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
- 【发布文号】穗办[2005]2号
- 【发布日期】2005-03-01
- 【生效日期】2005-03-0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广州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转发《市文明委关于在全市开展“爱国、守法、诚信、知礼”现代公民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转发《市文明委关于在全市开展“爱国、守法、诚信、知礼”现代公民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穗办[2005]2号)
各区、县级市党委,市直局以上单位党委(党组):
《市文明委关于在全市开展“爱国、守法、诚信、知礼”现代公民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 已经市委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
2005年3月1日
市文明委关于在全市开展“爱国、守法、诚信、知礼”现代公民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
(2005年2月17日)
2004年12月,经省委同意,省文明委决定在全省开展为时三年的“爱国、守法、诚信、知礼”现代公民教育活动,并将2005年确定为“现代公民教育活动年”。这是新时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五次全会精神的新载体,是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建设和谐广东的重要举措。为深入贯彻省的部署,深入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市文明委将在全市开展为时三年的“爱国、守法、诚信、知礼”现代公民教育活动。现就此项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爱国、守法、诚信、知礼”现代公民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我市坚持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一起抓,既突出抓好城市建设、整治和管理,又注重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广大人民群众的思想道德建设呈现积极健康向上的良好态势。但也应看到,我市部分人民群众中还存在道德观念淡薄、守法意识不强、善恶界限混淆、诚信规范缺失等突出问题。这要求我们必须认真研究和解决改革发展关键时期社会利益关系调整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化解矛盾,凝聚人心;必须发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倡导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着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各区、县级市党委和政府要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政治高度,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战略高度,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全局高度,充分认识开展“爱国、守法、诚信、知礼”现代公民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要坚持把这一教育活动作为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和新时期广州人精神,增强民族凝聚力,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断提高思想道德水平的公民道德建设基础性工程;作为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实现组织群众、教育群众与群众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相结合的公民道德建设群众性工程;作为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着力点,贯穿于群众学习、工作、生产和生活,实现经常化、制度化的公民道德建设长期性工程;作为我市推动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载体、建设和谐社会主义社会的重要途径,促进我市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
二、开展“爱国、守法、诚信、知礼”现代公民教育活动的总体思路
我市开展“爱国、守法、诚信、知礼”现代公民教育活动的总体思路:以“爱国”为核心、“守法”为重点、“诚信”为关键、“知礼”为基础,以突出群众性、注重针对性、强调实效性为基本要求,抓好两个主题活动,即“讲文明、懂礼仪、守秩序”活动和“文明广州”主题系列活动,打造“四个一”精品工程,即“举办一系列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建立一批爱国主义示范基地、树立一批诚信建设示范点、编辑出版一套礼仪普及读本”,通过广泛开展群众性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有针对性地解决我市思想道德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在短期内努力使爱国主义教育、知法守法教育、诚实守信教育、知礼向善教育工作水平取得明显成效,社会风气发生显著改善,人民群众的精神风貌更加蓬勃向上,人际关系更加和谐融洽,经济社会发展更加健康协调。
三、开展“爱国、守法、诚信、知礼”现代公民教育活动的主要内容
(一)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增强爱国情感。
积极贯彻实施全省开展的“热爱祖国,建设广东”主题教育实践系列活动,使广大群众做到关注祖国的前途和命运,维护国家的独立、统一、安全和尊严,维护民族的团结;热爱祖国的历史文化和民族优良传统,具有强烈的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积极承担公民义务,时刻听从祖国的召唤;把热爱祖国、树立共同理想与敬业奉献结合起来,为我市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现代化大都市多作贡献。
1.广泛开展中华民族悠久历史、优秀文化传统和革命传统教育。注重深度挖掘广州作为岭南文化中心地、海上丝绸之路发祥地、近现代中国革命策源地和改革开放前沿地的“四地”资源,紧紧抓住我市承办2010年亚运会的契机,利用“广州一日游”、“广州工业名企一日游”等活动载体,启动“广州红色之旅”,通过新闻报道、举办展览、实地参观等形式,充分展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成就和人民群众生活发生的巨大变化,开展热爱祖国、热爱家乡教育,改革开放政策、成就教育和科普、普法等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弘扬民族精神,增进爱国情感,提高道德素养。充分利用每年的“公民道德宣传日”,组织好爱国主义、革命传统、中华传统美德和民主法制教育,形成浓厚的爱国主义教育氛围。
2.广泛开展重大节庆、纪念日爱国主义主题教育活动。充分利用法定节日、中华民族传统节日以及重大历史事件、历史人物纪念日等,举行形式多样的群众性、主题性庆祝、纪念活动,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在全市各地组织广大军民开展清明祭扫革命烈士墓活动,缅怀革命先烈,发扬优良革命传统。围绕纪念红军长征70周年、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60周年、“人民音乐家”冼星海诞辰100周年,精心组织开展群众性纪念活动,推荐爱国主义优秀合唱曲,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深入进行国旗、国歌、国徽教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坚持升挂国旗、奏唱国歌、悬挂国 徽的制度,强化国家观念。
3.充分发挥各类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作用。落实中宣部等10部委下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工作的意见》(中宣发[2004)22号),加快落实免费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政策。充分挖掘利用好本地历史文化资源和现代化建设成就,不断增加市、区(县级市)两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有条件的区、县级市可以在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联络小组的指导下,命名各自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加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建设力度。进一步完善中小学生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免费打卡制度,对学生个人持有效证件参观实行免费。要积极创造条件向社会开放公共博物馆、纪念馆、展览馆等文化设施,举办富有吸引力和感染力的陈列展览,增强知识性、参与性和趣味性。
(二)开展知法守法教育,增强法制观念。
积极贯彻实施全省开展的“学法守法,与法同行”主题教育实践系列活动,使广大群众做到有强烈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自觉维护社会稳定;正确行使公民的权利,积极履行公民的义务;人人学法、知法、守法、用法、依法办事。
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教育。结合实施依法治国、依法治市的方略,大力宣传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意义和目标要求,不断增强群众妁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意识;结合推进基层民主建设,增强群众依法行使公民权利的意识和能力;结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制建设,引导群众在经济社会活动中自觉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治原则。
2.积极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配合“四五”普法,举办社区法制讲座、法律知识竞赛、法律咨询、法制园地等多种形式的活动,向社区居民赠送法律知识读物和宣传资料,宣传普及与社区居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深入社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建立健全市民行为规范,引导社区居民增强遵纪守法意识、安全防范意识。建立健全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络,及时排查和调处各类矛盾纠纷,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扫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
3.广泛开展面向群众的法律服务。积极开展“青少年维权岗”、“三八妇女维权周”、“维护外来工权益民心工程”等活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通过法律咨询、法律援助、 “12.4法制宣传日”和开设148法律服务专线电话等形式,为群众提供各种法律服务,引导广大群众在经济交往、社会交往中,特别是在处理各种矛盾纠纷时,自觉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要求、解决利益矛盾,自觉促进社会安定团结, 自觉维护社会稳定。
(三)开展诚实守信教育,加强信用建设。
积极贯彻实施全省开展的“共铸诚信,共创文明”主题教育实践系列活动,使广大群众做到真诚待人,诚实处事,以诚立身;珍惜信誉,信守诺言,以信立业;平等竞争,以质取胜,以诚实劳动获取合法利益。
1.大力加强政务诚信建设。推行公示制、首问负责制、工作责任追究制和机关作风评议等工作制度,把诚信原则贯穿于政府履行管理、监督和服务职能的全过程,进一步规范办事程序,简化办事环节,提高办事效率,建设信用政府。
2.大力加强行业诚信建设。以诚信宣传教育为重点,制定、实施文明行业、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管理制度,进一步指导、协调、统筹全市开展文明行业创建活动。以“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宗旨,以行风建设为重点,在公安、税务、工商、燃气、供水、供电、公共交通、出租汽车、铁路、民航、环卫、风景园林、物业管理、邮政、电信、银行、医院、宾馆、旅行社、商业零售业等“窗口”行业大力开展文明行业创建活动。建立健全高效的行业投诉处理机制,开展便民利民服务,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行业风气的满意度。结合“百城万店无假货”、“质量万里行”、“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和创建“文明诚信市场”等各类活动,深入开展诚信主题宣传教育实践活动,树立“诚信兴业、文明服务”、 “诚信为本、操守为重”观念,使讲诚信成为企业普遍的自觉行为。制定诚信建设示范点工作标准和管理办法,落实示范点工作的动态管理,全面推进诚信建设。
3.大力加强社会诚信建设。开展群众性的社会诚信大讨论,引导群众自我教育、自我激励、自我约束。逐步建立个人信用档案,健全个人信用体系,积极引导人民群众讲诚信、重操守,努力使诚信建设的要求融入人们的日常生活中,使每个社会成员从一言一行、一点――滴做起,在社会做个诚信公民,在单位做个诚信员工,在家庭做个诚信成员。
(四)开展知礼向善教育,优化人际环境。
积极贯彻实施全省部署开展的“和睦相助,友爱向善”主题教育实践系列活动,使广大群众做到在家庭生活中尊老爱幼、夫妻和睦、邻里团结;在人际交往中谦恭礼让、谅解宽容、与人为善,特别是在外事交往中,重形象、讲礼仪;在社会生活中遵守规则、维护公德,同情弱者、扶贫济困,爱护环境、善待自然,推动全社会形成和睦相助、友爱向善的良好氛围,建立和谐融洽的人际关系。
1.大力开展“讲文明、懂礼仪、守秩序”主题系列活动。组织专家学者编写广州市民文明礼仪规范,联合新闻媒体开展文明礼仪宣传教育活动,举办文明礼仪电视专题讲座,制作和播出文明礼仪公益宣传片和市民文明礼仪电视专题培训,普及文明礼仪常识,规范市民言行,大力宣传实践公民道德20字基本规范。建立“城市文明监督员”队伍,参与城市文明的监督和管理。组织开展文明安全交通知识竞赛和群众性宣传教育,继续开展“文明交通”系列宣传教育实践活动。以未成年人为主题,结合“9.20公民道德宣传日”的工作部署,组织文明礼仪宣传实践活动。统筹谋划,把外来务工经商人员纳入全市公民教育活动。
2.积极开展“文明广州”主题系列活动。组织广州地区新闻媒体特别是市属各新闻单位配合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广泛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广州日报》开设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专栏,组织专访,配发系列评论;广州电视台在新闻、专题等栏目制作专题节目,精心制作播出一批公益广告;广州电台制作专栏、版块节目;大洋网、广州宣传网制作“文明广州”专栏,加大新闻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3.大力构建文明和谐社区。广泛开展创建文明镇、文明社区、文明楼院、文明家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积极组织社区义工、志愿者服务和“双关爱”(爱幼扶幼助幼、爱老敬老助老)、“手拉手”扶贫助困等活动,大力倡导团结友爱向善的社会风尚,引导群众在人际交往中相互尊重、相互谦让,在发生纠纷或冲突时彼此谅解宽容,在遇到危难时真诚相助、见义勇为,共同创造和谐美好的人际环境、生活环境。
4.大力推行文明礼仪规范。根据各地区、各行业的实际情况,发动群众讨论制订和完善文明公约、文明守则、文明礼仪规范,向社会公布、宣传,广泛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使广大群众处事有准则,言行有遵循,自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自觉建立健康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
四、开展“爱国、守法、诚信、知礼”现代公民教育活动的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把现代公民教育活动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省委九届六次全会、市委八届四次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文明委、文明办要做好指导统筹工作,精心设计,严密组织,分类指导,狠抓落实。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要发挥自身的组织优势和网络优势,积极主动开展活动,形成开展“爱国、守法、诚信、知礼”公民教育活动的骨干力量。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这项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采取有力措施,精心组织策划,要把这项活动作为全年宣传思想工作的重点内容,作为今后几年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的新载体认真抓紧抓好。
(二)注重结合实际。
要把“爱国、守法、诚信、知礼”公民教育活动贯穿到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之中,使之成为带动各项创建活动深入发展,提高全社会文明素质和文明程度的重点工程。把教育活动与创建文明社区、文明村镇和文明行业的具体实践结合起来,充实内容,创新形式,不断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影响力。把社区居民、青少年和外来务工人员都纳入教育范围,有针对性地开展活动。对社区居民,要注重从公民的基本行为规范抓起,讲礼仪、守秩序;对青少年,要注重从有益于身心健康成长的各种文体活动入手,增强爱国主义教育,塑造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对外来务工经商人员,要注重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和公德意识,引导他们形成“同饮一江水,共建文明城”的良好意识和行为。
(三)加大宣传力度。
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的作用,不断加大新闻舆论引导和监督力度,通过组织采访、开辟专栏专刊、设立投稿热线等方式,及时跟踪报道我市教育活动开展情况,充分利用各类公共场所、户外公益广告宣传牌以及街道社区宣传专栏,扩大社会宣传面。促进市民对“爱国、守法、诚信、知礼”公民教育活动的了解和支持。报刊杂志要加强组织策划,开辟专栏,追踪报道活动进展情况和群众对开展这项活动的反映,刊登一批有分量的理论文章,加强对活动的引导。市属新闻单位要组织新闻记者进行追踪报道,开设专题专栏。网站要开辟专题论坛,引导网友围绕热点问题开展讨论。各媒体要制作、刊登、播出相关内容的公益广告。
(四)树立先进典型。
要适时推出一批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知书达礼的道德楷模和大力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先进集体,充分发挥他们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典型示范作用,带动群众学习先进、赶超先进,形成浓厚的教育氛围。
(五)总结推广经验。
市文明委将确定若干个不同类型的单位作为开展“爱国、守法、诚信、知礼”现代公民教育活动的示范点。全市各部门也要抓好试点工作,及时总结、推广经验,积极探索在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同步提高公民现代文明素质的新方法、新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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