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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文化部关于同意邀请奥地利“激情爱尔兰”歌舞团来华演出的批复
  • 【发布单位】文化部
  • 【发布文号】文市函〔2005〕580号
  • 【发布日期】2005-04-15
  • 【生效日期】2005-04-15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文化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化部关于同意邀请奥地利“激情爱尔兰”歌舞团来华演出的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邀请奥地利“激情爱尔兰”歌舞团来华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5〕580号)




天创国际演艺制作交流有限公司:

你公司天演办字(2005)003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你公司邀请奥地利“激情爱尔兰”(PASSIONATE IRELAND)歌舞团一行26人,于2005年4月25日至8月31日到上海、浙江、江苏、甘肃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演出地文化行政部门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五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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