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交通部
- 【发布文号】交公路发明电(2006)1号
- 【发布日期】2006-01-12
- 【生效日期】2006-01-12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交通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交通部关于应对大范围雨雪天气,保证公路畅通的通知
交通部关于应对大范围雨雪天气,保证公路畅通的通知
(交公路发明电(2006)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委),上海市政工程管理局,天津市政工程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局:
根据国家气象局信息通报,近期我国黄淮东部、华北东部和东北地区将有小到中雪,其中山东半岛、内蒙古东部和东北等地的部分地区将有大到暴雪;江南东部、江淮东部也将有降雨或雨夹雪天气。经今天下午18时与中央气象台会商,雨雪天气将对这些地区的公路交通带来严重影响。为了进一步做好应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灾害天气可能带来的影响,随时关注天气变化情况,认真做好雪、雾等恶劣天气情况下的各项保畅应急准备工作,完善应急预案,必须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二、出现雪、雾等恶劣天气时,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清扫路面雪冰。一时难以清除的,要撒布防滑料,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交通疏导工作,确保公路畅通。确需封闭公路时,要制定完善的绕行方案,提前发布交通中断和绕行信息,并力所能及的为过往车辆提供必要服务。
三、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加强运输组织工作,储备足够运力,防止出现旅客积压、滞留现象,最大限度降低恶劣天气对公路运输的影响。
四、公路客运企业要增派服务人员,及时公布相关信息,保证旅客安心候车。因天气原因造成班车延误时,应做好退票等相关服务工作。
五、道路运输企业要加强对驾驶人员的应急培训,增强其恶劣天气条件下的行车安全意识。同时,做好车辆安全技术检测工作,并应随车配备防滑链、警示牌等安全设备,确保运输生产安全。
六、恶劣天气或其它突发事件造成公路交通中断的,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及时填报公路阻断信息单,并按规定报部。
部值班电话:65292528;传真:65292767。
二00六年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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