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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对人行郑州中心支行等3家金融机构进行表彰的通知
  • 【发布单位】河南省
  • 【发布文号】豫政〔2005〕40号
  • 【发布日期】2005-09-13
  • 【生效日期】2005-09-13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河南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对人行郑州中心支行等3家金融机构进行表彰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对人行郑州中心支行等3家金融机构进行表彰的通知

(豫政〔2005〕40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今年以来,我省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进展顺利,成效显著。截止8月末,全省145家农村信用联社全部获得央行票据认购权,获得票据额度1437171万元,在全国第二批21个试点省(市)中,是完成专项央行票据申请发行阶段工作的2个省份之一,获得票据额度占央行承诺发行额度的比例及获得票据联社数占全部联社数的比例均居全国首位,标志着我省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取得重大突破。上述成绩的取得,是省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精心组织、超前运作、强力推进的结果,是省直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努力的结果,是各级人民银行和银监部门通力合作、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的结果,是全省农村信用社知难而进、锐意进取、扎实工作的结果。特别是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监局和省农信联社通力合作,抽调精兵强将,组成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资金支持考核工作组,加班加点,不辞辛苦,对全省145家农村信用联社申请发行专项央行票据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及时向人民银行总行和中国银监会汇报沟通,取得上级部门的支持,全力以赴做好专项央行票据申报工作。为此,省人民政府决定对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监局、省农信联社予以通报表彰。

专项央行票据申请发行阶段工作的顺利完成,为下一步申请兑付阶段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希望受表彰的3家单位以此为契机,认真履行职责,再接再厉,扎实工作,认真做好专项央行票据兑付工作,争取全省145家县级联社提前、足额兑付,全面完成我省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的各项任务,促进农村信用社健康发展。同时,也希望全省其他金融机构向以上3家单位学习,按照年初与省政府签定的责任目标,以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为己任,着力调整信贷结构和信贷投向,按照“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原则,努力加大有效信贷投入,全面履行好各项职责,为实现中原崛起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河南省人民政府
二○○五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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