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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兽药残留酶联免疫试剂(盒)备案审查技术资料要求
  • 【发布单位】农业部
  • 【发布文号】农医发[2005]17号
  • 【发布日期】2005-06-23
  • 【生效日期】2005-06-23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农业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兽药残留酶联免疫试剂(盒)备案审查技术资料要求

兽药残留酶联免疫试剂(盒)备案审查技术资料要求

(农医发[2005]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兽医(畜牧、农牧、农业)厅(局、办):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关于加强兽药残留检测试剂(盒)管理的通知》(农办医[2005] 3号),我部组织制定了《兽药残留酶联免疫试剂(盒)备案审查技术资料要求》和《兽药残留试剂(盒)备案参考评判标准》,现予发布,请各有关部门遵照执行。此前发布的兽药残留检测试剂(盒)备案技术资料要求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1.兽药残留酶联免疫试剂(盒)备案审查技术资料要求

2.兽药残留酶联免疫试剂(盒)备案参考评判标准

农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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