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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苗木花卉产业发展的意见
  • 【发布单位】洛阳市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6-05-10
  • 【生效日期】2006-05-10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河南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苗木花卉产业发展的意见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苗木花卉产业发展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快育苗基地建设,壮大繁荣我市苗木花卉产业,市政府经研究,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指导思想:以建设和谐洛阳、绿色洛阳为目标,以市场为导向,坚持市场调节与政府引导相结合,以公司化运作为主体,实行合同育苗、定点育苗、按保护价收购的育苗模式,加快育苗基地建设,繁荣苗木花卉产业。

目标任务:从2006年到2008年,三年新发展造林绿化苗木1.5万亩,使全市造林绿化苗木总面积达到5万亩,基本实现造林绿化苗木自给供应,为青山工程、北邙绿色生态屏障建设工程和其它造林绿化工程提供品种对路、质量优良、数量充足的绿化苗木。

二、苗木基地建设的原则和布局

1.原则

(1)各县(市、区)要根据苗木产业发展现状和我市青山工程建设布局,制定本地区苗木基地发展规划;

(2)坚持适地适树、就近育苗、相对集中、有利于形成市场的原则;

(3)坚持苗木生产与城乡绿化统筹规划,长期效益与短期效益衔接的原则。

2.苗木基地的布局

(1)市级苗木重点区域主要规划在北邙绿色生态屏障区310国道、高速引线、机场路等主要公路沿线和西南环城高速、二广高速两侧水肥条件较好的地区,以常绿花卉苗木为主,面积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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