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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卫生部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中国残联办公厅、中国红十字总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世界防治麻风病日”有关活动的通知
  • 【发布单位】卫生部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中国残联办公厅、中国红十字总会办公室
  • 【发布文号】卫办疾控发[2005]284号
  • 【发布日期】2005-12-16
  • 【生效日期】2005-12-16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卫生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卫生部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中国残联办公厅、中国红十字总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世界防治麻风病日”有关活动的通知

卫生部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中国残联办公厅、中国红十字总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世界防治麻风病日”有关活动的通知

(卫办疾控发[2005]28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民政厅局、残联、红十字会,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06年1月29日是“世界防治麻风病日”,主题是:情系麻风病患者,温暖困难群体。

建国以来,在党中央和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各级政府和麻风病防治工作者的艰苦努力,我国的麻风病防治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全国90%的县(市)患病率已控制在1/10万以下。但是,在全国整体疫情下降的同时,部分地区疫情依然十分严重,部分地区对麻风防治的投入和重视程度不够;麻风病患者及残疾者的生活、医疗、康复等方面仍存在诸多问题,亟待解决;社会对麻风病人的歧视和偏见依然存在。

为进一步加强各级政府的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动员社会各界共同支持麻风病防治工作,努力实现基本消除麻风病的控制目标,逐步消除对麻风病人的歧视和偏见,为麻风病人回归社会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请各地卫生、民政、残联、红十字会等部门以“世界防治麻风病日”为契机,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2006年麻风病日和春节期间,认真组织开展下列活动。

一、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组织有关部门深入麻风病院、村和麻风残疾人家中,开展慰问工作和送温暖活动,以实际行动关爱麻风病患者和畸残者。

二、积极动员大众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麻风病可防、可治、不可怕”的宣传活动,普及麻风病防治知识,唤起全社会对麻风病人的关爱。

三、各部门要认真总结麻风病防治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大力宣传和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关心和帮助麻风病防治工作者,认真解决其工作和生活中的困难。

四、各地民政、残联和红十字会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卫生部门,为麻风病畸残者实施矫治手术、发放辅助用具,开展救助活动,切实帮助他们改善功能,提高生活质量。

二○○五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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