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 【发布文号】闽经贸运行〔2008〕512号
- 【发布日期】2008-08-08
- 【生效日期】2008-08-08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福建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积极应对当前油电价格调整进一步做好我省工业工作的意见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积极应对当前油电价格调整进一步做好我省工业工作的意见
(闽经贸运行〔2008〕512号)
各设区市经贸委(经委、经发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政府针对此次成品油和电力价格调整的工作部署,推动各级经贸部门和工业企业做好应对工作,促进全省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我委特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充分认识此次油电价格调整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此次适当提高成品油和电力价格是党中央、国务院经过反复慎重研究、权衡利弊,从国际国内大局出发作出的重要决策,顺应了市场经济规律,有利于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改善成品油和电力市场供应,促进能源资源节约,保持国民经济平稳发展。
(二)此次油电价格调整对于我省工业发展既是挑战又是机遇。各级经贸部门要进一步按科学发展观和转变发展方式的要求,发挥主观能动作用,联系本地区实际,认真分析油电价格调整对本地区工业的影响,组织实施年初全省经贸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十五个专项工作,积极引导企业,通过节能降耗、淘汰落后产能、发展循环经济、加强经营管理等多种有效措施降低成本,尽量消化油电涨价带来的增支因素,及时协调出现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确保市场稳定,促进工业经济平稳运行,推动全省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三)各级经贸部门要认真研究消化油电涨价的具体措施,并要以此为契机,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速推进本地区工业结构调整和产业优化升级,促进工业可持续发展,坚持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调整优化产品结构,提高产品技术含量、增加附加值,降低能源资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减轻资源环境压力。
二、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目标,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不断提高资源能源产出水平和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一是根据《清洁生产促进法》,在继续强化重点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同时,加大力度,鼓励有条件企业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每年公布几批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促进企业节能减排、降耗增效。二是充分利用国家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工业固体废弃物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不断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三是加强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工作,积极探索循环经济发展模式。每年公布一批循环经济试点产业园区和企业,积极指导试点单位编制循环经济实施方案并抓紧实施。在试点的基础上,进行认真总结,推动示范,不断完善发展循环经济的工作体制机制和各项配套政策措施。
三、通过结构调整技术改造降低能耗物耗。围绕产业结构、企业结构、产品结构调整,通过技改促进能耗物耗降低。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加大钢铁、水泥、造纸、印染等高耗能、高耗材、高耗水行业技术改造力度,引导和促进企业上经济规模,降低电耗等各项消耗,提升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推广应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开发新产品,提高企业消化油电涨价能力。加快光伏太阳能等新兴产业基地建设,拓展发展空间。贯彻国家节约能源法,对新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开展节能审查和评估。
四、继续抓好重点用能企业节能和执法监察。一是建立健全重点用能企业节能责任制。督促重点用能企业加强节能工作组织和领导,将年度节能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车间、班组、个人,制定节能目标考核管理办法,定期开展节能目标落实情况检查和考评,实施节能奖惩制度。二是加强节能宣传培训和企业节能管理基础工作。引导重点用能企业落实节能改进措施,设立能源统计岗位、建立能源统计台账和企业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按照国家标准合理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和仪表。三是对200家重点用能企业实施包括工业变压器、工业锅炉和供热管网三类主要耗能设备(设施)能源利用效率等内容的节能监测、能源审计工作。四是组织重点用能企业与行业开展对标活动。结合22项强制性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国家标准的实施,组织企业对照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先进值指标找差距,对超过限额限定值指标的要求整改,促进重点用能企业主要产品单位能耗、重点工序能耗大幅度下降和能效整体水平的大幅度提高。五是加强对重点用能企业能耗监控。建立重点耗能企业的月报制度,对产值能耗上升较快的企业进行通报,要求企业分析能耗上升的原因,提出整改措施,限期整改。限期整改达不到要求的,要依法采取强制性措施。六是加强节能执法监察,确保各项节能措施的落实,重点对高耗能企业实施节能执法监察。七是抓好火电发电企业降耗工作,完善考核办法,确保今年火电平均度电煤耗比上年下降2.23克,节约标煤17.39万吨。
五、组织实施十大节能重点工程。按照《福建省“十一五”重点节能工程行动方案》提出的任务要求,重点抓好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热电联产、集中供热、余热余压利用、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建筑节能、绿色照明、政府机构节能、先进适用节能技术应用等十大重点节能工程项目建设。今年在全省组织实施175个重点节能改造项目,其中燃烧锅炉和工业窑炉改造41项,区域热电联产3项,余热余压利用16项,节能和替代石油2项,电机系统改造41项,能量系统优化45项,建筑节能5项,绿色照明1项,节能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能源示范21项,项目建成后年可节能155万吨标煤。同时,积极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在全省组织实施25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六、通过技术创新降低能耗物耗。今年实施41项与节能、节电密切相关的企业技术创新重点项目,对节电、节能项目予以重点扶持和跟踪落实,加快实施步伐,促进企业直接节能、节电;在已安排的下半年8场专场项目对接会中突出节能节电、资源循环利用技术的对接;鼓励企业申报节能产品认证和申报政府节能采购产品;支持我省新能源产业技术开发基地和重点用能企业技术中心建设,促进新能源技术成果的对接和转化。
七、通过加强企业管理降低各项消耗。开展好企业管理咨询诊断、管理培训等工作,引导企业强化管理、增收节支、挖潜增效。引导企业着眼长远,把握产业政策,行业关键技术和发展方向,加强战略管理和企业各项基础管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优化生产流程、严格工艺纪律、保持设备完好、推广清洁生产、加强成本核算,降低采购成本和物耗能耗,提高产品质量、劳动生产率和资金利用率等。
八、深入开展营销联盟工作,拓展产品市场空间。进一步完善营销联盟工作机制,选择部分行业组建行业营销联盟。有效发挥营销联盟组织作用,举办第二届福建营销联盟商品博览会,组织企业参加工博会、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洽会等国内知名展会,帮助企业拓展国内市场。通过营销联盟平台,组织厦门金龙客车、东南汽车等产品推介会,举办营销联盟巡回推介福建品牌产品活动,发布第二批名优产品推荐目录,积极拓展地产品省内市场。
九、加快现化物流发展,降低企业运行成本。推动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发展,引导工业企业树立现代物流理念,科学调配运输需求,通过物流外包等多种方式降低物流成本。加快物流公共性项目建设,宣传推广示范物流企业和示范物流运作项目成功经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完善全省现代物流服务体系建设。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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