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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转发天津市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相关文件的通知
  • 【发布单位】卫生部办公厅
  • 【发布文号】卫办监督函[2006]137号
  • 【发布日期】2006-04-03
  • 【生效日期】2006-04-03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卫生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转发天津市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相关文件的通知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转发天津市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相关文件的通知

(卫办监督函[2006]13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

天津市把加强卫生监督工作列入政府工作重点,近期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文件,进一步深化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现将相关文件转发给你们,供借鉴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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