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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颁布2005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的决定
  • 【发布单位】天津市
  • 【发布文号】津政发〔2006〕032号
  • 【发布日期】2006-04-13
  • 【生效日期】2006-04-13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天津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颁布2005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的决定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颁布2005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的决定

(津政发〔2006〕03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市委八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发挥科技进步和创新的重大作用,奖励为促进我市科技事业发展做出贡献的人员和组织,根据《天津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2000年市政府令第33号)规定,经天津市科学技术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审核,市人民政府决定:授予“基于合成受体的分子识别及其纳米超分子体系的构筑”等14项成果2005年度天津市自然科学奖;授予“树脂法双酚A生产新工艺”等17项成果2005年度天津市技术发明奖;授予天津市卫生局等单位完成的“天津市SARS患者流行病学回顾性调查和健康随访与干预试验研究”等179项成果20055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进步奖。

全市各部门、各单位和科技工作者要向获奖单位和获奖个人学习,继续发扬顽强拼搏精神,努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加快实施我市“三步走”战略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2005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获奖名单

二○○六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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