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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6年第37号
  • 【发布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发布文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6年第37号
  • 【发布日期】2006-03-21
  • 【生效日期】2006-03-2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6年第37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6年第37号

关于取消香港腾航发展有限公司等2公司进口废物原料境外供货企业注册资格的公告




近期,广东检验检疫局在对香港腾航发展有限公司(注册号:A344040571)输入的废钢铁进行检验检疫时,发现上述货物放射性严重超标,不符合国家标准《进口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废钢铁》(GB16487.6―2005)的要求。

为保护我国环境,防止境外有毒有害废物向我国转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第35条和国家质检总局《出入境检验检疫风险预警及快速反应管理规定》第12条的规定,现公告如下: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取消香港腾航发展有限公司(注册号:A344040571)的进口废物原料境外供货企业注册资格,暂停香港溢富国际有限公司(注册号:A344040409)的进口废物原料境外供货企业注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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