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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天然气利用工程建设的通告
  • 【发布单位】广州市
  • 【发布文号】穗府〔2005〕49号
  • 【发布日期】2005-10-18
  • 【生效日期】2005-10-18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广州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天然气利用工程建设的通告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天然气利用工程建设的通告

(穗府〔2005〕49号)




广州市天然气利用工程是广东省液化天然气试点项目重要组成部分,是省、市重点建设项目。加快天然气利用工程建设,将有利于进一步优化我市能源利用结构,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使市民早日用上清洁、高效、安全、环保的优质能源。现就工程建设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广州市天然气利用工程建设范围按照规划部门核发的规划许可证等有关文件确定。该工程包括外围高压管线建设、中压管网延伸改造等一系列工程。外围高压管道全长110公里,沿线设7个站场、8座阀室,途经:增城市新塘镇,番禺区南村镇、化龙镇、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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