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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增加阳新县等10县为扩权县的通知
  • 【发布单位】湖北省
  • 【发布文号】鄂政发〔2006〕26号
  • 【发布日期】2006-04-14
  • 【生效日期】2006-04-14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湖北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增加阳新县等10县为扩权县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增加阳新县等10县为扩权县的通知

(鄂政发〔2006〕26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扩大部分县(市)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省政府决定,增加阳新县、谷城县、远安县、竹溪县、大悟县、孝昌县、沙洋县、浠水县、罗田县、嘉鱼县为扩权县。

各有关市政府和省直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将赋予扩权县(市)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2006年省财政借给以上10县各500万元左右资金,用于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

二○○六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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