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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加快中低产田改造建设我省粮食主产区高标准基本农田的通知
  • 【发布单位】河南省
  • 【发布文号】豫政办 〔2005〕14号
  • 【发布日期】2005-02-06
  • 【生效日期】2005-02-06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河南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加快中低产田改造建设我省粮食主产区高标准基本农田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加快中低产田改造建设我省粮食主产区高标准基本农田的通知

(豫政办 〔2005〕14号)




各省辖市、有关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了集中打造我省粮食生产核心区域,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省政府决定,从今年起集中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加快粮食生产大县中低产田改造,建设我省粮食主产区高标准基本农田。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省委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若干政策意见》(中发〔2005〕1号)精神,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集中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向粮食主产区倾斜,以粮食生产大县为重点,着力加强中低产田改造,改善农业基本生产条件,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进一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特别是粮食生产能力,促进粮食稳定增产、农业综合增效、农民持续增收,为保证国家粮食安全做出贡献。

二、农业综合开发重点县(市)的选择与确定

依据全省121个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县(市、区)2001-2003三年平均粮食总产量、粮食商品量及2003年耕地面积、中低产田面积四项指标,选择粮食产量在5亿公斤以上、商品量在3亿公斤以上、耕地面积130万亩以上、中低产田面积100万亩以上的24个县(市)作为农业综合开发重点县(市),分别是:滑县、浚县、封丘县、濮阳县、许昌县、郾城县、唐河县、邓州市、方城县、永城市、虞城县、夏邑县、商水县、太康县、郸城县、淮阳县、鹿邑县、正阳县、新蔡县、上蔡县、泌阳县、西平县、固始县、息县。

三、集中资金,重点投入

将中央、省现有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资金集中70%,用于24个农业综合开发重点县(市)(以下简称重点县),连续三年投入,实行规模开发,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重点县及所在省辖市要按照国家现行农业综合开发市、县财政配套规定,足额落实应配套资金。重点县要通过规划引导、统筹安排、整合农业投资,集中用于农业综合开发。国家、省财政投资与市、县财政配套及整合资金数额不得低于4∶1。市、县(市)具体配套比例由各省辖市政府研究后,报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备案。

各重点县要按照农业综合开发农民投工投劳的有关规定,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开展农业综合开发的新机制、新办法。要严格区分加重农民负担与农民自愿投工投劳改善自己生产生活条件的政策界限,引导农民对直接受益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投工投劳。

国家和省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资金除集中70%用于重点县外,其余30%的资金,也要结合我省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本着突出重点、规模开发的原则,着重围绕优质粮食生产基地、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建设,集中资金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四、建设标准、建设内容与目标

按照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新制定的土地治理项目建设标准,对拟开发项目区进行水田林路综合治理,工程、生物、农业和科技措施综合配套,使项目区农业基本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抵御自然灾害能力显著增强,农业科技贡献率达到领先水平,农业特别是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大幅度提高,建成稳产高产、旱涝保收、节水高效的高标准基本农田。项目区与非项目区明显区别,平原地区项目区建成田成方、林成网,渠相通、路相连,旱能浇、涝能排,农机化,科技优,可持续发挥效益的高标准基本农田。――水利建设内容和标准。通过科学规划灌排工程,合理布局新打配套机电井、修建拦河坝、蓄水池、埋设地下管道、硬化灌溉渠系、配套田间桥涵等设施,使项目区达到灌、排、蓄、保相结合,河、库引水灌区、渠道及附属建筑物形成体系,斗、农、毛渠畅通,建筑物及附属设施配套齐全;确保灌溉保证率不低于75%,排涝标准不低于5年一遇,主要建筑物防洪标准不低于10-20年一遇。

――农业建设内容和标准。通过土地平整、测土配方施肥、改良土壤,修建配套田间道路,用补助方式吸引农民购置耕作、收播机械,建立良种繁育基地,强化植物保护,促进机械、农艺、生物措施的综合运用;达到项目区土地肥沃,田间主干道晴雨畅通,良种覆盖率100%,农业机械化程度80%以上。

――林业建设内容和标准。本着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的原则,按照每个网格200-400亩要求,着力新建和完善农田林网,使项目区达到生态防护要求,使平原地区的农田防护林控制面积达到宜建林网面积的85%以上。

――科技建设内容和标准。重点做好仪器购置、先进适用农业新技术的示范与推广、优质农产品新品种的引进,组织科技人员搞好技术服务,加强技术培训,使农业科技贡献率达到55%。

各重点县通过三年集中开发,要使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特别是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显著提高,农业综合效益明显增加,农民收入较快增长,在全省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中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认真规划。各有关市、县政府要充分认识搞好农业综合开发、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特别是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重大意义,抓住国家、省集中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支持重点县加快农业发展的机遇,明确目标和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扎扎实实抓出成效。要组织有关专家认真制定规划,并按照统一规划,认真组织实施。

(二)突出重点,发挥综合开发效益。各重点县要围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重点抓好中低产田改造。要详细勘查,连片规划,把项目区建成基础设施完善,农业科技先进,农业结构优化,服务体系健全,生态环境优美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充分发挥其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三)整合资金,加大投资。省农业综合开发部门和财政部门要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投资,加大省级财政支持力度。同时,省安排开发资金时充分体现“多配多投,少配少投”的配套保障机制,鼓励地方政府不断增加农业综合开发的资金投入。市、县要按照“资金性质不变,管理渠道不变,统一规划,各司其职,各记其功”的原则,围绕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的目标,加大资金整合投入力度。各重点县政府要按照有关政策规定,采取得力措施,充分调动项目区农民群众筹资投劳的积极性,形成开发合力,强力推进农业综合开发。

(四)围绕区域布局,为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创造条件。按照我省优质农产品区域规划,各重点县要把中低产田改造与优质专用小麦、优质专用玉米、优质水稻、优质棉花和双低油菜的优化布局相结合,与当地农业生产结构调整相结合,把项目区建成高产、优质、高效农业示范和推广基地。

(五)注重科技投入,提升科技含量。进一步加大对科技的投入力度,扩大科技示范项目的覆盖面和辐射力,实现以科技支撑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以科技项目为载体,组织农业院校、科研、推广单位的专家,在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区推广农业新品种、新技术。以项目区为基地,对当地群众积极开展农业科技培训,不断提高农民的科技素质,强化科技意识。

(六)创新开发机制,严格项目资金管理。各市、县要创新和完善竞争开发、专家评审、审批备案、资金投入和检查监督机制。认真落实项目资金公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县级财政报账制及工程管护运营制度。抓好在建项目的中期督查、竣工项目的检查验收。加大审计、财政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建立健全对重点县工作监测评价机制,对项目资金管理严格、开发成效突出、有偿资金足额回收的,加大奖励力度;对检查、验收中发现严重违规违纪问题的,坚决取消其项目县资格。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五年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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