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教育部关于撤销北京京美国际学校批准文件的通知
  • 【发布单位】教育部
  • 【发布文号】教外综函[2005]47号
  • 【发布日期】2005-06-10
  • 【生效日期】2005-06-10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教育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教育部关于撤销北京京美国际学校批准文件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撤销北京京美国际学校批准文件的通知

(教外综函[2005]47号)




北京市教委:?

2004年2月,你委将设立北京京美国际学校的有关申请材料报我部审批(京教外9号)。我部于2004年4月22日正式批准开办北京京美国际学校。?

现经调查发现,北京京美国际学校在申办过程中,所提供的材料不尽真实,存在欺骗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现决定撤销北京京美国际学校的原批准文件--《教育部关于同意开办北京京美国际学校的批复》(教外综函30号)。请你委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善后工作。?

特此通知。

二○○五年六月十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