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兰州市
- 【发布文号】兰政办发〔2005〕86号
- 【发布日期】2005-06-15
- 【生效日期】2005-06-15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兰州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兰政办发〔2005〕8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局、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农牧局、市商贸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粮食局、市民委、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批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六月十五日
关于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
为了充分发挥和利用全市食品安全监管资源,建立统一、权威、高效的监督协调机制,进一步做好全市食品监管工作,保证广大群众饮食安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组织协调机制。根据地方人民政府对当地食品安全负总责的要求,市政府成立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由主管市长担任委员会主任,市政府副秘书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担任副主任,工商、卫生、质监、公安、农牧、教育、商贸、环保、粮食、财政、民族事务委员会等部门分管领导为安委会委员(名单附后)。其主要职能是: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政府有关食品安全的方针、政策;督导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落实国家和省、市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和有关食品安全的方针、政策;指导政府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制定本系统、本行业食品安全工作规划;协调实施全市食品放心工程,会同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加强食品安全方面的市场秩序整顿,实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战略任务和工作重点,分析全市食品安全形势,协调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联合行动;组织协调全市食品安全重大事件的应急处理和案件查处;负责食品安全预警和综合信息发布;负责组织食品安全大型宣传活动;对食品安全经费使用提出统筹意见。安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具体负责安委会的日常工作。建立市食品安全联席会议制度,每月召开一次联席会,相互交流监管信息,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建立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根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按照责权一致的原则,进一步明确监管职责,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食品安全的监督、协调和对重大事故和案件的查处。组织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综合监督检查和专项监督检查。?
农牧部门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督。认真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监督检查农产品质量标准的执行情况;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查处危害食品安全的初级农产品安全案件。?
质监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要进一步落实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等各项监管措施,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全面质量管理;严肃查处生产假冒伪劣食品和无证生产食品的违法行为。?
工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要加强对从业人员、储存条件、食品质量保证体系等方面的监管;依法查处无照经营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加强食品安全标识和包装管理。?
卫生部门负责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的监管。对直接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监督检查;对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及时采取控制措施,查处违反食品卫生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
商贸部门要做好食品流通的行业指导和管理工作,负责生猪定点屠宰活动的监督管理,积极开展对其它畜禽屠宰行为的规范和管理。?
教育部门要做好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的日常管理,广泛开展学生食品安全健康教育。?
公安部门要大力支持有关部门的执法工作,加强联合执法和综合执法,坚决打击制假、售假的违法犯罪行为。?
环保部门要对与食品有关的环境污染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对消除事故隐患实施监督,负责对农产品生产基地、食品加工企业进行环境监测和环境质量评价管理工作。?
粮食部门负责粮油收购、储存、运输、加工、销售等粮食流通各环节的质量安全管理,参与制定粮油地方质量标准,依法加强对粮油市场的监督检查,确保粮食流通市场秩序,严禁陈化粮流入口粮市场,组织和实施“放心粮油”工程,宣传普及粮食商品质量安全知识,对粮食流通企业、经营者进行质量安全指导。?
民族事务委员会负责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检查清真食品的生产经营,审核清真食品经营主体准入资格,执行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认可前置审批规定,依法查处生产经营假冒清真食品的违法行为。?
财政部门要为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提供必要的财政支持和经费保障,保证办公办案和监督抽查等经费。
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切实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明确直接责任人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并根据食品安全监督责任落实情况对有关单位的责任人进行评价考核,对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给当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三、建立和完善应急处理机制,增强应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反应能力。尽快组建食品安全应急指挥部,组织制定实施全市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针对可能发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建立分工明确的防范和处理机制。?
四、建立案件举报查处和信息收集发布制度,及时查处食品安全事件。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食品安全案件举报受理工作,设立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要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认真记录并及时处理投诉举报的案件,对重要案件和重大事件应按程序立即上报。要组织有关部门积极开展联合执法和综合执法,查处重大食品安全案件,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要建立质监、工商、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管4个部门联合发布食品质量监督检查信息制度,进一步规范食品安全信息收集与发布的范围、渠道、内容等,保持信息畅通。并通过加大财政投入,加快食品安全管理信息化进程,逐步建立我市食品安全信息网络平台,实现部门间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
五、启动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以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建设为核心,通过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加大失信惩戒力度,进一步落实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不断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意识。要结合兰州市实际确定试点行业和试点企业,通过建立健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和食品监管信用档案,规范信用征集、评价、披露、管理、奖惩等制度,定期向社会披露企业质量信用状况,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六、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现状调研、食品产业现状调研。深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了解情况、摸清底数,为食品安全有效监管提供第一手资料。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调研工作。?
七、大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工作。进一步深入和广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加大对企业和群众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和加强群众自觉维护食品安全意识,努力营造人人关注食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建设的良好氛围;在揭露违法、警示违规的同时,要加大对信誉好、产品质量高的企业的宣传力度,加强正面引导;定期编发“食品安全监管动态”简报,宣传和介绍食品安全工作的开展情况及食品安全监管动态。各有关部门务必及时向安委会办公室提供这方面的情况。?
八、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建设。基层食品安全监管是基础和重点,直接关系着食品安全监管的法律法规和各项工作部署能否落到实处。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基层执法队伍的思想建设、业务建设和作风建设,强化法律法规培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要加强监督,严肃法纪,确保食品安全监管的法律、法规和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九、加大食品安全监管的资金投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供必要的财力和物力支持,特别是随着地方财力的增加,要投入一定资金用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逐步改善执法装备和检验监测技术条件,提高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水平。?
十、做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及综合评价工作。要认真贯彻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抓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为确保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抓细、抓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综合评价,并对先进单位给予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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