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地方法规> 广东省关于废止《广东省船舶设计资格认可办法》和《广东省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细则》的决定
  • 【发布单位】广东省
  • 【发布文号】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90号
  • 【发布日期】2004-07-29
  • 【生效日期】2004-07-29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广东省关于废止《广东省船舶设计资格认可办法》和《广东省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细则》的决定

广东省关于废止《广东省船舶设计资格认可办法》和《广东省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细则》的决定

(2004年6月22日广东省人民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04年7月29日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90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经2004年6月22日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十届4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决定废止《 广东省船舶设计资格认可办法》。

由于《广东省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细则》的内容已被《广东省全民义务植树条例》所涵盖,省人民政府决定废止《广东省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细则》。

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