事农业生产,开展多种经营,发展二、三产业。积极推荐三峡移民进厂打工,扩大就业门路,逐步增加经济收入。着力注意解决好三峡移民中的老、弱、病、残和特困户的生活问题。
四、坚持依法管理三峡移民。在加强三峡移民思想教育工作的同时,对少数三峡移民的违法行为要严格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同时将处理的情况与结果向广大三峡移民通报,切实做好思想稳定工作。
五、加强三峡移民房屋质量管理工作。对三峡移民反映的房屋质量问题,各安置地要认真对待,及时解决,对确因施工造成的漏水、裂缝等质量问题要尽快进行修复;对三峡移民提出有关房屋建设的不合理要求要进行说服教育;对少数三峡移民随意搭建、扩建的房屋、设施,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妥善处理;切实规范三峡移民自建房屋行为,确保移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2005年春节将至,各安置地政府要认真细致地做好三峡移民安置稳定工作,及时掌握三峡移民思想动态,防止三峡移民群体性事件发生,确保社会稳定。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五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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