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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开展中央国家机关2006年“节能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 【发布单位】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
  • 【发布文号】国管房地[2006]162号
  • 【发布日期】2006-05-17
  • 【生效日期】2006-05-17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开展中央国家机关2006年“节能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开展中央国家机关2006年“节能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国管房地[2006]162号)




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中央国家机关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增强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发挥政府机构在建设节约型社会中的示范作用,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关于2006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意见的通知》要求,定于6月中旬举办中央国家机关2006年“节能宣传周”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中央国家机关2006年“节能宣传周”的主题是“从我做起,创建节约型机关”。

二、时间安排

中央国家机关2006年“节能宣传周”的时间安排为6月11日至17日。宣传活动主要安排在“节能宣传周”期间,根据实际情况,部分活动可以在“节能宣传周”前后进行。

三、活动内容

为扩大中央国家机关2006年“节能宣传周”的影响,增强宣传效果,“节能宣传周”期间的具体活动安排如下:

(一)国管局统一组织开展以下活动:

1.开展能源紧缺体验活动。倡议在6月13日停开办公区域空调一天,6层以下办公楼停开电梯一天,自驾车上下班的职工换乘公共交通工具、骑自行车或步行上下班一天。

2.开展“算算我用多少电”活动。表格从我局政务外网下载(网址:http://www.ggj.gov.cn/zyjy/)。

3.统一印发政府机构节能宣传画。

4.举办中央国家机关空调管理人员节能培训。具体安排,我局将另行通知。

(二)各部门、各单位要组织开展以下活动:

1.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设计宣传栏和网页、组织参观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节约资源基本国策的重大战略意义,“十一五”期间节能目标和任务,国家有关节能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等。

2.开展机关及下属单位节能标兵、节能先进集体评选活动,组织职工进行“我为机关节能提建议”活动。

3.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开展其他形式的宣传活动。

四、有关要求

(一)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节能宣传周”活动,精心策划,严密组织,力求实效,切实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资源节约意识,并以此为契机,加大政府机构节能工作力度,努力建设节约型机关。

(二)“节能宣传周”结束后,请各部门于7月底前将本部门“节能宣传周”的工作总结,及近年来开展节能工作的经验和做法整理以书面材料送我局。我局将组织进行汇总、评比,评比结果将作为中央国家机关创建精神文明先进单位和节约型机关的评比指标之一,并通过有关媒体对先进的经验和做法进行宣传报道。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
二○○六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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