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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
  • 【发布单位】长春市
  • 【发布文号】长府发〔2005〕31号
  • 【发布日期】2005-06-24
  • 【生效日期】2005-06-24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长春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

(长府发〔2005〕3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防震减灾是国家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加强防震减灾工作,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国务院和省政府于近期相继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国发[2004]25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吉政发[2005]13号),对防震减灾工作提出了要求,根据《通知》精神和我市的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防震减灾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防震减灾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防震减灾事业是一项特殊的社会公益事业,关系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我市位于松辽平原断陷带内,是国家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全市有51%的面积为七度烈度区,具有发生破坏性地震的危险性,历史上曾发生过五级以上地震。近些年,我市及周边地区地震活动又有明显增强趋势。这就要求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起来,采取各种得力措施,本着对党和人民群众负责的态度做好我市防震减灾工作。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防震减灾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坚持防震减灾同经济建设一起抓,实行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切实加强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紧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地震灾害管理机制。依靠科技、依靠法制、依靠全社会力量,不断提高综合防震减灾能力,为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事业提供可靠的保障。

奋斗目标是:到2020年,我市的防震减灾要具备综合抗御6级左右地震的能力,力争达到中等发达的防灾国家水平。

要实现上述目标,防震减灾必须逐步实现有重点的全面防御,必须实行预测、预防、救助全方位的综合管理,必须形成全社会共同抗御地震灾害的局面。

二、突出重点,全面提高综合防御能力

(一)全面提升地震监测能力。按照《地震监测管理条例》的要求,建设完善我市现有的现代化地震监测台网,加强观测仪器的更新换代和升级改造,对我市及周边地区地震事件进行有效监测。逐步建立地下深井观测,减少城市发展建设对地震观测环境的影响。

各级人民政府要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涉及对地震观测造成影响的城乡各类建设,应事先征求地震部门的意见。因建设擅自对地震观测造成影响和破坏的,建设单位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二)努力提高地震预报和政府应急管理决策水平。要落实震情跟踪措施。地震、建设、国土、气象、测绘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合作,建立跨部门、跨学科的数据共享机制。地震部门要努力捕捉地震前兆信息,加强分析会商。坚持专业地震队伍和群防相结合、科学家预测和政府应急管理风险决策相结合,努力实现有减灾实效的地震预报。要制定规范的信息发布办法,逐步向社会发布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和重点危险区判定信息,使群众了解自己所在地区的地震危险程度,采取相应的防御对策措施。震灾发生后,要及时、快速地发布灾情和救灾工作等方面的信息。

(三)切实加强群测群防工作。各地要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新情况,研究制定加强群测群防工作的措施。积极推进“三网一员”建设,即各县(市)、区要建立健全地震宏观测报网、地震灾情速报网和地震知识宣传网,在地震多发区的乡(镇)设置防震减灾助理员。因地制宜地开展地下水、气体、动植物、气象气候等地震宏观异常观察,要加强地震宏观观测网络建设,加大宏观网点的密度,逐步实现宏观观测手段的数字化和网络化,充分发挥群测群防在地震短临预报、灾情信息报告和普及地震知识中的重要作用。各级财政要建立稳定的群测群防经费渠道,保证观测员的补贴发放,稳定群测群防工作队伍。

(四)大力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地震、教育、科技、民政、农业、文化等部门及城市社区要制定防震减灾宣传教育计划,会同各相关部门与团体,建立和完善宣传网络,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知识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活动。要把防震减灾知识纳入中小学生课外读物和科普活动中,逐步在每个县(市)建立一所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要把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普及纳入文明社区活动中。把防震减灾知识宣传作为“文化、卫生、科技”三下乡活动的重要内容。

要加强基层宣传员的培训,组织防震减灾宣讲团,开展经常性的科普宣讲活动。2007年前,要建立我市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加强宣传。

(五)高度重视城市建设的地震安全。国土利用规划和城乡规划,必须依据地震活断层探测与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充分考虑潜在的地震危险。2007年前,积极配合省地震部门完成长春市区的地震活断层探测与地震危险性评价工作;逐步完成县级以上城市的震害预测和地震小区划工作。认真贯彻《长春市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加强对建设工程的安评管理。要把抗震设防要求作为项目可行性论证、工程设计和施工审批的必备内容,并将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纳入基本建设审批程序,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与监督。

2010年前,各级人民政府要组织完成县级以上城市的建筑物抗震性能普查工作,搞好抗震加固或改造。对水库特别是病险水库、城镇上游或位置重要的水库、易燃易爆泄漏有害物质的重大建设工程、生命线工程,必须进行抗震性能鉴定和查险加固。及时改造和加固各级各类危、旧校舍。

(六)要加强地震执法机构与队伍建设。依法开展对重大工程、生命线工程和遭受地震破坏后可能产生严重次生灾害工程的监督检查,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监测环境,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予以纠正。

(七)逐步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尽快改变农村民居盲目设防的状况,提高农民的居住安全水平。要把防震抗震知识普及到乡(镇)、村及农户,使广大农民把建设安全农居变为维护自身生命安全的自觉行为。地震、建设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开发推广科学合理、经济适用,符合当地风俗习惯,能够达到抗震设防要求、不同户型结构的农村民居建设图集和施工技术,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

(八)进一步做好地震应急工作。要重视地震应急预案的制定和修订,加强地震应急工作检查,加强应急培训,适时组织地震应急演习,检验反应能力使地震应急预案更加科学、实用,增强综合防御能力。要明确应急工作程序、层级管理职责和协调联动机制,做到临震不乱,决策科学,行动迅速,处置有力。并且要实施《预案》备案制度。

要在2006年底,建立和完善我市的地震应急指挥中心建设,要加强地震应急指挥技术系统、灾情速报系统和应急救灾基础数据库系统建设,为地震应急工作提供有力的技术和信息保障。

(九)完善地震救援救助体系。要因地制宜组建专兼结合的地震救援队伍,充分依靠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消防、民兵、预备役部队,组织动员社会公众,发展救援志愿者队伍,壮大地震灾害救助力量。民政部门负责及时掌握实情,妥善安排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交通部门要保障救灾物资的紧急运输工作,加强对交通基础设施的维护管理。卫生部门要协调组织好震灾发生时伤员抢救、转运和治疗工作;要掌握周边医疗机构救治资源状况,特别要掌握群众性创伤的救治能力状况,统筹动员、组织和安置伤员的救治工作,组织开展灾区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建设、交通、电力、电信、水利和人防等部门要根据灾情及时组织救援抢修恢复工作,确保生命线工程正常运行,减少次生灾害的发生。

要结合城市广场、绿地、公园等建设,规划设置必需的应急疏散通道和避险场所,配置必要的避险救生设施。逐步建立和完善政府投入、地震灾害保险、社会捐赠相结合的多渠道灾后恢复重建与求助补偿机制。

三、加强防震减灾工作领导

各级人民政府要把防震减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事权,健全工作体系和法规体系,依法履行管理职责。要把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在组织编制“十一五”规划和计划时,要充分体现防震减灾内容。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防震减灾需求相适应的投入机制,按照事权和财权一致原则,要加大对地震监测、预防、救助和宣传教育工作的投入,要尽快落实防震减灾重点项目配套资金,保证防震减灾日常工作经费。要加强地震监测、预防、救灾技术和地震预报理论的研究,充分发挥科技在防震减灾中的作用。

要理顺县(市)、区及开发区的地震工作体制,畅通渠道,保证人员编制,充实地震工作力量,落实防震减灾事业经费。

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以对党、对人民、对历史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认识防震减灾工作的重要性和长期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防震减灾工作抓紧抓好并落到实处。

长春市人民政府
二○○五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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