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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兑现2004年度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决定
  • 【发布单位】甘肃省
  • 【发布文号】甘政发〔2005〕9号
  • 【发布日期】2005-01-27
  • 【生效日期】2005-01-27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甘肃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兑现2004年度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决定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兑现2004年度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决定

(甘政发〔2005〕9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2004年,全省各级政府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以发展抓项目、改革抓企业为重点,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及工作部署,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经济社会继续保持了良好发展态势。经考核验收,全省大部分市州都较好地完成了与省政府签定的2004年度目标管理责任书规定的各项任务。为表彰先进,促进工作,省政府决定,兑现2004年度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命名酒泉市、张掖市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市”,对完成责任指标较好的张掖、平凉、酒泉、兰州等4个市各奖励10万元。鉴于计划生育目标责任考核到县区市,对县区市的奖惩,由省人口委提出奖惩意见报省政府审定后进行兑现。
二、对完成国土资源工作目标责任成绩突出的定西、平凉、张掖、天水、酒泉、白银等6个市各奖励5万元。
三、对全面完成环境保护工作目标责任考核指标的庆阳、酒泉、张掖、嘉峪关、定西、天水、临夏、武威等8个市州各奖励5万元。
四、对完成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目标任务成绩突出的白银、定西、张掖、嘉峪关、酒泉、天水等6个市各奖励5万元。
五、对全面完成安全生产任务的陇南、武威、定西、天水、庆阳、兰州、临夏等7个市州各奖励5万元;对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兰州、嘉峪关、陇南、平凉等4个市及在消防工作中完成任务较好的平凉、酒泉、白银、定西、张掖等5个市各奖励5万元。
希望受表彰奖励的市州继续巩固和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其他市州要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学习先进,寻找差距,改进工作。要狠抓落实,努力开创工作新局面,为促进我省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做出新贡献。

二○○五年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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