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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将宁德市金港围海工程增列入《福建省沿海滩涂围垦规划(2001-2020)》的批复
  • 【发布单位】福建省
  • 【发布文号】闽政文[2005]183号
  • 【发布日期】2005-05-20
  • 【生效日期】2005-05-20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福建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将宁德市金港围海工程增列入《福建省沿海滩涂围垦规划(2001-2020)》的批复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将宁德市金港围海工程增列入《福建省沿海滩涂围垦规划(2001-2020)》的批复

(闽政文[2005]183号)




宁德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申请将宁德金港围海工程增列入省沿海滩涂围垦规划(2001―2020年)的请示》(宁政〔2005〕文5号)文悉。经省政府研究,同意将你市金港围海工程(第一方案)增列入《福建省沿海滩涂围垦规划(2001―2020年)》。请你市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及《福建省沿海滩涂围垦投资建设若干规定》(闽政〔2002〕30号)等有关规定做好相关工作,协调好周边群众的关系,做好与已列入规划的铁基湾围垦工程的衔接。


福建省人民政府
二○○五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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