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山西省
- 【发布文号】晋政办发〔2005〕51号
- 【发布日期】2005-06-27
- 【生效日期】2005-06-27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山西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提高省直管单位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参保人员医疗待遇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提高省直管单位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参保人员医疗待遇的通知
(晋政办发〔2005〕51号)
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为了适当提高参保人员的医疗待遇,经省人民政府同意,从2005年7月1日起,对省直管单位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的参保人员,其享受公补时,当年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部分,由现行的10万元放宽到20万元。同时,调整执行新的药品目录,扩大参保人员药品报销范围。
二○○五年六月二十七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最新法律法规
- -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密码防线——《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颁布一周年工作情况综述-
- -互金协会发布网络小额贷款机构反洗钱行业规则-
- -中国人民银行法将大修 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 -疫情防控北京经验升级为法规-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比利时王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塞浦路斯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巴塞尔公约〉缔约方会议第十四次会议第14/12号决定对〈巴塞尔公约〉附件二、附件八和附件九的修正》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