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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6年第1号
  • 【发布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 【发布文号】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6年第1号
  • 【发布日期】2006-01-06
  • 【生效日期】2006-03-0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6年第1号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6年第1号

关于发布《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节能灯》等10项国家环境保护行业标准的公告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科技进步,现批准《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节能灯》等10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行业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节能灯(HJ/T 230-2006)

二、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再生塑料制品(HJ/T 231-2006)

三、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管型荧光灯镇流器(HJ/T 232-2006)

四、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泡沫塑料(HJ/T 233-2006)

五、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金属焊割气(HJ/T 234-2006)

六、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工商用制冷设备(HJ/T 235-2006)

七、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家用制冷器具(HJ/T 236-2006)

八、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塑料门窗(HJ/T 237-2006)

九、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充电电池(HJ/T 238-2006)

十、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干电池(HJ/T 239-2006)

以上标准为指导性标准,自2006年3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国家环保总局网站(www.sepa.gov.cn)查询。

自以上标准实施之日起,下列标准废止:

一、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节能荧光灯(HJBZ 15.1-1997)

二、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节能低汞型双端荧光灯 (HJBZ 15.2-1997)

三、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可再生塑料制品(HJBZ 44-2000)

四、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节能电子镇流器(HJBZ 15.3-1997)

五、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无CFCs泡沫塑料(HJBZ 42-2000)

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技术要求 金属焊割气(HBC 13-2002)

七、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无氟氯化碳工商用制冷设备(HJBZ 22-1998)

八、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家用制冷器具(HJBZ 1-2000)

九、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技术要求 塑料门窗(HBC 14-2002)

十、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无汞镉铅充电电池(HJBZ 7-1994)

十一、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无汞干电池(HJBZ 9-1995)

特此公告。

二○○六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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