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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科学技术部关于开展2004年度全国科普工作统计的通知
  • 【发布单位】科学技术部
  • 【发布文号】国科发政字〔2005〕17号
  • 【发布日期】2005-01-13
  • 【生效日期】2005-01-13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科学技术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科学技术部关于开展2004年度全国科普工作统计的通知

科学技术部关于开展2004年度全国科普工作统计的通知

(国科发政字〔2005〕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厅(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主管单位: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同意科技部执行科技统计报表制度的函》(国统函[2004]189号)的批复,科技部负责组织和实施全国科普工作统计。现将《全国科普工作统计实施方案》发给你们,请根据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加强领导,统筹安排,认真组织落实。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1. 全国科普工作统计是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以及第三次全国科普工作会议要求的重要举措,是在2003年试行全国性科普工作普查基础上的第一次正式全社会统计,具有数据量大、协调面广等突出特点。要做好这项工作必须充分发挥各级科普联席会议及有关单位的联动作用,各有关部门要相互协调,密切配合。科技主管部门有关领导要给予足够的重视,认真做好部门间的协调工作,确保统计工作的顺利完成。
2. 全国科普工作统计有很强的时效性。各省科技厅和有关部门要做好工作计划,把它作为2005年的一项重点工作认真对待,提前做好经费和人员方面的安排。在2005年3月1日前,以书面形式将科普工作统计的布置情况和联络员名单上报科技部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司。
3. 各省市和各有关部委要结合2003年的统计情况做好2004年度的科普统计培训工作,科技部将对各省科技厅和有关部委具体负责科普统计的同志进行业务培训。
4. 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具体负责全国科普工作统计的数据收集、审核和汇总等工作。
5.为及时了解和掌握各地、各部门的工作动态,协调和把握科普统计的进度和工作质量,请随时将有关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和工作经验等信息以专报的方式报送科技部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二OO五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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