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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北京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民政局关于建立本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机制意见的通知
  • 【发布单位】北京市
  • 【发布文号】京政发[2006]15号
  • 【发布日期】2006-04-25
  • 【生效日期】2006-04-25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北京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北京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民政局关于建立本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机制意见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民政局关于建立本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机制意见的通知

(京政发[2006]1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现将市民政局《关于建立本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机制的意见》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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