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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文化部关于同意邀请美籍华裔歌手费翔到昆明演出的批复
  • 【发布单位】文化部
  • 【发布文号】文市函〔2005〕1366号
  • 【发布日期】2005-07-28
  • 【生效日期】2005-07-28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文化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化部关于同意邀请美籍华裔歌手费翔到昆明演出的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邀请美籍华裔歌手费翔到昆明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5〕1366号)




北京市文化局:

你局京文外[2005]592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北京汉唐盛世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邀请美籍华裔歌手费翔,于2005年8月7日到昆明参加“华夏龙情・星光灿烂”演唱会演出活动。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演出地文化行政部门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五年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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