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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农村妇女“双学双比”活动“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 【发布单位】福建省
  • 【发布文号】闽政办[2006]46号
  • 【发布日期】2006-03-08
  • 【生效日期】2006-03-08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福建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农村妇女“双学双比”活动“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农村妇女“双学双比”活动“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闽政办[2006]46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进一步发挥农村妇女在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省“双学双比”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2006至2010年全省农村妇女“双学双比”活动“十一五”规划,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三月八日


福建省农村妇女“双学双比”活动“十一五”规划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十六届五中全会、省委七届十次全会、中央和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福建省农村妇女“学文化、学科技、比发展、比贡献”(以下简称“双学双比”)活动,充分调动广大农村妇女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海峡西岸经济区中的积极作用,结合我省农村妇女的实际情况,特制定2006-2010年福建省农村妇女“双学双比”活动规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围绕省委省政府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大局以及“三农”工作的部署,深化“巾帼科技致富工程”,拓展“双学双比”活动内涵,组织引领农村妇女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按照我省建设高优农业产业带、绿色产业带和蓝色产业带,做大做强畜牧、水产、林竹、园艺四大主导产业,抓好畜牧、笋竹、水产品、蔬菜、水果、食用菌、茶叶、花卉、烤烟九个重点特色产品的要求,以提高农村妇女整体素质为目标,以帮助农村妇女增收致富为重点,继续实施“巾帼科技致富百千万工程”,提升为农村妇女服务的教育培训、科技示范、信息服务、产业组织、扶贫救助、劳动力转移六大网络的服务功能;大力发展特色农业,强化项目带动,加大科技、资金、信息的扶持力度,进一步推进农村妇女的农业产业化经营;统筹城乡妇女创业就业,激发农村妇女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创造、创新、创业活力;加强文明新风建设,发挥农村妇女在促进农村和谐发展中的作用。

具体目标:(1)建立300个省级“巾帼科技致富示范基地”(含“三八绿色工程”示范基地);(2)发展200个省级农村妇女农产品行业协会和专业合作经济组织;(3)创建300个省级“巾帼科技致富示范村”;(4)组织1000名农业专家为农村妇女发展生产服务;(5)组织1000名女能手与贫困妇女结对帮扶;(6)为1000名农村女能手提供农产品销售信息服务;(7)培养1000名农村妇女经纪人;(8)培养3万名农村妇女科技致富带头人;(9)扶持3万户农村贫困妇女脱贫致富;(10)转移30万名农村妇女富余劳动力;(11)培训30万名农村妇女(其中女农民技术员1万名)。

三、主要措施

(一)教育培训,大力培养新型女农民。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实践中,农村妇女已成为农业生产的主力军,提高农村妇女的科技素质是帮助农村妇女增收致富的基础性工作。要继续把农村妇女的文化教育和科技培训摆在突出的位置,进一步落实2004年全国妇联等7个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农村妇女教育培训工作,促进农村妇女增收致富的意见》,以及省妇联联合省农办等10个部门制定下发的贯彻意见,进一步发挥和整合各部门的优势和教育培训资源,下大力气建立健全多渠道、多层次的农村妇女教育培训网络,推动形成文化教育、实用技术、农业规范化和标准化生产、绿色证书、职称评定的农村妇女教育培训体系,确保农村妇女教育培训比例达到40%以上。要进一步提高农村女孩接受义务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的比例,坚持农村妇女扫盲和扫盲后的继续教育,把文化教育与科技培训相结合。继续组织具有初高中文化的农村妇女参加“农函大”、“农广校”以及农林大学学习,使学历教育与绿色证书、农民技术员等技能培训有机结合,培养一大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新型女农民。

(二)示范带动,积极推进现代化农业建设。围绕建设我省三大特色产业带,做大做强四大主导产业,发展九个重点特色农产品的要求,加大政策、资金的扶持力度,培育壮大一批科技含量高、产业关联带动作用大、具有地方特色和比较优势的农村妇女科技致富示范基地,提高农业科技创新和转化能力。培养一大批女能手,引导扶持女能手把“妇”字号种养加基地做强做大做优,成为“妇”字号龙头项目或龙头企业,提高她们的辐射带动能力,推动农业结构调整优化。创建“巾帼生态庭院经济”,推广“畜-沼-果”、“畜-沼-菜”,推动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的发展。

(三)信息服务,促进农业增效妇女增收。农业效益的高低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市场的需求,取决于对市场的综合预测能力。要依托农业、科技、林业、海洋与渔业、供销等部门的农业、农产品、科技、“三农”服务等信息网络,加大对农村(渔区)妇女的信息服务,帮助她们及时了解党和政府的“三农”政策,及时掌握各类先进实用技术和高新技术,以及市场变化、优良种苗、农资供应、病虫害防治、气象变化和国外农产品等信息,降低农业风险,实现增产增收。通过新闻媒体,加大对农村妇女各种典型的宣传力度,发挥典型示范效应,激励更多农村妇女自立自强。

(四)组织引领,全面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股份合作制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类型的产业化经营,是解决农民增收的最有效途径。要积极引导“妇”字号龙头企业,组建各种合作经济组织,积极引导广大农村妇女参与各种协会和合作经济组织,从农业产业链中获得更多的利益。不断创新组织方式,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在“公司+农户”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公司+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行业协会、基地)+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完善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培育和发展农民女经纪人队伍和农民女专业营销大户,为农村妇女提供销售服务。大力发展效益农业,以家庭经营为基础,用最少的土地产出最高效益,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和农业生产率。实施名牌战略,树立品牌效应,推动农业产业的快速发展。

(五)资金扶持,广泛开展信用贷款活动。加大对农村妇女的信贷扶贫。每年省财政的贴息扶贫小额信贷、自立扶贫工程、对库区移民以及有关部门的各种扶持资金,至少要有40%的比例用于扶持农村妇女发展生产。大力开展创建“信用妇女”、“巾帼诚信女能手”活动,拓展信用贷款帮扶面,帮助农村妇女解决生产发展资金瓶颈问题。

(六)转移就业,引导农村妇女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认真落实2005年省妇联、省农办联合转发的全国妇联、农业部《关于加强农村妇女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意见的通知》,通过实施“就业扶贫工程”,重点帮助农村贫困妇女转移就业,实现脱贫。认真落实省农办等10个部门联合下发的《2004-2010年福建省农民工培训规划》,把农村妇女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纳入“阳光工程”中,确保妇女培训达到40%以上目标任务的完成。依托劳务派遣,加大对农村妇女劳动力的派遣就业力度,提高转移就业的组织化程度。继续加强山海协作,进一步拓展区域性劳务合作,建立健全劳务输出和接收基地,打造家政服务品牌。大力发展以家庭为基础的加工业,实现中年妇女就地转移。开展“关爱外来女员工”活动,树立一批典型,维护她们的合法权益。

(七)文明新风,建设美好家园。大力推广“妇联(妇代会)+协会”模式,更大范围地把乡村妇女干部培养成女能人,把女能人推选进妇联(妇代会)班子。进一步探索村妇代会主任直选的民主实践,鼓励更多优秀女性参与村“两委”的民主选举,在农村公共事务管理中发挥妇女的积极作用。广泛开展“美德在农家”、“平安家庭”、“和谐家庭”创建活动,组织妇女和家庭参与农村“小康环保行动”、“家园清洁行动”和“一池三改”沼气工程建设,努力营造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环境优美、安全有序的良好环境。

四、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统筹规划。各地要进一步健全组织,及时调整充实“双学双比”活动领导小组。要因地制宜制定本地新一轮活动计划,并把计划纳入当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目标,统一部署,整体推进。各级“双学双比”活动领导小组要坚持协调工作制度,加强对活动的领导和指导,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工作,解决实际问题。各成员单位要明确职责,形成合力,推动“双学双比”活动再上新台阶。

(二)调查研究,发展创新。要深入农村,特别是贫困村调查研究,深入了解农村妇女发展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努力探索“双学双比”活动的新思路、新方法和新机制,使这项活动既着眼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又满足农村妇女求知求富求发展的需求;既着眼于农村经济发展指标,又关注人文资源环境指标;既要促进农村妇女参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又要鼓励她们参与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管理,使“双学双比”活动成为促进农村妇女全面发展,广泛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与和谐社会建设的有效载体。

(三)总结经验,表彰先进。省“双学双比”活动领导小组,每两年组织一次检查、评比、表彰活动,树立一批在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创业女能手、示范基地、先进集体和个人,多形式、多渠道大张旗鼓地宣传这些先进事迹,为活动的深入开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各市、县(区)也要相应开展检查、评比、表彰活动,推动活动的扎实、深入开展。

(四)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双学双比”活动是一项社会性的系统工程,离不开各成员单位的密切配合与大力支持。各级妇联要把“双学双比”活动作为农村妇女工作的首要任务来抓,切实做好组织牵头工作,当好参谋,提出计划,密切与各成员单位联络沟通,及时总结反馈。各成员单位要把“双学双比”活动纳入本部门的工作规划,结合各自的工作职能在政策、资金、信息、技术、项目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做到每年为活动制定一条优惠政策,扶持一个项目,支持一笔资金,创办一个示范基地,提供一项服务,总结推广一个先进典型,形成为农村妇女增收致富,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的合力,共同把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更好地发挥农村妇女在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的作用。财政部门要继续为“双学双比”活动提供专项经费,力争每年有所增加;新闻宣传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双学双比”活动的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各成员单位每年要将目标任务落实情况向省“双学双比”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省“双学双比”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把各成员单位材料汇编,并在每年的领导小组会上印发给每位成员。

五、职责分工

(一)农村妇女教育培训工作。

负责部门:省农办、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林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局、省科协、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省妇联

(二)培育农村妇女科技致富示范基地、妇女为主的龙头企业。

负责部门:省农办、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科技厅、省林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局、省水利厅、省科协、省环保局、省妇联

(三)为农村(渔区)妇女提供信息服务。

负责部门:省农办、省农业厅、省科技厅、省林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局、省供销合作社、省科协、省粮食局、省妇联

(四)农村妇女农产品行业协会、专业合作社组建。

负责部门:省供销合作社、省妇联

(五)信贷扶持。

负责部门:省农办、省农行、省农村信用联社、省移民开发局、省人口和计生委、省妇联

(六)农村妇女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

负责部门:省农办、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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