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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6年第10号
  • 【发布单位】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 【发布文号】国家认监委公告2006年第10号
  • 【发布日期】2006-04-10
  • 【生效日期】2006-04-10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6年第10号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6年第10号




国家认监委委托中国认证认可协会对宗赴传自2004年6月以来冒名顶替他人进行认证现场审核的情况已调查终结。依据认证人员注册准则,撤销宗赴传质量管理体系(QMS)、环境管理体系(EMS)、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OHSMS)高级审核员和验证审核员注册资格以及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查员资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和《认证人员及认证培训、咨询人员管理办法》的规定,宗赴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从事认证及认证培训、咨询活动,中国认证认可协会五年内不再受理其注册申请。

特此公告。

二○○六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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