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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清理整治阿什河流域非法采砂改善生态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布单位】哈尔滨市
  • 【发布文号】哈政办综〔2006〕37号
  • 【发布日期】2006-05-16
  • 【生效日期】2006-05-16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哈尔滨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清理整治阿什河流域非法采砂改善生态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清理整治阿什河流域非法采砂改善生态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

(哈政办综〔2006〕37号)




各有关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清理整治阿什河流域非法采砂改善生态环境工作方案》予以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五月十六日

关于清理整治阿什河流域非法采砂改善生态环境工作方案

为彻底取缔阿什河流域非法采砂行为,恢复我市东部地区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黑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和《哈尔滨市河道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对生态环境高度负责的精神,坚决取缔乱采乱挖、无证开采、破坏土地和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从根本上解决我市东部地区可能引发沙尘暴的源头,在较短时间内达到治理阿什河流域非法采砂、恢复生态环境的目标。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开展调查摸底、清理整治工作,要切实做到数据清楚、情况明确、资料准确,确保取得实效。

(二)坚持依法行政、保持稳定的原则。各项工作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确保整治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三)坚持态度坚决、务求必胜的原则。既要取缔非法采砂、破坏环境的违法、违纪行为,又要处理相关部门不作为、乱作为的失职、渎职问题,集中领导、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清理整顿,尽快见到成效。

(四)坚持市区结合、以区为主的原则。阿什河流域非法采砂清理整治工作以道外区、香坊区为主,市直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积极支持,全力推进,形成市区配合、联合执法的机制。

三、工作步骤及任务

(一)调查及准备阶段(2006年5月5日前)。由市清理整治阿什河流域非法采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清理整治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对阿什河流域及周边村屯砂场现状、规模等情况的调查摸底工作,并形成清理整治工作方案。

(二)清理整治阶段(2006年5月6日―31日)。由市清理整治办公室组织市国土资源局、水务局、城管局、环保局和公安局采取联合执法的方式开展清理整治。一是清理整治阿什河沿岸耕地内的非法采砂行为。重点清理整治破坏耕地采砂、以开挖修建鱼池为名从事采砂及其他破坏阿什河流域生态环境的行为,恢复生态原貌。道外区政府和香坊区政府要立即对农村耕地流转发包行为进行检查,对村(屯)发包给农民的土地没有用于农业生产,而是直接或变相从事非法采砂的,依法立即终止承包合同,制止采砂行为。二是清理整治阿什河流域滩涂地内的非法采砂行为。全面开展执法大检查,对威胁堤防安全、阻碍防洪通道、乱采乱挖的非法采砂行为进行清理,限期拆除违法设施,恢复原状。三是清理整治建筑材料市场销售河砂的违法行为。重点检查建筑用砂来源及渠道,对使用不符合标准建筑材料的建筑商依法予以严厉处罚。四是依法打击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在清理整治工作中,对包庇纵容非法采砂行为的部门或个人,监察部门要予以严肃处理。按照有关政策、法规,信访部门要认真做好说服解释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三)恢复改善阶段(2006年6月1日―9月30日)。按照“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由市清理整治办公室组织非法采砂单位或个人进行生态恢复工作,并建立制度,明确界定阿什河流域土地和滩涂地的范围、管理责任和执法权限,形成长效管理机制,不断巩固清理整治成果,确保恢复该流域良好的生态环境并长期保持下去。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清理整治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市清理整治阿什河流域非法采砂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指挥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王世华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高迎祥,道外区委副书记、区长朱文玮,香坊区委副书记、区长孔庆勋担任;成员由道外区政府、香坊区政府、市国土资源局、水务局、环保局、建委、城市规划局、城管局、公安局、工商局、林业局、监察局、中级人民法院、哈供排水集团、信访办、政府督办检查室、哈电视台和市委组织部电教中心有关领导组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道外区政府,主任由道外区政府副区长刘永斗担任,副主任由香坊区政府副区长王淮、市公安局副局长纪春林、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国土资源执法局局长)刘岩果、市水务局副局长赵登峰、市环保局副局长张欲非、香坊区人民法院院长魏照利、市公安局香坊分局局长孙君亭、道外区人民法院院长刘玉芝、市公安局道外分局局长冯少华担任。成员单位为市工商局道外分局、道外区城建局、道外区城管行政执法局、市国土资源局道外分局、道外区环保局、市城市规划局道外分局、道外区监察局、道外区水务局、道外区信访办、道外区团结镇政府、道外区民主乡政府、市工商局香坊分局和香坊区幸福镇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由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务局、道外区政府和香坊区政府各抽调5人组成。办公地点设在道外区政府。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务局、道外区政府和香坊区政府各提供1辆越野吉普车作为集中清理整顿专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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