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天津市
- 【发布文号】津政办发〔2005〕043号
- 【发布日期】2005-07-18
- 【生效日期】2005-07-18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天津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政府外贸办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对外贸易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政府外贸办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对外贸易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津政办发〔2005〕04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人民政府对外贸易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对外贸易工作的指导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二○○五年七月十八日
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对外贸易工作的指导意见
当前,我市对外贸易发展面临新的形势。加快滨海新区建设和现代服务业发展为我市对外贸易提供了大好发展机遇。同时,国际贸易保护主义和贸易摩擦不断加剧,我国出口退税机制改革和人民币汇率改革等产生的影响逐步显现,增大了我市对外贸易发展的难度。为推动我市对外贸易转变增长方式,优化贸易结构,积极应对国际经贸形势变化,实现可持续发展,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市对外贸易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调动区县扩大出口的积极性,支持各类企业开展对外贸易
(一)加快发展区域和民营企业对外贸易。推动全市各区域全方位快速发展对外贸易。集中力量服务和促进滨海新区加快发展对外贸易,及时解决开发区、保税区、新技术产业园区、空港物流加工区在对外贸易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培育一批出口额超过10亿美元的区县,帮助目前出口规模较小的区县制定并实施加快出口增长计划。引导支持各类所有制企业开展对外贸易。扶持民营企业持续快速发展进出口业务,外贸出口力争保持50%左右的增长速度,争取在较短时期内民营企业出口额占全市出口额的比重达到10%以上,成为带动全市外贸出口增长的生力军。
(二)从快从简做好进出口经营资格登记工作。市商务主管部门要积极协调各区县,广泛动员具备条件的企业开展进出口业务。大力支持国内外客商投资兴办外贸企业,推动我市商贸物流企业积极开展进出口业务。凡企业、个体工商户自愿申请从事进出口业务,并出具国家规定的相关要件,对外贸易管理部门应从快从简办理进出口经营资格登记事项。
(三)及时有效做好出口退税工作。市外贸办要对全市出口退税进度情况按季度进行汇总分析,及时推动各个工作环节提高运行效率,促进出口退税款项及时足额到位;结合我市产业发展情况,做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退税率调整建议申报工作,帮助大企业及时解决出口退税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四)积极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要统筹组织安排一大批中小企业积极参与我市境内外重大外经贸活动,与国际市场建立广泛联系。安排部分中央中小企业海外市场开拓资金,将使用额度分解到区县,由区县按照国家规定的使用方向,自主、统筹安排使用。安排专项资金做好企业人员培训工作,每年培训2000人次。要进一步加强银贸协作机制,不断开发新的融资品种,缓解出口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资金紧张状况。
(五)加强出口发展评价和运行情况通报工作。制定并实施出口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对区县外贸出口运行情况实行季度通报制度,引导区县优化贸易结构,扩大出口规模。制定鼓励办法,对推动出口贸易取得优异成绩的区县外经贸部门予以奖励。
二、实施以质取胜和科技兴贸战略,优化出口商品结构
(六)进一步优化我市出口商品结构。机电产品出口额占全市出口总额比重要保持在70%以上,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额占全市出口总额比重要保持在45%以上。建立科技兴贸专项资金,促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积极落实各项扶持政策,不断提高我市出口商品的质量、档次和技术附加值,努力扩大自主品牌商品出口比重,增强我市出口商品的国际竞争力。
(七)促进优势产业和重点商品扩大出口。开展科技兴贸战略研究。根据我市优势产业发展情况,抓紧组织编制天津市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目录,对列入目录的高新技术出口产品享受相应的扶持政策。积极贯彻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扶持政策,重点支持电子信息、石油化工、汽车、冶金、能源环保、生物医药、轻工家电、纺织服装等产业开拓国际市场。确定25种重点出口商品,积极做好跟踪服务工作。2005―2006年度要重点做好汽车及零部件、软件和医药产品出口基地建设。转变贸易管理方式,进一步推动海关、检验检疫、外汇管理、退税的联网,实现信息共享。对于进出口规模超过3000万美元、信誉好的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企业,实行便捷通关措施,特别是对民营科技企业要给予政策倾斜。进一步推广“提前报关、实货放行”,“登记验放、集中审证”等新的通关模式;建立海运仓单集中管理模式,实现出口预配仓单管理;积极推行检验检疫电子申报、电子通关和电子监管,对出口商品检验检疫实施分类管理,对具备条件的企业和产品,检验检疫向生产过程延伸,提高效率。
(八)推动加工贸易加快发展。全面下放加工贸易审批权,提高加工贸易审批效率。选定重点产业、重点企业跟踪调研,及时解决加工贸易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做好深加工结转退税政策落实工作。保持加工贸易良好发展势头,创新模式,以跨国公司为龙头,由大批中小企业进行加工配套,形成产业集群优势,促进加工贸易落地生根、转型升级,推动加工贸易出口快速增长。大力推行加工贸易联网监管模式,引导支持加工贸易企业与海关联网,提高加工贸易通关效率。
(九)制定扶持自主品牌商品扩大出口的政策措施。制定扩大自主品牌商品出口规划。2005―2006年度帮助50个出口潜力大的自主品牌商品做好境外注册工作。筛选确定20个出口规模较大的自主品牌商品,认真做好国家出口名牌申报工作,争取国家政策的支持。对于跨国企业在我市设厂生产的国际知名品牌商品,要通过贸易便利化措施,促进其扩大出口。
三、健全外贸服务体系,加强贸易促进功能
(十)创新促进国际贸易发展的机制。2005―2006年度,重点发挥出口加工区和区港联动政策优势,推动政策功能区域加快扩大出口规模。出口加工区实施出口贸易倍增计划,保持快速增长。加快推进区港联动企业主体建设,全力支持港口配套设施和航运服务中心建设,提升我市国际中转、国际联运、国际采购和转口贸易功能。积极争取我市成为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试点地区。大力推进内外贸一体化,服务促进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开展进出口业务,创造天津对外贸易发展新优势。
(十一)健全进出口贸易中介服务体系。重点培育一批国际会展企业、国际贸易信息咨询服务企业。加强外经贸企业协会、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协会、国际商会和外经贸服务中心等中介组织建设。扩大中介服务组织的规模,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十二)建立国际贸易服务网络。市外贸办要制定计划,与主要贸易伙伴国家或地区的行业协会和贸易促进机构建立合作关系,为全市各类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提供支持。与美国、日本、韩国、欧盟、东盟、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的行业协会、贸易促进机构建立合作互助工作机制。
(十三)利用国际会展平台拓宽中小企业进入国际市场通道。每年组织10次规模较大的境内外经贸会展活动。采取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方式,搞好香港天津周、新加坡天津周活动,精心安排我市企业赴广交会参展,认真组织好东盟博览会、阿联酋中国出口商品展览会和美国南卡州常年展的参展工作。组织企业参加大型国际展会,加强对参会企业的信息服务和业务指导。扩大企业受惠面,每年带动千家企业走向国际市场。
四、健全贸易预警机制,搞好对外贸易信息交流
(十四)健全贸易争端预警机制。以我市骨干拳头出口商品和就业集中的产业为重点,针对各国反倾销、反补贴、贸易保障措施等贸易和技术壁垒,以及知识产权争端等情况,健全信息通报交流机制,及时为我市企业提供WTO规则和相关的法律咨询服务。协调支持企业积极参加国际贸易争端应诉工作,做好应对国际贸易争端成功案例的宣传和交流。
(十五)建立外汇汇率变化信息通报制度。市外贸办要加强国家汇率政策研究,密切关注外汇汇率变化趋势,做出汇率变化影响的综合分析,及时向市人民政府报告汇率变化对我市的重大影响,及时向企业通报汇率变化走向,引导企业调整出口商品结构,利用金融工具规避汇率风险。
(十六)建立贸易政策变化通报制度。市外贸办要及时通报国家贸易管理政策变化和出口退税政策变化。通常情况下,每月汇总政策变化情况,向市人民政府报告并向企业通报。如遇特殊情况,要及时向市人民政府报告并向企业通报。
(十七)建立对外贸易信息交流机制。市外贸办要指导外经贸咨询服务机构收集各国贸易政策、进出口商品采购、我市重大经贸活动等信息,定期向区县外经贸部门和企业通报;定期收集整理企业关于贸易服务的需求信息,向市和区县两级贸易管理部门通报。
天津市人民政府对外贸易办公室
二OO五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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