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教育部
- 【发布文号】教民厅〔2006〕3号
- 【发布日期】2006-03-20
- 【生效日期】2006-03-20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教育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06年内地普通中学西藏班(校)初中招生计划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06年内地普通中学西藏班(校)初中招生计划的通知
(2006年3月20日 教民厅〔2006〕3号)
为做好2006年内地西藏班(校)初中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6年内地西藏班(校)初中计划招生1825人,其中进藏干部职工子女175人。有关省(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要精心安排部署,做好招生工作并协助学校做好新生入校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内地西藏班(校)初中招生工作在教育部指导下,由西藏自治区教育厅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招生录取工作实行西藏全区统一测试、统一划定最低录取控制线和数学单科最低分数线,统一调配生源。对教育发展相对落后的阿里、那曲及边境地区的考生可适当降分录取。在确保生源质量的前提下,农牧民子女应达到招生计划总数的70%以上。
三、新生报到时间为9月1日。西藏自治区教育厅要做好新生出藏时间安排,确保新生按时到校,确保学校按期开学。各内地西藏班(校)在成都接新生时,可进行一次新生体检。发现有疾病,不能坚持正常学习的学生,可退回西藏。
四、为确保内地西藏班(校)初中招生计划的严肃性,招生计划下达后,原则上不得调整;确有必要调整的,须报我部批准。各校一律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允许招收自费生。在新生录取工作中,西藏自治区教育厅要严格把关,杜绝各种违纪现象发生。
五、新生入校后进行一年预科学习。预科教学按我部确定的内地西藏班(校)初中预科教学计划和我部组织编写的内地西藏班初中预科教材组织教学,重点加强汉语文、数学、英语、计算机4门主要基础课。预科结业后与当地教学接轨,统一教学计划,统一教材。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最新法律法规
- -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密码防线——《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颁布一周年工作情况综述-
- -互金协会发布网络小额贷款机构反洗钱行业规则-
- -中国人民银行法将大修 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 -疫情防控北京经验升级为法规-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比利时王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塞浦路斯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巴塞尔公约〉缔约方会议第十四次会议第14/12号决定对〈巴塞尔公约〉附件二、附件八和附件九的修正》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