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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和改进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的通知
  • 【发布单位】国土资源部
  • 【发布文号】国土资发〔2005〕29号
  • 【发布日期】2005-02-07
  • 【生效日期】2005-02-07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法律图书馆新法规速递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和改进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和改进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的通知

(国土资发〔2005〕2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

新《土地管理法》实施以来,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将土地开发整理作为国土资源管理的重要工作,开拓进取,真抓实干,取得了显著成效。随着各地依法行政意识的增强和执法力度的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各专项资金的征收情况越来越好,特别是中央又将土地出让金的部分收益用于农业土地开发,补充耕地的资金逐步增多,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的任务越来越重。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中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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