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教育部
- 【发布文号】教高函[2006]10号
- 【发布日期】2006-04-07
- 【生效日期】2006-04-07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教育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教育部关于公布第一批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名单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公布第一批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名单的通知
(教高函[2006]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高等学校:
按照《教育部关于开展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和评审工作的通知》(教高[2005]8号)和我部2005年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评审工作的要求,有关专家对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报送的物理、化学、生物、电子四个学科类别68个实验教学中心进行了评审。经过网上初评、现场考察、终审评议和网上公示,并经我部审核,现公布第一批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名单(见附件)。
在全国本科院校开展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和评审工作,是《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升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的重要举措。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完善相关政策、加大经费投入,进一步推进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工作,形成国家级、省级两级实验教学示范体系。同时,积极组织、推动本地区、本部门高等学校与国家级、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交流与合作,充分发挥实验教学示范体系的示范辐射作用。
各高等学校要结合实际情况,以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建设和评审为契机,加大实验教学改革和实验室建设力度,加强实验教学队伍建设和实验室管理,学习借鉴国家级和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先进经验,不断提高实验教学质量,提升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的培养水平。
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要进一步加强建设,认真总结经验,凝练优质实验教学资源,开放实验教学网站,承担相关师资培训任务,积极开展国际国内交流与合作,借鉴吸收国内外实验教学和实验室管理的先进经验,加强实验教学研究,不断开拓创新,探索实验教学改革新思路,引领实验教学改革方向,为全国高等学校实验教学提供示范。
附件:第一批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名单
教育部
二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最新法律法规
- -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密码防线——《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颁布一周年工作情况综述-
- -互金协会发布网络小额贷款机构反洗钱行业规则-
- -中国人民银行法将大修 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 -疫情防控北京经验升级为法规-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比利时王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塞浦路斯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巴塞尔公约〉缔约方会议第十四次会议第14/12号决定对〈巴塞尔公约〉附件二、附件八和附件九的修正》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