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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山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2006-2010)规划纲要
  • 【发布单位】山西省
  • 【发布文号】晋政发〔2006〕11号
  • 【发布日期】2006-05-23
  • 【生效日期】2006-05-23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山西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山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2006-2010)规划纲要

山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2006-2010)规划纲要

(晋政发〔2006〕11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现将《山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2006-2010)规划纲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六年五月二十三日


山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2006-2010)规划纲要

《山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2006-2010)规划纲要》根据《中共山西省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编制,主要阐明我省发展战略,明确政府工作重点,引导市场主体行为,是未来五年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是全省人民共同的行动纲领,是政府履行职责的重要依据。

第一章发展回顾和形势判断

一、“十五”主要成就
“十五”时期,全省上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发展为主题,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改革开放为动力,圆满完成了“十五”计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八大战略工程、六大支撑体系建设取得积极成效,成为改革开放以来发展最快、效益最好、人民群众得到实惠最多的时期之一。
经济总量快速增长。2005年全省地区生产总值完成4100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五年年均递增13%,高于预期目标,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综合经济实力不断增强。财政总收入由194.6亿元增加到747亿元,五年翻了近两番。
经济结构调整取得积极成效。全省上下坚持不懈地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实施建设新型能源和工业基地的重大战略,取得了积极进展。大力实施“1311”、“5533”等调产规划,传统产业新型化和新兴产业规模化不断加快。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有所增强,特色农业产值比重、农产品加工转化率等明显提高。工业内部结构明显优化,传统优势行业的技术水平和产业集中度明显提高。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旅游业正在成为重要的经济增长点。同时,区域经济结构、所有制结构、产业组织结构等也发生了可喜变化。
基础设施建设成效显著。2005年底,全省电力装机容量达到2320万千瓦。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达到1686公里,人字型高速公路主骨架基本形成,实现了省会到地级市“三小时高速通达”,县际路网改造和乡村通油路工程取得了突破性进展。长治、运城、大同机场通航。万家寨引黄工程引水到太原。“十五”时期,是我省基础设施投资最多、成就最大的时期。
改革开放取得积极进展。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行政机构和行政审批制度、投资体制、粮食流通体制、农村税费改革等取得积极进展,经济社会发展的活力进一步增强。与中部及周边其他省份的交流与合作迅速发展,与东部和西部的区域合作不断深化。对外贸易规模迅速扩大,利用外资水平稳步提高,富士康、松下、日立等世界500强企业落户我省,与德国北威州的战略合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进一步提高。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保持较快增长,在全国排位明显前移。城市供水率、集中供热率、供气率明显提高,人居条件不断改善。生态环境保护取得积极进展,部分地区和重点城市环境质量有所好转。科教兴省和人才强省战略继续推进,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较快发展,就业与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健全,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公共安全保障和突发事件处置能力有所增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和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新进展。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十五”时期的重大成就,是全省人民艰苦奋斗、抓住机遇、开拓进取的结果。同时,国内外能源原材料的旺盛需求对我省经济增长及财政增收的拉动作用也十分明显。应该清醒地看到,在全国经济发展格局中,山西仍然是欠发达的省份,经济发展仍存在着许多矛盾和问题。
产业结构单一特征依然明显。三次产业中,一产冷、二产热、三产慢的问题依然存在。农业地位不稳,产业化、市场化、特色化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服务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发展严重不足,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较低。煤炭、焦炭、电力、冶金四大行业增加值比重达到80%以上,多元支柱产业尚未形成。大企业、大集团、经济园区和产业集群发展不足。
经济增长方式比较粗放。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矛盾尖锐,单位GDP能耗超出全国平均水平1.6倍。单位GDP水耗超出全国平均水平一倍以上,年采煤漏水超过10亿吨,水资源短缺问题十分突出。5个城市被列入全国大气污染最严重的30个城市之中,前三名均为我省城市。不少地区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没有得到有效遏制。
改革开放严重滞后。全省国有企业、尤其是省级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滞后,基本还是国有独资或国有“一股独大”,国企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和分离办社会职能步履维艰,困难国企破产重组推进缓慢。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不充分,不及全省经济总量的一半。对外开放严重不足,外贸进出口占全国总量的0.4%,直接利用外资规模占全国总量的0.3%,在周边和中部省份均居末位。
经济社会、城市农村发展不够协调。社会事业发展相对滞后,特别是农村教育、卫生、文化等都还处于比较落后的状态。城乡收入差距扩大,全省尚有122万人口未解决温饱。中心城市辐射带动能力薄弱,资源型城市转型任务艰巨。
三、“十一五”面临的新环境和新形势
“十一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承前启后的重要阶段,也是我省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关键时期,机遇和挑战并存。
“十一五”时期,我省面临许多难得的发展机遇。一是国际国内产业特别是装备制造业、原材料工业和服务业向中西部地区的大转移,将为我省以对外开放为突破口,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开辟广阔的空间。二是国家实施以煤炭为基础、以电力为中心的能源安全战略,将为我省加快新型能源和工业基地建设创造有利的条件。三是国家推动中部崛起、加快老工业基地改造和举办2008年北京奥运会,将为我省抓住机遇、加快发展提供难得的契机。四是全国消费结构升级、城镇化进程对我省新兴产业产生巨大的需求拉动。五是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完善,建设和谐社会,将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十一五”时期,也必须面对严峻的挑战。一是我省单一、偏重的产业结构对经济的周期性波动适应性较差,随着国内外能源原材料供求关系的变化,宏观经济存在大起大落的风险。二是资源约束进一步加剧,环境承载能力严重不足。三是社会不稳定因素进一步增多,社会保障不完善、公共服务不健全等问题难以在短期内解决,就业形势严峻,城乡之间、行业之间和不同群体之间收入差距有可能拉大。四是改革进入攻坚时期,需要付出的经济和社会成本越来越高;随着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来自东部地区和周边省份的竞争压力越来越大。
面对新的发展环境和发展形势,我们一定要客观冷静、居安思危,未雨绸缪、趋利避害;一定要励精图治、锐意进取,抓住机遇、乘势而上,牢牢把握住加快山西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动权。

第二章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十一五”时期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目标,抓住国家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战略机遇,继续深入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坚持加快科学发展、建设和谐山西、致力求真务实的总体要求,加快新型工业化、特色城镇化进程,在培育优势产业、转变增长方式、统筹城乡发展、创新体制机制、扩大对外开放、实施科教兴晋和人才强省战略上实现新突破,提高综合经济实力、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提高和谐社会建设水平、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努力建设国家新型能源和工业基地,构建充满活力、富裕文明、和谐稳定、山川秀美的新山西。
二、主要目标
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充分反映科学发展观要求、切实体现正确政绩观导向的经济社会发展指标体系,包括经济增长、社会发展、科技进步、资源环境、人民生活五个方面,共44项指标,用于指导、评价全省及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同时用于检查、考核各级、各部门工作。
“十一五”时期,山西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包括:
1.经济增长类指标(11项)
全省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0%左右,力争更快一些。到2010年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全国中等水平以上,年均增长9.6%,尽力缩小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2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3%。外贸进出口总额年均增长12%。外来直接投资增长率(境外、省外)达到20%,其中来自境外直接投资增长率达到25%。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4%。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40%以上。地区财政总收入和一般预算收入年均增长15%。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年上涨幅度控制2-3%以内。粮食总产量稳定在90亿公斤以上。
2.社会发展类指标(16项)
人口自然增长率每年控制在6‰以内。城镇化率达到47%。城镇登记失业率每年控制在4%以内。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85%,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28%。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达标率达到80%。城镇基本社会保障覆盖率达到或超过80%。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达到90%。公路密度达到50公里/百平方公里。每百人电话(固定+移动)拥有数达到78部。每千人计算机拥有量达到80台。每千人拥有医生数达到3.5人、病床数达到3.1张。每万人公共馆藏图书量达到4.5万册。人均公共体育场馆面积达到1平方米。煤炭生产百万吨死亡率年均下降2.5%,期末下降到0.8人/百万吨以下。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年均下降8.3%,期末下降35%。财政对科技、教育、农业投入的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
3.科技进步类指标(4项)
研究与开发经费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提高到1.2%。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8%。每10万人专利申请数达到8.5项。新型工业化水平达到50%。
4.资源环境类指标(9项)
到2010年,耕地保有量保持在6000万亩左右。森林覆盖率达到18%。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年均增加一个百分点,期末达到35%。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超过60%。城市污水处理率超过70%。万元地区生产总值污染物排放量下降40%,年均下降10%。城市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80%以上。矿区煤炭资源回采率提高到60%以上。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综合能耗年均下降5.6%,期末共降25%。万元地区生产总值平均耗水量年均下降8.3%,期末共降35%。
5.人民生活类指标(4项)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2%,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6-8%。占人口20%的低收入者收入增长率,城镇年均13%以上,农村年均8%以上。城镇居民人均住宅建筑面积达到30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住宅建筑面积达到26平方米。人口期望寿命达到72.5岁。

第三章高度重视“三农”问题,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进一步改进政府对“三农”的引导、服务和扶持方式,加快制定和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规划,力争到2010年全省农村全面小康实现程度达到50%,全省20%的农村达到新农村标准。
一、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业生产效益
优化区域布局,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的方针,稳步推进和发展特色农业、生态农业、设施农业、节水农业,在保证主要农产品供需基本平衡的基础上,大力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1.加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
大力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加快中低产田改造,重点实施2000万亩耕地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工程,增强抵御自然灾害能力。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稳定粮食及大宗农产品生产,继续抓好以玉米、小麦为主的商品粮基地建设,推进优势农产品生产。
2.继续做大特色农业和特色农畜产品加工业
提高特色农业产值比重。依托三大农业经济区域、十大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优先发展草食畜、干鲜果、蔬菜、小杂粮等四大特色产业及玉米、强筋小麦等优势产业,重点培育制种、中草药、水产和特种养殖等四大特色潜力产业。在全省形成乳品加工,皮毛加工,干鲜果和蔬菜加工,玉米、薯类和小杂粮加工,饲料、制醋和油脂加工,中药材加工等为重点的农畜产品加工业发展格局。进一步加快雁门关生态畜牧经济区建设,重点扶持草场改良、良种培育引进和动物检疫防疫体系建设。
积极扶持龙头企业。按照“突出特色、扶优扶强”的方针,选择具备一定规模和竞争力的企业,集中力量进行重点扶持。重点抓好100个农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20个规模化农畜产品基地、10个以农畜产品加工为主体的示范县、50个粮食和其他农产品批发市场及中介组织的建设。大力推广种养业生产、加工、储运、包装等标准化技术。到2010年,农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40%以上。鼓励各种所有制企业投资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引导乡镇企业加快结构调整和体制创新。
3.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
继续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建立健全农业标准体系、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和农产品认证体系。建设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和质量检测设施。完善农业重大有害生物预警控制体系,搞好四级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提高重大病虫害应急控制能力。加强农业资源环境检测预警体系建设。
二、建立农民增收长效机制,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
进一步完善现有政策,千方百计开辟增收渠道,实现农民收入的稳定增长。
1.充分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
促进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规模化生产。抓住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农产品加工和建立完善农产品销售服务网络三个关键环节,拓展农民增收空间。大力发展定单农业,规范企业、基地、农户的合作关系,切实保障农民利益。积极发展农村第三产业和个体私营经济。鼓励农民发展多种经营。大力发展农民经纪人队伍。发展新型农村经济组织形式,积极培育农村专业经济协会。
2.加大富余劳动力转移力度
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促进农村劳动力的合理流动,稳定增加农民非农收入。农村劳动力每年新增转移30万人,到2010年从事第一产业人数下降至40%以下。坚持发展小城镇与劳务输出相结合、省内流动和省外输出相结合。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组织实施“双五百万”培训工程,探索多种培训补贴机制。改善进城务工人员工作和生活环境,加强进城务工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积极推进农村社会化就业服务体系建设。
3.加大扶贫开发力度
继续坚持开发式扶贫,力争到2010年基本解决全省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举全省之力,支持晋西北、太行山革命老区和连片贫困地区加快发展。
继续实施四大扶贫工程。以忻州、吕梁为重点,继续实施整村推进、劳动力培训转移、产业扶贫和扶贫移民四大工程。每年选择一些重点贫困区域和一批重点贫困村集中扶持,实行整村推进。培植贫困地区主导产业,促进贫困地区调整产业结构。鼓励龙头企业和贫困户建立多种形式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贫困农民增加收入。每年对5万个特困农民开展扶贫移民。扶持贫困地区新上一批大的产业化项目。继续组织实施以工代赈,在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的同时,增加贫困人口劳务收入。
积极筹措扶贫资金。提高扶贫资金和各类扶贫资源的使用效率。增加扶贫资金用于农民职业技能培训的支出比例。加大税费改革后省财政对贫困地区转移支付的力度。巩固温饱成果,防止和减少因病因灾返贫。引导和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广泛开展社会捐助。积极争取国家对我省革命老区和贫困地区的政策支持。
三、发展农村公益事业,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
不断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加快农村综合改革,为农民生产生活和农村全局发展创造条件。
1.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深入推进农村公路建设。继续完善农村路网结构,改善农村通行条件,全省有条件的建制村要全部通水泥(油)路、通班车,满足农村居民的出行需求。加大对东西两山和经济落后地区施工难、里程长、造价高路段的攻坚力度。
发展集中连片供水工程,建设农村小型水利。新建和改造农村供水工程,到2010年,村镇自来水普及率达到60%以上,基本解决全省尚余约1000万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提高小水资源开发利用率,扩大集雨灌溉面积。
抓好村庄整治,改善村容村貌。搞好县域村庄布局和村庄整治建设规划。根据各地实际,分别抓好新村建设、旧村整治、古村镇保护、城中村改造、撤并村整理,引导村庄合并和人口聚集,改善农民居住条件。大力推进农村沼气建设,农村沼气用户达到20%以上。支持农村水电电气化县和小水电代燃料项目建设。加强农村通信、广播电视、市场体系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乡村绿化和小流域治理,加大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力度,遏制生态环境恶化趋势。
2.扶持农村各项社会事业发展
加大农业科技推广和农村科学普及力度。组织实施科普惠农行动计划和科技入户工程,开展农民科技培训工作。改善农村中小学设施建设,全面提高农村义务教育水平,切实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大力发展农村文化事业。认真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和推广工作,确保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覆盖全省农村居民。加快农村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完善农村社会救助制度,全面实施农村特困户救助和农村五保户集中供养,逐步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推进农业政策性保险试点,建立农业保险基金。加强面向农村的科技、市场、信息服务。
3.采取综合配套措施,全面深化农村改革
稳定完善土地承包经营责任制。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快征地制度改革,健全对被征地农民的合理补偿机制。鼓励通过各种形式有偿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建立土地征用听证制度和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
建立支持农村发展的长效机制。贯彻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带动农村的方针,逐步形成城乡互动、协调发展的新格局。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各级财政对农业总投入的增长幅度应当高于各级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完善对粮农的直接补贴机制,扩大补贴范围,提高补贴标准。积极探索以工补农、以煤补农的有效方式。加强对农业生产资料等涉农价费的监督管理,切实减轻农民负担。落实农村税费改革政策,免征国家允许免征的所有涉农税。
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继续推进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体制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继续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扩大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加快农村金融产品创新,增强对农户和中小企业的服务能力。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坚持粮食购销市场化、经营主体多元化,全面放开粮食收购价格。逐步实现城乡同电同价。加强农村法制建设,提高农村执法水平。加强农村党组织和基层政权建设,健全村民自治机制。
四、坚持分类指导,大力发展县域经济
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不断发展和壮大县域经济。
1.加强对县域经济的分类指导
各县(市、区)要发挥比较优势,把主导产业发展、龙头企业培育和县乡财源建设结合起来,提高主导产业的质量和效益。坚持分类指导、梯次推进,鼓励和支持25个左右的经济强县(市、区)重点突破、率先发展,到2010年基本达到全面小康标准;鼓励和支持60个左右经济发展处于中等水平的县(市、区)发挥优势、争先发展,到2010年基本达到宽裕型小康标准;鼓励和支持35个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努力追赶、加快发展,到2010年基本解决温饱问题,并向小康迈进。
2.创新对县域经济的支持方式
围绕强县、富民两大目标,从土地、财政、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激发县域经济发展的活力。选择一批综合实力强的县(市、区),进行扩大县级管理权限试点,推进“省管县”财政体制改革。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县域经济的支持力度。鼓励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与县(市、区)建立长期稳定的经济技术协作关系。多渠道引进外来资金、技术和人才,提高县域经济的外向度。

第四章提升城市建设管理水平,
加快推进特色城镇化

顺应城镇化发展的客观规律,走出一条适应资源环境承载力、有利于产业和人口聚集的特色城镇化道路。力争到2010年,城镇体系框架基本形成,城市功能明显提升,城市综合经济实力明显增强,城乡一体化水平明显提高。
一、完善城镇体系,优化空间布局
按照“中心集聚,轴线拓展,外围协作,分区组织”的思路,构建“叶脉型”城镇布局框架。优先发展省域和区域中心城市,择优发展县城和中心镇。到2010年,初步形成规模结构适宜、空间布局合理、分工联系密切、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体系结构框架。
1.加快太原都市圈发展
强化“省会意识”,加快太原市城市空间扩张和功能提升,提高聚集和辐射能力,力争建成中西部经济强市和全国生态园林城市。尽快实现太原市与晋中市榆次区在公交、电信、金融等领域的“同城化”。构建以太榆为中心,以周边城镇为依托的“一小时经济圈”。建立城市间的协商协作机制,加大体制创新和资源整合力度,强化城市与区域间的经济联系和功能分工,推动覆盖晋中、阳泉、忻州、吕梁等市的太原都市圈快速发展。
2.推动城市经济区发展
发展晋北、晋南、晋东南三大城市经济区。统筹编制和实施区域规划、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积极引导山西城市经济区发展。依托大同至运城、太原至晋城等高速公路逐步形成晋北、晋南、晋东南三大城市经济区。
明确三大城市经济区发展定位。要依托区位、资源、产业优势和历史文化底蕴,整合城市资源,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形成区域性发展极。以大同、朔州为龙头的晋北城市经济区要加速资源型经济转型步伐,建成国内清洁能源产业基地。以长治、晋城为龙头的晋东南城市经济区要壮大城市规模和经济实力,加快与中原城市经济区的融合。以运城、临汾、侯马为龙头的晋南城市经济区要有效整合城市资源,塑造城镇群体优势。
培育一批区域城镇组群。依托大运等城镇轴带,加快培育以区域中心城市为核心的城镇组群和介孝汾、忻定原、离柳中等城镇组群,统筹组群内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布局,优化区域布局,实现共同发展。
3.积极发展小城镇,择优搞好县城与中心镇建设
要按照“重点突破、择优扶持、突出特色、提升品质”的原则,沿我省主要交通干线,重点培育具有发展优势和潜力的县城与中心镇。规划建设100个左右经济繁荣、设施配套、环境优美、特色鲜明、有较强吸引带动能力的重点镇。结合产业发展、市场建设和社会化服务,完善城镇职能,提高产业和人口的聚集规模,积极促进城郊型、工矿型、旅游型、交通商贸型城镇发展。加快县城二、三产业的发展,形成有较强经济辐射能力的县域增长极。择优选择有条件的县城发展成为小城市。
二、合理确定产业定位,强化城市聚集辐射功能
立足城镇的功能定位,突出城市的产业特色、文化特色和景观特色,合理布局相关产业,不断增强城镇的经济实力,形成富有活力的产业体系和各具特色的城镇经济体系。
1.提高中心城市综合竞争力
太原等中心城市要用好国家振兴中部老工业基地的各项政策,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资源型经济转型,成为全省科教高地、产业高地、人才高地和人流、物流、信息流中心。大中城市要统筹规划和发展多层次的功能区,合理布局城市基础设施和市政设施,优化城市空间结构。采用高新技术和先进实用技术,改组改造传统工业,重视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和都市型工业,压缩和退出污染大、占地多、有碍城市景观及与城市功能不相符的传统工业企业,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依托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积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加快发展第三产业,重点发展现代服务业。
2.加快工矿型城市转型发展
资源型城市要因地制宜发展接续产业和替代产业,培育新的增长点。资源枯竭城市要实行产业置换替代转型,重点培育煤炭深加工、装备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促进新型主导产业的发展。中后期发展阶段的工矿城市,要实行产业并行转型,同步推进传统产业技术改造与新兴主导产业培育。新型工矿城市要坚持可持续发展,实行产业规避转型策略,提高矿产资源回采率与综合利用率,防止资源破坏和生态污染。
3.坚持发展产业园区与推进城镇化相结合
积极培育产业开发园区,促进产业集群化发展,并向城镇合理集聚。依托优势产业,重点规划建设一批符合国家政策和规划的产业园区,完善基础设施和生产、生活设施,引导企业向产业园区落户,实现集约发展。小城市和小城镇重点发展原材料加工业、农副产品加工业和其他特色优势产业,鼓励发展生活服务业。增强小城镇的服务功能,引导乡镇企业在小城市和小城镇集中布局。
三、重视城市建设和管理,提升公共服务
加快大中城市改造建设步伐,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城镇功能,推进城乡协调发展。
1.抓紧编修城市规划
高起点、高标准搞好全省城市及县城的建设规划,严格按规划改造旧城区、建设新城区。城市规划要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和时代特色,体现科学性、艺术性和人文关怀。分期分批规划建设若干亮点片区和精品建筑,注重“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改造,注重城市生态建设,注重塑造城市品牌。
2.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
重视道路主骨架建设,加强路网和停车场建设。合理确定区域性交通节点。坚持公交优先原则,完善城市道路交通系统。进一步加强城镇水、电、气、热供应以及垃圾、污水处理系统建设。加快建设城镇绿色屏障,构建城镇永久性绿地系统。积极推进城市资本运营,加大政府公共财政投入,鼓励和吸引社会资金和外资进入城镇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运营领域。统筹安排城市经济区和城镇组群内部的大型基础设施、社会服务设施和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建设。加强工矿型城市矿区治理,五年内完成棚户区改造。
3.完善城镇社会服务体系
引入竞争机制,用市场化手段提供城镇公共服务。强化城镇科技创新功能,搞好中心城市的科技开发和推广,加快小城市和小城镇科技服务的普及工作。合理布局城镇教育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城镇文化、体育、医疗服务和预防保健设施。加强城镇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完善社区综合服务功能。
4.实行城市经营
大力推进城市建设管理的社会化、市场化和产业化,鼓励社会各方投入,引入竞争机制,集聚和重组城市资本。重视经营城市土地,健全城市土地收购储备制度和招标拍卖制度,城镇建设用地纳入市场化配置轨道。经营好城市道路、桥梁等基础设施的冠名权、广告权等延伸性资源。盘活城市基础设施资产,尽快形成投资、经营、回收、建设的良性运行机制。
5.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管理体制
打破城乡分割的经济社会管理体制,初步建立符合省情的新型城乡关系。统筹城乡建设用地资源,优先安排重点发展地区和中心城市建设用地。制定进城农民宅基地异地置换政策和乡镇企业进入工业园区的土地置换政策,建立有利于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土地置换调整机制。改革城乡户籍管理制度,形成农村人口自愿平稳有序进入城市的体制。加快“城中村”农民向城镇社区居民的整体转制步伐。统筹城乡交通管理,促进城乡交通一体化。加快城镇住房、就业、教育、社会保障等配套制度改革,凡取得城镇户籍的居民享受同等政策待遇。打破城镇之间、城乡之间要素流动的体制性障碍,推进区域经济和城乡经济一体化。第五章深化经济结构调整,
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

以传统产业新型化和新兴产业规模化为方向,走出一条具有山西特色的新型工业化道路。
一、以七大优势产业为重点,推动产业技术升级
继续发展以煤炭为基础、以电力为中心的能源产业;发展以不锈钢和铝镁合金为主的金属材料及其制品工业;发展装备制造业;发展具有山西优势的化学和医药产业;发展新型材料产业;发展以特色农业为基础的农畜产品加工业;发展旅游文化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以七大优势产业为重点,加快产业由量的扩张向质的提高转变,由主要依赖资源投入向主要依靠技术进步转变,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
1.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
加快信息技术在研发和生产过程中的广泛应用,实现企业产品设计智能化、生产过程自动化、关键设备数字化、管理控制一体化、资源配置科学化、经营管理协同化、销售服务网络化。大力推进以煤、焦、钢铁等大宗产品为主的电子商务,完善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区域和行业现代物流信息化系统。实施信息化“7100工程”,重点扶持七大优势产业领域100个左右的信息化示范项目。
2.以先进实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
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作为经济结构调整的中心环节,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区域型技术创新体系。重点研究开发七大优势产业在节能降耗、清洁生产、加工转化方面的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加大科技成果转化力度,促进形成更多自主知识产权的知名品牌。推进国家和省级工程中心与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形成自主创新与技术引进相结合的工作平台,提高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依法淘汰落后工艺技术,推进上大关小、以新换旧。
3.以高新技术产业引领产业升级
面向经济社会发展和市场需求,着力发展具有重大带动作用的高新技术产业。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重视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培育处于中试阶段、具有广阔市场前景的高新技术产品。积极扶持新材料、新能源、信息产品和先进制造等具有竞争优势领域的高新技术产业规模化发展。加快培育高新技术服务市场主体,推动电信业技术升级,发展网络信息和专业咨询服务业。加强高新技术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建设。完善技术研发和技术交流平台,提高园区的企业孵化能力。
4.以名牌战略提升产业竞争力
建立和完善我省实施名牌战略的运行机制和名牌创新发展保障支撑体系,发挥名优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提高我省产业整体竞争力水平。加强质量诚信建设,完善企业标准、计量、质量体系,以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推动质量创新。落实名牌扶持政策,实施政府质量奖励,强化政府的推动和引导作用。重点培育80个山西标志性名牌、30个中国名牌和5个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名牌产品。
二、优化产业组织结构,调整产业布局
1.实施大企业大集团战略
通过营造发展环境、整合配置资源,着力培育一批技术先进、主业集中、管理规范的大企业和企业集团,使之成为带动我省产业优化升级的主导力量。引导推动企业通过技术改造和新上项目、引进战略合作伙伴、重组联合、资本运作等途径和方式,迅速发展,做大做强。全省重点抓好三个方阵:到2010年,在第一方阵中,销售收入达300-500亿元及以上的企业5-9家,第二方阵中,销售收入达100亿元及以上的企业20-25家,第三方阵中,销售收入达50亿元的企业30-40家。
2.积极发展产业集群
以区域特色和竞争优势为依托,按照新、特、精、群等条件,鼓励资源消耗低、成长性强、市场前景好、具有地方特色的产业集群形成规模、发展壮大。加强对产业集群的规划引导和政策扶持,促进集群内部建立规范的分工合作机制,鼓励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的方向发展,引导中小企业向集群方向整合,形成有序竞争、互利互补格局。积极协调组建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和自我服务。
3.重点抓好工业园区建设
充分考虑资源环境承载力,引导各区域发展特色产业,开展互利合作,促进产业集聚。在国家政策指导下,加快高新技术和经济技术开发区、同业聚集园区、循环经济园区发展,重点规划建设一批产值在百亿元以上的精品工业园,支持发展一批综合工业园区、特色工业园。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和公用平台,提高资源共享水平。
三、抓住大调整大转移的机遇,加快服务业发展
从战略高度出发,抓住国内外服务业大调整大转移的机遇,发挥比较优势,加快构筑高增值、多层次、广就业、强带动的现代服务业体系。
1.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
商贸、旅游、餐饮、住宿、房地产等传统服务业,就业容量大、与群众生活关系密切。在这些产业领域,要积极发展非公有制经济,鼓励发展中小企业,努力形成充分竞争的市场格局。在大城市规划建设具有多种功能的专业批发市场和物流园区,集购物、饮食、旅游为一体的大型购物城和高水平的商业步行街和超级市场。加大对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重视运用信息等先进适用技术对传统服务业进行改造和提升。积极拓展农村消费市场,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积极引导城市商贸流通网络向农村延伸,建立城乡一体化的销售服务网络。
2.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和新兴服务业
以物流、金融、科技信息服务和中介服务业为重点,大力发展知识密集、支撑作用明显的现代服务业。鼓励发展工程咨询、高新科技、资产评估、法律、会计、审计、质量认证等准入门槛高、专业技术强的知识密集型中介机构。积极发展会展、文化娱乐、体育健身、社区服务、公用服务业等新兴服务业。
3.推广新型服务业态,改善服务业发展环境
适应国际服务业发展趋势,大力推广连锁经营、物流配送、多式联运和网上销售等现代组织形式和服务方式。放宽服务业市场准入条件,鼓励国内外大企业和跨国公司以各种形式投资我省服务业。规范服务价格和收费,加快建立符合服务业特点的价格形成机制,减少服务产品的政府定价和指导价。加快制定和修订物流、金融、电信、运输、旅游、商贸、餐饮等国家或行业标准,提高服务行业规范化管理水平。鼓励消费者通过法律渠道维护权益。加大政府对服务业的投入和引导,加强对中小服务企业的金融支持。
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按照统筹规划、尽力而为、优化网络、提高水平的原则,实现基础设施由“瓶颈制约”向“基本适应”转变,形成布局合理、设施先进、功能齐全、体制完善的基础设施体系。
1.加快建设综合交通运输网
统筹交通运输网络建设。通过增量的快速扩张和存量的升级优化,形成布局协调、能力充分、优势互补、衔接顺畅的综合运输大通道和综合运输枢纽。提高运输组织和服务水平,降低运输在产成品中的费用开支,优化黑白比、客货比结构,初步形成运输方式多样,点线面衔接,集疏运配套的客货运输服务体系。
加快铁路建设。建成石太客运专线、太中银铁路、朔准铁路、北同蒲韩家岭至原平等新线;完成大秦线、南北同蒲、太焦线、邯长线等扩能改造,构建北、中、南三大铁路运输通道,建设太原、大同、侯马北枢纽联络线工程,完善与国铁相配套的地方铁路、铁路专用线及大型煤炭集运站建设,积极推进中南部铁路出海大通道建设。
完善公路网络。继续加大高速公路建设,新增高速公路通车里程1300余公里,先期建成人字骨架、五横五环的骨架网络。改造干线公路5000公里,重点建设以运煤通道为主的经济干线、沿黄公路、旅游公路,优化路网结构,提升路网循环功能。加大落后地区和农村交通的建设力度,缩小地区间交通发展差距。新改建农村公里总里程5万公里以上。继续加强公路养护工作,提高公路完好率。
推进民航机场建设。太原机场改造为4E级国际机场,提升运城、大同、长治机场的综合保障功能,完善各航线网络结构,提高通航能力。积极推进五台山支线机场建设。
2.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增加供水能力。充分利用和合理配置境内水资源及黄河干流水源。建成张峰、横泉等大中型水利工程,适时开工建设万家寨引黄北干、坪上、恋思等骨干调蓄工程。努力做好加快南水北调西线一期工程、吴家庄、柏叶口、松塔等水源工程前期工作。建设城市污水回用工程、建筑中水道和矿井水采供结合示范工程。建设人工增雨系统。到2010年,年供水能力达到75亿立方米。
提高防洪减灾能力。加强水库安全鉴定、除险加固和防汛工作。加快河流综合治理。到2010年,全省主要河流干流堤防达标率提高到50%,城市防洪标准得到提高。提高气象灾害的监测预警和应急服务水平,降低气象灾害损失。
理顺水利建设管理体制。推进水务一体化进程。建立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多元化水利投融资体制。建立产权明晰、权责明确、建管结合、运转高效的管理体制,切实发挥工程效益。
3.积极推进数字山西建设
继续完善信息基础设施,抓好卫星广播电视应用、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有线广播电视综合信息网、第三代移动通讯网络及农村通信设施建设,促进电信、广电、计算机三网融合。加快电子政务建设,积极推进科教文卫、人口社会保障、财税审计、政法公安、社区服务等领域的信息化。抓好基础测绘、国土资源和生态环保等公共信息资源建设,加快遥测、遥感等空间信息技术应用。加大地质勘探工作力度,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基础地质资料和矿产资源保障。积极开展社会化信息服务,加强重点信息系统建设,深度开发和广泛利用信息资源,提高信息共享程度。加强以密码技术为基础的信息保护和网络信任体系建设,确保信息安全。

第六章培育优势产业,
建设新型能源和工业基地

在七大优势产业领域中,继续发展基础好、贡献大、在全国具有较大优势的传统支柱产业,同时,积极培育潜力大、市场前景广阔的新兴支柱产业,夯实新型能源和工业基地的产业基础。
一、继续做强做优煤炭工业
围绕晋北、晋中、晋东三大煤炭基地建设,加快推进资源整合,提高产业集中度和产业素质,延伸产业链,实现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
1.加强对煤炭生产的宏观调控
保持煤炭产量适度增长。严格控制新建矿井,到2010年,全省煤炭总量控制在7-7.5亿吨,其中晋北、晋中、晋东三大煤炭基地产量分别达到2.8亿吨、1.15亿吨和1.9亿吨,形成两个亿吨级和1-3个5000万吨级以上生产能力的大型煤炭企业集团。
打好煤炭资源整合“三大战役”。改变煤炭行业“多、小、散、乱”的格局。坚决关闭水源地和生态敏感区的矿井。按资源有偿使用和关小、改中、上大的思路整合煤炭资源,提高煤炭产业集中度。继续集中打好“三大战役”;清理并依法坚决关闭非法开采的小煤矿;在重点产煤县强制淘汰年产9万吨以下的小矿井;扶持发展一批现代化的大型煤矿和煤炭企业,新上一批煤炭资源深加工项目。到2010年,全省煤矿总数控制在2500个以内,30万吨以上矿井产量占到总产量的90%以上。
提高煤炭洗选率和资源转化率。大型矿井要配套建设洗(选)煤厂,中小煤矿要建设区域煤炭加工配送中心,到2010年,全省煤炭洗选比例达到70%以上。加快建设一批煤炭转化项目,新增煤炭产量加工转化率提高到40%以上。
提高资源回收和综合利用水平。加快采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提高煤炭工业装备水平。到2010年,全省煤炭企业全部实现正规开采,矿井采掘机械化程度达到50%以上,薄煤层、中厚煤层、厚煤层矿井采区回采率分别达到85%、80%、75%以上。综合开发利用矿井水、洗中煤、煤矸石以及其他共伴生资源。鼓励各类企业对煤层气进行多种方式的综合开发利用,重点建设沁水、河东煤田煤层气项目,支持建设瓦斯抽放系统和输气管网。到2010年,全省煤层气开采规模达到60亿立方米。
2.支持煤炭企业和矿区全面发展
加快发展非煤产业。鼓励企业依托大型矿区建设坑口电站、煤化工项目,实现煤炭与电力、冶金、建材、化工、机械、运输等相关产业的资本融合,联合发展。大型煤炭企业非煤产品销售收入占总销售收入比例达到30%以上。依托煤炭生产积极发展各类生产和生活服务业。完善煤矿转产援助机制,建立转产工业园,继续支持资源枯竭的矿区发展接续替代产业。
支持矿区协调发展。理顺煤炭管理体制,完善煤炭价格形成机制。大力支持矿区实现资源型经济转型和深度城镇化。结合采煤沉陷区治理,加大各级政府对矿区生态环境治理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投入。积极争取国家在税收、铁路运输、资源勘探、煤层气开发等方面的支持政策。深化企业改革,分离煤炭企业办社会职能。以改善医疗、教育、居住条件为重点,不断提高矿区居民生活水平和质量。
二、深化整合焦化工业
坚持控制产能、淘汰落后、回收化产、保护环境,确保焦化工业健康有序发展。
1.控制焦炭总量,优化产业布局
继续加强焦炭总量控制。继续加强对焦化产业的清理整顿,不再新增焦炭产能,不再审批新的焦炭项目,关闭取缔所有改良焦、小机焦以及不符合产业布局、不具备化产回收和污染防治设施的焦化项目。5年淘汰落后生产能力4000万吨以上,全省焦炭产量控制在8000万吨以内。
优化焦化生产布局。主要依托吕梁、临汾两大焦化基地,建设孝义、汾阳、洪洞、清徐、河津、介休、灵石、潞城八大焦化工业区,培育规范30个左右产焦百万吨、产值超10亿元的焦化企业。
2.推进化产回收和环境保护
加大化产回收。支持焦化企业建设一批化产回收和热能利用项目,发展化产深加工。鼓励化产生产规模化,焦油加工装置单套规模不小于15万。粗苯精制装置采用催化加氢萃取工艺,单套规模不小于10万吨。到2010年,全省年回收煤焦油300万吨,回收利用焦炉煤气200亿立方米,回收粗苯100万吨。
加强污染防治。推动所有焦化企业建成废水净化、废气净化、废渣综合治理等环保设施并投入运行,实现“三废”排放全部达标、化产全部回收、焦炉煤气零排放。全行业减排苯丙芘7.9万公斤、可吸收颗粒物18.9万吨、二氧化硫8.5万吨。
3.加强政策引导和营销体制创新
整合山西焦化工业,形成一批煤焦化产业一体化的企业集团。建立健全环境考核、评价体系,形成环保监测、信息公开、社会监督、行业自律、政府查处的环境监管机制。组建具有国际石油“欧佩克”性质的山西焦炭商会,平衡产量和输出量,调控国内、国际市场供求关系。积极筹建辐射全球市场的煤焦期货交易中心。
三、加快发展电力工业
充分发挥我省煤炭资源优势和区位优势,合理安排电力项目,满足省内经济社会发展用电需求,扩大外输电规模,建设节约型和环保型电力工业。
1.搞好电力规划和布局
以保障国民经济发展为目标,实现电力适度超前发展。要积极争取国家支持,推动山西电力工业实现跨越式发展,成为全国电力生产和输出大省。到2010年,全省总装机容量达到5500万千瓦。
优化电源结构和布局。在近煤富水地区建设一批大型坑口电站。搞好资源综合利用,在煤矸石、洗中煤、煤层气(瓦斯)、煤气富集地区积极适度建设一批综合利用的发电项目。加快西龙池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增强电网调峰能力。适时开工建设黄河干流龙口等水电站。在雁门关外、吕梁山区、太行山区等风力资源丰富地区尽早建设风电项目。新上电厂,优先安排具备条件的山区贫困县。结合煤矸石综合利用,在11个地级市及部分10万人口以上城市建设一批热(冷)电多联产机组,取代高耗能、高污染的分散采暖小锅炉。
扩大外送电规模和范围。积极争取国家在我省布局一批晋电外送项目。加快推进在建项目,适时开工一批新项目,扩大向华北、华东、华中送电规模。
高度重视电网建设。完善省内主干电网和终端供电网,新上一批第二回和第三回500千伏线路,提高电力的安全输送和负荷的可靠用电水平。搞好晋电外送通道建设,全力支持建设晋东南至荆门1000千伏特高压输电工程。提高电网的安全可靠性,电网网损率降到1.2%以下。
2.加快电力新型化改造
坚持上大关小。重点发展高参数、大容量、高效率、环保型、节水型机组。依法关闭总量300万千瓦的小火电机组,为大机组发展置换容量、环境空间。
加快节能降耗减污。加快技术改造,全省供电煤耗降到365克标准煤以下。新建发电机组采用中水、矿井水比例达到80%以上,全行业二氧化硫、烟尘年排放量分别控制在49万吨、26万吨以下,每年排放的粉煤灰全部利用,废水零排放。现有火电厂必须限期建成环保设施,积极推进湿冷机组的空冷改造。新建发电项目,必须同步建设环保设施,采用空冷机组。支持煤电联合,降低发电成本。
四、优化冶金工业结构
围绕产业升级,加强技术创新,推进延伸加工,实施清洁生产,发展集群经济,建设集约化新型冶金工业。
1.提升钢铁产品结构
合理调控钢铁产能,提高产品档次。根据市场需求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进一步控制生铁、普钢生产总量。到2010年,全省钢产能保持在2800万吨。优化钢种结构,扩大硅钢、新型建筑结构钢、优质合结钢、汽车用钢等品种。
重点支持太钢发展。加快优质主焦煤资源和铁矿资源向太钢集中,支持太钢新建150万吨不锈钢项目,推进临钢迁建吕梁,建设大型联合钢厂,将其打造成全球产能最大、技术最先进、具备核心竞争力的不锈钢企业。依托太原不锈钢工业园区,加快不锈钢制品上规模、上档次。
2.建设铝镁等工业基地
充分发挥铝土矿资源优势,依托优势企业,建设晋西北等氧化铝、电解铝项目,使山西成为国家重要的铝工业基地之一。提高准入门槛,加强行业自律,规范镁工业发展。大力推进铝、镁深加工,支持在河津、运城、阳泉、太原创办铝材工业园,在运城、大同、太原建设镁合金及深加工项目集聚区。继续发展铜、锌等冶炼及深加工项目。到2010年,全省氧化铝产能达到550万吨,电解铝产能100万吨,铝深加工产品60万吨,原镁产能50万吨,镁合金产能30万吨,镁合金及深加工产品10万吨,精铜产能20万吨,锌合金及深加工产品10万吨。
3.提高冶金工业整体竞争力
优化冶金工业区域布局,关小上大,提高产业准入门槛,推动生产要素向优势企业集聚、向工业园区集中。通过资产重组,鼓励冶金与煤、电、焦联合发展,加快上下游产业融合。制定严格的产业政策和环保标准,引导企业加快内部改造,提升技术和管理水平。支持冶金企业建设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实现能耗物耗达标,废气排放显著下降,废水全部闭路循环,固体废弃物全部综合利用。支持冶金企业通过各种方式与省内外优势企业建立战略联盟,提高国际竞争力。
五、大力发展煤化工业
抓住市场机遇,依托煤焦资源优势,加快培育大型化工企业,形成横向成群、纵向成链的煤化工产业集群,打造煤化工特色品牌,实现山西由煤炭大省向煤化工大省的转变。
1.建设煤化工大省
把山西煤化工发展放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稳步提高煤化工增长速度和占全部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进一步完善煤化工的技术路径和产业模式,培育一批在全国具有重要影响力的骨干企业和一批国家级煤化工技术研发中心,使山西成为全国最具代表性的煤化工基地。力争到2010年,在全省形成450万吨甲醇、200万吨聚氯乙烯、160万吨苯精制及下游产品、250万吨煤焦油深加工、1000万吨尿素生产能力。加快推进潞安集团煤基合成油示范厂建设,支持晋城无烟煤集团引进国际成熟技术建设煤基合成油项目,适时推进百万吨级大型生产装置建设。
2.新上一批煤化工项目
优化煤化工布局。根据资源禀赋和区域特点,建设晋城煤化工基地,丰喜、原平、洪洞、潞城等煤化工经济区,汾阳、孝义、交城、口泉、榆社、介休煤化工工业园,发展各具特色的煤化工产品。煤化工园区布局要考虑所在地的环境容量,远离大中城市、人口密集区和水资源保护区。积极引导新建煤化工项目进入园区发展。
高起点发展。提高新上项目准入门槛,严格规模、技术标准,切实防治环境污染。鼓励发展醛类、醋酸、二甲醚、1,4丁二醇、聚乙烯醇、苯胺、MDA、己二酸、改质沥青、延迟焦、针状焦、复合肥等醇炔苯肥油下游深加工产品。
3.打造煤化工发展的政策平台
建立财政性基金,重点支持煤化工项目的贴息贷款和技术引进。采取有偿定向出让煤田和允许建设热电联产自备电厂等政策,进一步降低企业生产成本。支持企业优先利用焦炉煤气和劣质煤发展煤化工。鼓励发展煤焦化、煤电化、煤冶化等产业链,做到原料产品互联、能量统筹利用、三废集中治理。大力扶持精细化工发展,提高附加值和经济效益。
六、振兴装备制造业
按照整合资源、联合协作、规模经营、创造名牌的思路,重点发展规模效应突出、带动性强的整机产品,积极发展资源深加工型、劳动密集型产品,加快振兴我省装备制造业。
1.整合提升装备制造业
重点建设两大产业基地。整合省内汽车生产资源,建设重载车、特种车和专用车生产基地。抓住省内外市场需求,立足现有产业和技术实力,加快建设以太重为龙头的煤炭机械成套设备生产基地。依托现有平台和基础,多方引进战略投资者,推动省内企业与跨国公司和国内大型企业的联合,实现整车和煤机成套设备的大突破。
发展优势产品,培育产业集群。立足我省机械制造基础,大力发展重型机械、铁路机械、纺织机械、基础机械、电子信息产品五个方面的优势产品,提高市场品牌和占有率。发挥我省资源优势,引进消化先进适用技术,积极培育铸件、锻件、汽车发动机及零部件、铝镁合金压铸件深加工等方面的产业集群,扩大在全国的影响力。
打造一批优势企业。运用信息化等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机械制造业,不断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改体制、转机制,重组联合,推进中央企业和地方企业结合、国有企业同民营企业结合,促进优势资产向优势产品和优势企业流动。
2.扶持装备制造业发展
抓紧制定出台振兴山西装备制造业的有关地方性法规和扶持政策,加大对振兴装备制造业的资金投入,引导社会资本向装备制造业聚集。建立军地合作机制,寓军于民,推动军工企业发展民品。积极争取国家支持老工业基地改造政策向我省延伸。优化产业布局,把太原、大同、运城、长治等市建设成为各具特色的制造业基地。
七、加快发展材料工业
材料工业要依托资源优势,进一步加强研发创新,提高产品档次,注重综合利用,扩大市场份额。
1.调整水泥生产技术和产品结构
加快淘汰水泥立窑生产设备和工艺,发展回转窑干法生产,综合利用钢渣、镁渣、电石渣、粉煤灰生产水泥。调整水泥品种结构,鼓励发展高标号特种水泥。
2.大力发展新型墙体材料
以承重类产品为主攻方向,在粉煤灰、煤矸石富集区和城市周边发展新墙材生产项目。发展低辐射中空玻璃、聚苯板等保温节能材料。进一步扩大“禁实”范围,征收墙改基金,推行强制性建筑节能体系,完善新墙材应用技术规程,推进新墙材尽快进入建筑市场。力争到2010年,全省新型墙体材料占墙体材料比重达到50%以上。
3.培育各具特色的其他材料生产基地
新型耐火材料以优质高效材料为方向,重点建设阳泉耐火材料工业园。新型陶瓷材料以优质建筑陶瓷、日用陶瓷和开发结构陶瓷、功能陶瓷为方向,重点建设阳城、朔州陶瓷工业园。钕铁硼磁性材料要提高产品档次,重点建设运城、太原、阳泉磁材基地。高岭土材料以高档煅烧硬质高岭土及深加工产品为方向,加快现有企业技改扩建。纳米材料以产品应用为方向,重点建设纳米粉体材料和功能材料生产项目。新型纤维材料行业重点发展医用止血纤维、聚丙烯腈基碳纤维原丝和再生蛋白质纤维系列产品、大麻纤维。
4.支持和引导新材料产业发展
认真落实国家对资源综合利用的有关优惠政策,促进新材料推广应用。加强新材料产业发展的组织协调,尽快组建行业协会,形成行业技术研发和市场竞争协调机制。
八、实现旅游业跨越式发展
“十一五”期间,我省旅游总收入增长速度要明显超过地区生产总值的增长速度,到2010年,旅游总收入要相当于全省地区生产总值的10%,把山西打造成中西部旅游经济强省。
1.优化旅游空间布局
根据全省旅游资源禀赋和交通网络,建设太原、大同、运城三个旅游中心城市经济圈;大运高速公路、沿黄河、太行山三条旅游经济带;佛教古建游、晋商文化游、晋南寻根觅祖文化游、沿黄风情游、晋东南太行风情游、太行吕梁红色旅游等六条旅游精品线路;整合核心景区周边资源形成十大旅游经济园区。加快建设一批旅游中心城市、旅游产业集群、重点旅游特色县。
2.大力开拓旅游市场
强化“华夏古文明,山西好风光”主题形象,针对不同客源市场形成立体多彩的山西旅游形象体系。借助北京奥运会和上海世博会,大力发展入境旅游。加强与周边省份合作,开发跨区域旅游线路,促进资源共享,市场共推,利益共赢。搞好旅游宣传促销活动,挖掘人脉关系、经济联系、文化渊源,深化发展国内旅游。活跃省内旅游,倡导山西人游山西,加快推广自然观光、休闲度假旅游产品。
3.完善旅游要素
按照“政府推动、市场运作、企业为主、社会参与”的原则,综合建设“行、住、食、游、购、娱”六要素和卫生安全、信息等新兴旅游要素,推动旅游服务提升标准、上档次。各市都要开展创建国家级优秀旅游城市的活动,优化旅游环境。完善旅游景区交通设施。加快重点旅游城市、旅游景区的星级宾馆建设,发展特色住宿设施。突出晋食特色,满足游客餐饮多样化需求。规范旅游购物市场,发展传统手工业、民间工艺美术等特色旅游商品,不断推出地方艺术精品。加快完善旅游安全系统、环境卫生系统、信息与金融系统,提升我省旅游业整体形象和管理水平。
4.支持旅游业发展
加快培育旅游市场主体。加快旅游企业产权制度改革,调整旅行社结构,形成新的业态和经营模式。集中筛选和包装一批特色旅游产品,以转让经营权的方式向社会招商。分离景区经营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实现分类管理。推广特许经营制度,转变景区管理运营模式。鼓励煤焦企业转型投资发展旅游业。鼓励全国和世界旅游企业到山西开办分支机构。加大资金投入力度。采取从旅游门票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等办法,建立旅游发展专项基金,用于支持旅游宣传促销、人才培养引进、基础设施建设。
九、积极壮大医药产业
发挥资源和比较优势,突出特色、创优品牌、仿研结合、做强园区,进一步提高我省医药产业整体素质。
1.调整医药产品结构
扩大名牌产品和大品种产品的生产。在化学药品领域,加强原创药物研发和传统药物剂型改造,加快新型药物制剂的生产和开发。在中药和天然药物领域,建立系列成套的技术标准和鉴定评价体系,推进先进制剂技术与辅料的应用,加快新型中药开发和品牌产品技术改造,扩大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基地。在生物制药领域,开发生产一批新型生物制剂和疫苗。
2.优化医药产业布局
积极推进资源整合,扶持几个在全国具有一定影响力的骨干企业和集团,培育一批中小企业,壮大大同、太原、晋中、运城、长治、侯马六大医药产业集群。加强医药园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建设快捷高效的医药流通网络。
3.改善医药产业发展环境
在企业自主定价、医保药品目录制订、中药材种植等方面实行优惠扶持政策。建立新药研发基金和产业发展奖励基金,鼓励企业争创驰名商标和知名品牌。积极组织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医院和企业,共同搭建产业发展公共平台。推进国家级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基地平台建设,建立新药临床试验研发基地。支持企业与国际标准对接,提升管理水平。
十、加快发展物流、会展和文化产业
1.壮大现代物流业
以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为依托,整合现有物流资源,采用先进的物流管理技术、物流设施、物流装备,将山西建设成为面向华北、辐射全国的区域物流基地。依托公路主枢纽,建设太原武宿物流园区,建设大同、侯马两个物流中心,在高速公路沿线建设一批物流配送中心,培育以一体化物流和供应链管理为核心的第三方物流市场和现代物流企业。实施专业物流带动综合物流的战略,以煤炭专业物流建设为突破口,发挥太原煤炭交易市场功能,建设全国性煤炭交易中心市场,探索煤焦一体化的物流体系,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煤焦物流企业。支持工商企业与运输、仓储、邮政等企业的联合重组。建立公共信息平台,实现资源共享、数据共用、信息互通。加快山西CA电子商务安全认证中心建设。
2.培育会展业充分发挥我省区位优势和旅游资源优势,力争使我省会展业发展有大的突破。规划建设一批主题突出、特色鲜明的现代化会展场馆,尽快在太原建设中部领先、国内一流的会展中心。突出山西特色,发展煤炭、焦炭、重型机械设备、不锈钢及其制品、新材料等全国专业性会展业。以太原国际面食节为依托设立传统饮食展和土特产品展。
3.发展文化产业
加快发展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文化产业,力争到2010年,把山西基本建成中西部文化强省。
发展各类现代文化产业。结合山西实际,大力发展广播影视、音像出版、报业期刊、演艺娱乐、文物信息复制、媒体广告和文化产品制造等现代文化产业。加快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文化娱乐产业园区建设,集中力量建设一批标志性文化基础工程。继续办好华夏文明看山西、平遥国际摄影展、五台山国际旅游节等各具特色的大型文化活动。
改善文化产业发展环境。整合文化产业资源,加快组建出版、演艺、广电等文化娱乐产业集团。积极发展各类专业水平高、机制灵活的中小文化企业。建立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体系,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加快发展各类中介组织,加强文化经纪人队伍建设。

第七章转变经济增长方式,
建设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努力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争取在资源节约、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方面取得实质进展,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一、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努力转变经济增长方式
要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积极探索和推广多种形式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推动全省形成一批循环式生产经营企业、产业循环式组合的生态经济园区、倡导循环式消费的城市和农村社区、废物资源化产业经济组织,初步构建全社会资源循环利用体系。
1.推进循环经济试点项目建设
支持煤炭、焦炭、冶金、电力、建材、煤化工、装备制造、旅游等8个行业,抓住“资源开采、生产消耗、废物产生”三个重点环节,推广应用清洁生产先进技术,培育100个清洁生产示范企业。利用企业和产业间资源、能量、水和废物的交换耦合关系,形成生态型资源循环利用产业链,建设20个生态示范工业园区和生态农业示范园区。围绕节约设施完备、环保设施健全、生活消费绿色、垃圾减量与分类回收,倡导有利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和生活方式,建设10个循环型社会试点项目。
2.构建循环经济发展的保障体系
推动发展循环经济的地方法规体系建设。支持研发具有循环经济共性技术,加紧制定发展循环经济的技术政策和技术导向目录,建立和完善循环经济信息系统和技术咨询服务体系。逐步形成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为主体,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相配套的循环经济标准体系。建立以“资源生产率、资源消耗降低率、资源回收率、废物资源化率、废物排放率、废物最终处置降低率”为基本框架的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探索建立环境资源成本核算体系和以绿色GDP为主要内容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建立和完善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保障机制。
二、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
坚持资源开发与节约并重,逐步形成节约型的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
1.推进能源节约
启动一批节能工程。抓好高耗能产业的节能改造,抓紧启动节约和替代石油、热电联产、余热利用等重点节能工程。推广节能型交通运输工具和农业机械,继续推广甲醇、瓦斯汽车。
提高建筑节能标准。完善建筑节能的技术标准和法规体系,推动新建住宅和公共建筑的节能工作,到2010年,全面执行建筑节能50%的设计标准。加快推进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完成30%的改造任务。推广高效节能锅炉技术,加快城镇供热体制改革与供热制冷方式改革。
推进生活领域节能。推广节能环保型家电产品和照明产品。严格执行公共建筑夏季空调室内温度最低标准。在农村大力发展户用沼气和秸杆气化。积极开发利用水能、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
2.建设节水山西
发展节水农业。加快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积极开展雨水积蓄利用。发展旱作节水农业,扩大节水作物品种和种植面积。到2010年,基本建成节水型灌溉农业体系和节水型旱作农业体系,全省有效灌溉面积动态保持在2000万亩,平均灌溉水利用系数从0.46提高到0.56。
推行工业节水。限制高耗水产业。鼓励工业用水重复利用,污水、矿井水回用。积极推广节水工艺和设备。到2010年,全省工业万元增加值取水量降到75立方米以下,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85%,废水处理回用率达到40%。
建设节水型城市。全面实行用水分类定额管理、累进加价制度。抓好城市管网改造,加快推进城市集雨利用。大力推行污水回用,普及节水设施和器具。到2010年,全省节水型城市达标率达到60%,城市污水回用和中水利用达到用水总量的50%。
加强水资源保护。建立更严格的水资源保护法规,切实防止水资源破坏和污染。加强省内主要供水水源地、主要河流源头和岩溶大泉的保护与管理,实行地下水限采、禁采。探索水权有偿转让制度,进一步理顺水价体系。
3.推进原材料节约
加强重点行业原材料消耗管理,严格设计、施工、生产等技术标准和材料消耗核算制度。推行产品生态设计,推广再生材料。鼓励生产高强度和耐腐蚀金属材料,延长使用寿命。推行木材节约代用。大力节约包装材料,约束食品和用品过度包装。加大推广散装水泥工作力度。
4.强化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
管住总量、严控增量、盘活存量,控制建设用地过快增长。建立健全建设用地定额标准,促进土地节约使用和集约使用。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完善土地规划和用途管制。开展农村土地整理,推进工矿和居民点废弃土地复垦。发展节地型公共建筑和住宅,减少农村居民点占地规模。减少煤矸石、尾矿等废弃物占用土地,对现有企业原则上不再增加固体废弃物占地指标。到2010年所有城市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
5.加强资源保护和综合利用
加大资源保护力度。编制全省资源保护和利用规划,划分资源保护区和限制开采区,明确稀缺性资源的开采方式和年度开采规模,对主焦煤、铝矾土等资源实行限制性开采。构建资源开采的经济、社会、生态、环境综合效益评估体系,逐步形成资源开发补偿机制。
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加快推进煤矸石、粉煤灰、焦炉煤气、高炉煤气、冶金废渣、瓦斯气等大宗废弃物的排用平衡,到2010年,全省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60%以上,煤矸石综合利用率达到当年排放量的70%以上。推进金属和废旧轮胎、农膜、家电等的回收利用,到2010年,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提高到60%以上。积极开展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和秸秆综合利用。
三、加强生态环境建设,重点实施蓝天碧水和造林绿化工程
大力推动生态环境整治工作,重点实施蓝天碧水和造林绿化工程,力争到2010年, 11个城市空气质量二级和好于二级天数达到3000天以上,主要河流监控断面劣五类水体降到40%以下。
1.努力建设绿色山西
继续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草)、京津风沙源治理、重点防护林建设、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区建设、速生丰产林建设等国家重点工程。全面启动我省通道绿化、平原绿化、园林村镇绿化、交通沿线荒山绿化、环城绿化、城市绿化等六大工程,建立生态保护屏障。积极推进煤矿采空区植被恢复、城市水源涵养林,汾河、沁河等主要河流源头保护工程,新造林地保护工程建设。到2010年,累计完成造林面积2500万亩,全省水土流失治理度达到60%。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力争全省五年退耕还林(草)面积达到750万亩。在加大政府投入的同时,鼓励社会力量植树造林。深化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建立规范林木林地流转制度,推行林业分类经营管理。
2.推进清洁生产
实行污染物总量控制。完善污染物排放管理办法,加大污染物防治力度,以环境质量日报、环境总量控制为手段,实行污染现有量、削减量、新增量的统一调配的污染物总量控制,完善考核办法,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制。完善排污许可证制度,建立排污权交易机制。加强国际合作,积极推行清洁发展机制(CDM)。
重点开展六大行业的污染防治。以煤炭、电力、冶金、焦化、建材、化工行业为重点,落实“三同时”制度,抓好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工作,对污染物排放大户要强制安装在线监控装置。以大运高速公路沿线和汾河干流沿线为重点,强制淘汰落后生产设施以及经整改仍达不到排放标准的企业。继续实施污染企业和污染设施的末位淘汰制。切实发挥环境影响评价的作用,确保环保设施与生产设施同步建设、同步运行。加强危险化学品和辐射管理,建立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预案。
3.抓好重点城市和旅游景区的生态环境治理
加强城市环境保护。省辖市要调整市区工业布局,加快完成城区范围内重点污染源的搬迁改造。加快建设热电联产集中供热项目和城市燃气工程,到2010年,城市集中供热率达到80%以上,燃气普及率达到90%以上。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到2010年,大城市的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中小城市和县城的污水处理率达到70%以上。推进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和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设施建设。积极创建一批国家级环保模范城市和园林城市。临汾、大同、阳泉等城市要加快实施“摘帽子”工程。
加快旅游区环境综合治理。对重点旅游景区,要依据发展规划,逐步搬迁景区内的工业企业、居民区、机关及与景区开发无关的机构。
四、明确主体功能定位,实施区域分类发展
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现有开发密度,在全省科学规划主体功能区域,明确主体功能定位、发展内容和政策取向,实现经济、人口和资源环境的和谐。
1.重点开发区域
资源环境承载力较强、聚集经济和人口条件较好的区域,应定位为重点开发区域。这类区域要加快工业化和城市化步伐,既要承接沿海发达地区的产业转移,又要承接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的人口适度转移。对这类区域适当扩大土地供应,满足工业化和城镇化的需要,并在政策性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方面予以倾斜。
2.限制开发区域
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弱、大规模聚集经济和人口条件较差的生态环境脆弱区域,应定位为限制开发区域。这类地区要实行保护优先、适度开发的方针,既要加强生态环境整治等工程性措施,因地制宜发展本地可承载的特色产业,更要引导超载人口逐步有序转移。对这类区域实行严格的土地用途管制,在政策性生态环境建设资金方面予以倾斜。
3.禁止开发区域
对依法设立的各种自然保护区域应定位为禁止开发区域。这类区域要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实行强制性保护,严禁不符合自然保护区域功能定位的开发活动。

第八章加快发展社会事业,
努力构建和谐山西

“十一五”时期,要按照构建民主法制、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要求,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构建和谐山西上取得明显成效。
一、建立健全就业服务体系
把扩大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千方百计扩大就业,满足广大劳动者参与劳动和提高收入水平的愿望。
1.拓宽就业渠道
把扩大就业作为全省宏观调控的主要目标。注重发展轻纺、食品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将第三产业作为扩大就业的主攻方向。完善相关政策,进一步发挥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的就业主渠道作用。引导劳动者转变择业观念,提倡自主就业、扶持自主创业,鼓励非正规就业、弹性就业。
2.强化就业服务
逐步统一城乡劳动力市场,初步形成所有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实现就业服务体系的制度化、专业化和社会化。加强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完善职业培训机制,提高职业培训质量。鼓励和扶持下岗职工出中心再就业再创业。提高进城务工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大力开展贫困地区劳务输出,实施就业扶贫。逐步建立培训、就业、维权三位一体的服务体系。
3.着力解决困难群体的就业问题
通过发展接续产业和加强劳务输出,缓解老工业城市、资源枯竭矿区和一些困难行业的就业压力。实现就业援助制度化,大力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落实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和减免税政策,帮助困难群体实现再就业。逐步建立公益性就业促进基金,专项用于困难群体的就业培训和服务工作。
4.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加强对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指导,提供创业培训、项目开发、就业指导、小额贷款担保等多种服务。搞好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失业登记和免费就业服务。
二、建立健全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体系
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加快完善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体系。
1.健全收入调节机制
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形式并存的分配制度,鼓励多种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继续推进工资指导线等三项制度建设。深化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形成与激励约束机制相适应的收入分配机制。规范土地、矿产等资源的收益分配,推动资源型产业外部成本内部化,避免收益分配过度集中。加快解决部分行业依靠垄断地位谋取不合理收入的问题。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和地区津贴制度,建立与个人贡献、地方经济发展、生活费用价格水平相一致的收入分配机制。加大个人收入所得税征收力度。打击各种非法收入。
2.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健全城市社会保障体系。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完善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逐步做实个人账户。完善失业保险市级统筹,建立省级调剂金制度。扩大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完善基本医疗和社会医疗救助制度。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健全工伤保险政策标准体系,建立省级工伤保险储备金,完善工伤预防和康复制度。建立健全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完善生育保险制度。完善城市低保制度,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和低保金的足额按时发放。将城市居民享受的社会保障扩大至进城务工人员,把在城市有稳定职业并自愿迁入城市定居的农村人口纳入社会保障体系。
完善社会救助机制。建立以最低生活保障、灾民救助制度为基础,以医疗、教育、住房等专项救助为辅助,以优惠政策相配套,以社会互助为补充,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完善法律援助制度。
3.加大社会保障资金筹措力度
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建立规范的社会保障预算制度,加大财政投入,强化预算约束。通过国有资产转让、发行彩票和发行社会保障债券等多种方式,筹措社会保障基金。建立和完善个人账户基金、社会保障基金和企业年金的市场化运营机制.引导和鼓励富裕阶层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和开展慈善捐助活动。
三、建立健全现代医疗卫生体系
坚持以农村为重点,健全现代医疗卫生体系,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1.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
按照“统一规划、分级负责、优化布局、整合资源、深化改革、配套推进”的要求,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医疗救治体系建设。加强紧急救援中心建设,逐步完善省、市、县、乡四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全面提升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预防和控制鼠疫、非典、人高致病性禽流感、艾滋病、结核病、乙型肝炎等重大传染病暴发与流行。加强碘缺乏病、氟中毒、矽肺病等地方病、职业病防治力度。加强妇幼卫生保健。加强精神卫生、老年病防治机构建设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工作,不断完善慢性病防治监测网络。
2.把医疗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在农村
启动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规划,以乡镇卫生院建设为重点,巩固和健全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改善农村医疗条件,基本完成县级综合医院、中医院、预防保健机构和乡镇卫生院房屋设备的改造和建设任务。每个乡(镇)要有一所公立卫生院,承担农村疾病预防控制、基本医疗、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工作。每个村至少有一个卫生所或卫生室。深化农村卫生管理体制改革,推进乡村卫生组织管理一体化。到2010年,计划免疫五苗接种率以乡(镇)为单位维持在90%以上;婴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下降10%,孕产妇死亡率下降12%。
3.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
统筹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医疗与预防之间、中医与西医之间、医疗机构与社区卫生之间的协调发展。逐步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并存、共同有序发展的医疗卫生服务新格局。逐步建立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组织、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合理分工又相互衔接的医疗服务体系,到2010年,在全省城市基本建成完善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切实改善医德医风,认真研究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健康教育,普及卫生常识。健全医学教育体系,创新卫生科技,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
4.强化卫生法制建设和医疗市场管理
建立公正、透明、有序的卫生法制环境。健全卫生监督执法体系,严格行业准入制度,规范执业行为。实行医疗机构分类管理,强化医疗市场管理。建立健全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到2010年食品卫生监测合格率达到95%以上。推进药品价格改革,降低医疗费用。
四、建立健全现代公共安全管理体系
加强公共安全管理,切实解决矿难事故、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然灾害和社会治安事件等直接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
1.加强以煤矿为重点的安全生产工作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制,严格安全执法,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地方法规,完善安全防范规章制度和各类预案、应急机制。落实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严格市场准入。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抓好煤矿等高危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落实“国家监察、地方监督、企业负责”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体制,落实瓦斯治理的各项措施,关闭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严格控制超能力生产,消除下井职工不合理集中现象。加强对职业危害的监管,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全面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强化交通安全执法,治理公路车辆超载,健全道路交通快速抢救联动机制。做好消防工作。
2.增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能力
加大建设“平安三晋”力度。进一步增加警力,深化警务体制改革,合理配置警力资源。加强基层派出所办公场所和监管、戒毒场所建设。加快“金盾工程”建设速度,提高警务信息系统应用水平,提升公安机关整体战斗力。积极解决基层派出所无办公用房问题。以平安县创建为载体,积极构建“打击及时、防范严密、管理有序、排调超前、教育完善、保障有力”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和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加大查禁“黄赌毒”力度,重点打击涉黑涉恶有组织犯罪,建立健全打击犯罪的长效机制。预防和减少流动人口犯罪、青少年犯罪。做好城市中生活无着落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积极构建反渗透、反颠覆、反分裂、反恐怖、反邪教的工作机制,坚决维护国家安全。
3.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
加强信访工作,建立畅通、有序、务实高效的信访工作新秩序。完善不稳定因素定期排查处置机制和群体性事件处置工作预案,健全重点情况报告制度。对群众反映强烈、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要及时解决。充分发挥民间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作用,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内部、化解在萌芽状态。
4.建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制
建立高效灵活的突发公共事件领导组织机构,加强预测、预警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健全省、市、县分级响应指挥系统,实现对全省范围内应急资源的统一调配。加强防震减灾工作,开展城市活动断层探测,建设城乡地震安全工程,提高地震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国防动员工作,增强国民经济动员能力。发展人民防空事业。
五、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建立健全文化理论研究、文艺精品创作、文化知识传授、文化传播、文化娱乐、文化传承和农村文化等为内容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1.加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
加大财政对基础文化建设的投入力度,加快建设和改造各类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推进山西省图书馆、山西大剧院等标志性工程建设。填补县(市)无图书馆、文化馆的空白。大力发展农村民办公助文化大院、文化专业户、农民书屋、农村个体放映队和民间剧团。重视文化遗产保护,新建和改造一批文物馆、博物馆和纪念馆。
2.繁荣理论研究和文学艺术
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充分发挥各级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的作用,夯实理论基础,加强应用研究。依托各级文联、作协,组织和鼓励各类文艺团体和文艺工作者创作出一批优秀文化作品。
3.加快文化事业体制改革
推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内部制度改革。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逐步转制为企业,走市场化运作道路。进一步加大财政对公共文化事业的投入。加强网络和出版物、出版市场的监管力度,净化文化市场。
六、积极发展人口和其他社会事业
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重点,抓紧抓好人口总量控制,高度重视提高人口素质,努力改善人口结构。稳定现行生育政策,依法管理计划生育工作。继续推行优生优育,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控制在150人/万人以下。优化性别比例。完善利益导向机制,建立计划生育的激励机制。加强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应对老龄化问题。
推进其他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加强公共体育设施和全民健身场所建设,构建多层次、多形式的全民健身体系。切实保障妇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

第九章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加快市场化进程

要以“敢为中西部先”的精神,加大改革力度,力求在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性进展,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推进体制环境。
一、强化改革意识,创新改革推进方式
1.以改革统领全局工作
建立健全改革的领导机构、协调机制和绩效考评制度。研究制定总体改革规划、专项改革计划和实施意见,细化分解改革任务,明确部门职责。根据不同情况确定各项改革的目标和时限,并向社会公布。完善改革信息发布和经验交流制度,倡导“拿来主义”,及时将省内外的成功经验制度化、规范化。
2.完善改革试点制度和民主决策制度
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鼓励基层单位大胆探索。对风险大、涉及面广的重大改革,要先行试点。加强对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及时发现和纠正改革中出现的偏差,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和做法。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改革的积极性,推进改革决策程序化、透明化、科学化。完善改革听证会制度。
3.把握好改革的方式和时机
坚持协调推进和重点突破相结合、跟进改革与自主创新相结合、促进发展和维护稳定相结合。增强改革的预见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注重把握改革的时机、节奏和力度。注重对弱势群体的保护,建立改革成本补偿机制,减轻社会震动。
二、根据国家统一部署,推进重点领域改革
1.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
加快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调整。制定国有经济战略性布局和结构调整规划,推动国有资本进一步向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加快培育和发展一批核心竞争力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的大集团大公司。煤、焦、冶金等资源密集型产业,要加大资产重组力度,提高产业集中度。继续采取股份制、拍卖、兼并、重组、破产等多种方式,放开搞活国有中小企业。力争用3年时间,省属国有企业国有股比重减少30%,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国有股减少20%,市县属国有企业的国有股退出80%。完成64户企业的破产工作。
进一步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推动国有企业特别是优势企业以转让部分产权、股权或增资扩股等方式,引入战略投资者,加快产权多元化。进一步规范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者权责,推动符合条件的公司建立董事会下功能委员会和独立董事制度。建立科学的企业内部用人制度,健全对经营者的激励约束机制,完善经营业绩考核责任制。
完成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工作。加快国有、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将有生存能力的辅业单位尽快分离改制为非国有控股企业,并实行属地化管理。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可以分步实施。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加快推进企业办中小学校的移交工作。
深化国有垄断行业和公用企事业改革。鼓励社会资本投资交通、水利、林业等领域。探索建立公用企事业监管与建设、运营分离的体制,发展适度竞争的公用事业体系。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供气、供水、供热、环卫环保、公共交通等生产性、作业性市政领域的建设和经营。
完善国企改革的保障措施。加快建立市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健全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健全落实国有资产经营责任的相关制度和激励约束机制,完善公司主要领导人员聘用办法。建立国企改革基金,重点支持困难企业依法破产和劣势企业从国有领域退出。
2.深化宏观调控体制改革
深化投资体制改革。放宽社会投资领域,对国家没有明令禁止的都允许社会资本进入。进一步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对企业投资项目区分情况分别实行项目核准制或备案制。合理确定政府投资领域、规模和方式。培育规范的投资中介机构,促进公平竞争。健全投资项目与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环境保护等的联动机制,适时发布投资指导目录。
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合理界定省以下各级政府的事权,调整和规范收支关系,建立健全与事权相匹配的财税体制。改革和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加大省市财政对县乡的转移支付力度。开展贫困县“省管县”财政体制改革试点。大力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快公共财政体系建设,提高财政保障能力。继续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改革。完善税收征管制度,坚持依法治税,规范非税收入管理。
深化地方金融改革。加快推进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改革。积极培育农村小额贷款组织,引导规范民间融资。在严格监管的前提下,鼓励发展贷款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以及信用担保、风险投资等非银行金融机构。积极创造条件发展产业投资基金和区域性民营银行。加强与政策性银行和开发性金融机构的战略合作。大力引进境外资金参股我省地方金融机构,积极引进境外银行、证券、保险、信托、期货、基金、租赁等金融机构到山西设立分支机构。
深化价格和收费体制改革。调整和优化煤、电等重要产品的价格形成机制,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实行煤电价格联动。继续完善差别电价、水价政策,有序出台政府对资源类产品的调价项目。加强对医疗、教育以及社会公用产品价费的监管,制定价格预警制度和干预预案。
3.改善非国有制经济发展的体制环境
深化集体经济改革。以明晰产权为核心,大力推进各类集体企业重组改制。统一组织对城联社集体、乡镇集体、供销社集体等企业的产权界定,鼓励集体企业进行公司化改革,支持特殊困难集体企业依法申请破产。允许困难集体企业用产权、股权和土地转让收益一次性安置职工。加强对集体资产的监督管理,完善集体资产管理运营机制。
优化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体制环境。把非公有制经济纳入宏观管理范围,健全管理服务机构,改进政府对非公有制企业的服务和监管。重点实施小企业孵化、最具成长性中小企业扶持和亿元民营企业培育三大工程。探索进行无具体经营范围的注册登记试点。引导银行等金融机构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和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健全各级担保体系,鼓励发展社会担保机构,积极试行非全额担保和非完全抵押担保。拓宽非公有制经济的直接融资渠道,建立健全创业投资机制。
4.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
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规划建设若干起点较高、功能齐全、服务完善的商品市场和土地、资本、技术、劳动力等要素市场,促进商品和各类生产要素自由流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大力培育资本市场。继续做大做强主板市场山西板块,推动股权分置。支持中小企业上市和优势企业海外上市。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发行债券,推荐和培育一批业绩优良、成长性好的发债公司。鼓励发展和引进各种投资机构,疏通社会资金资本化渠道。积极推动中国煤焦基金落户山西。
规范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从严界定公益性用地,实行公益性用地的公开供给制度。经营性用地批租要全面推行公开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在土地使用权审批、交易的各个环节实行阳光操作。
三、紧密结合省情特点,加大自主创新力度
在全面跟进改革的同时,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针对制约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薄弱环节,加大改革力度。
1.大力推进矿业权市场建设
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和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机制。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全面推行矿产企业产权改革。完善各类矿业权公开出让或拍卖制度,对煤、铝、铁等矿业权原则上都要采取公开拍卖的办法取得。
2.开展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政策试点
统筹研究煤炭体制、资源、安全、环境、转产发展等方面的问题,提出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措施,建立有偿使用资源和恢复生态环境的长效机制,并按照国家的要求在全省范围内进行试点,为在全国推广创造条件。
3.积极建立能源产业投资基金
山西发展煤化工具有巨大的比较优势。要积极争取设立能源产业投资基金,构建山西能源发展所需的国际化、专业化金融平台。基金首期规模应达到100亿元,股东由具备长期股权能力、对煤化工产业投资有较高热情的机构投资者组成。基金重点投向煤加工、煤转化、煤炼油、煤层气开发等煤炭加工转化项目。

第十章全方位扩大对外开放,
积极发展区域经济合作

充分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全面扩大对内对外开放,以开放促改革、以开放促发展。
一、以招商引资为重点,实现对外开放的新突破
1.切实改善投资环境
强化各级政府促进对外开放的职责,建立对外开放的目标责任制,完善评价和考核办法。相关部门之间要建立协商和协调机制,建立对外开放的共同平台和统一窗口。加强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跟踪、协调和督办。进一步改善发展的政务环境、司法环境、市场环境和人文环境,突出抓好政府诚信建设,做到“以诚招商、以信安商、以优便商、以法护商”。继续改革审批制度、减少审批环节、改进审批方式。推行限时办结、失职追究、服务承诺、首问负责、否定报备、无偿代办等六项制度,改进对外来投资企业的服务。继续清理不规范的地方性法规,完善对外开放的政策和法规。定期修订外来投资产业指导目录。
2.全力推进招商引资
引导外资向七大优势产业集中。要把招商引资与调整经济结构有机统一起来,积极吸引和承接国际中高端制造环节和服务业向我省转移。鼓励外资投入我省七大优势产业领域,特别是冶金、煤化工、装备制造等产业的新型化改造。在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治理方面,进一步加强与世行、亚行等国际金融机构的战略合作,扩大使用外国政府贷款规模。加强对国外贷款的“借、用、还”全口径管理,建立有效的转贷和担保机制,健全外债预警监测体系,防范汇率风险。提高招商引资质量,利用外资政策要与产业政策相衔接,不断提高环保标准和资源利用门槛,严禁引进落后技术、工艺和设备。
大力引进战略投资者。面向世界500强和其它有实力的跨国公司开展招商引资,加快引进战略投资者,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鼓励外来投资者以租赁、托管、收购、兼并、参股、控股等多种形式参与我省企业的战略性重组。鼓励外来投资者转让和转移先进技术,提高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和管理水平。
创新招商引资方式。加快招商引资市场化、专业化步伐。建立招商引资项目库,扎实做好前期工作,定期向外推出一批重点招商项目。通过请进来、走出去、举办投资洽谈会、网上招商、委托中介机构招商等多种形式,积极主动地开展招商引资工作。鼓励发展各个层次的外来投资者联谊组织,鼓励发展政策咨询、法律咨询、投资顾问和各类商务代理机构。发挥山西煤炭资源优势,加快建立一个能推动煤炭资源综合利用和关联产业发展的国家级或国际知名会展品牌。
3.转变外贸增长方式
实施以质取胜战略。加快培育名牌出口商品。鼓励高新技术产品、机电产品、劳动密集型产品和其它深加工产品出口。鼓励稀缺资源、先进技术装备和关键零部件进口。合理控制煤炭、焦炭、原镁等资源型和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出口,防止恶性竞争。加强机械设备及零部件、锻铸件、不锈钢制品、新材料、农产品出口商品基地建设。培育一批各具特色的外向型经济县。
完善涉外经济体制。加强地方涉外法规建设,改善政务环境。继续推进内外贸管理一体化。深化国有外贸企业改革,通过产权顺畅流动和重组,培育竞争力强的大型外贸企业集团。在培育大型骨干出口企业的同时,扶持一大批有出口能力的中小企业。
积极应对国际技术壁垒和贸易摩擦。加强标准化体系建设,积极开展企业和产品的国际认证。采用绿色技术,生产绿色产品,实行绿色包装,开展绿色认证。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健全反倾销机制,建立以政府为后盾、企业为主体、行业协会为依托的贸易摩擦应对体制。
4.实施“走出去”战略
鼓励省内优势企业对外投资。鼓励省内优势企业通过境外收购、兼并等方式开展境外投资,建立重要矿产资源境外开发和加工基地。加快发展境外加工贸易,带动省内设备、技术、零部件出口。加快完善对外投资管理体制和中介服务体系。
扩大劳务输出和工程承包。积极开展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等业务,加快组建一批对外承包集团以及参与项目管理的中小企业。发挥我省劳动力资源优势,鼓励形式多样的劳务输出,积极发展技术服务等高层次劳务输出。
5.进一步扩大开放范围和领域
进一步放宽开放领域。加快我省在服务业、科教文卫体等社会领域的对外开放。积极开展人员往来和人才培训。进一步强化太原内陆开放城市的地位,建设以人字型高速公路主骨架为轴线的对外开放带和招商引资走廊。推广长治市与德国玛尔市的城市间合作模式。鼓励各地发展外向型的经济园区。
扩大国际互利合作。继续抓好与台港澳地区和日本、韩国、俄罗斯等国家的经济技术合作,扩大贸易规模。抓住我国与东盟推进经贸一体化的机遇,加强与东盟国家经贸往来。拓展与欧美各国的合作领域。以德国北威州为重点,积极发展友好省(州、县)关系。
二、以经济一体化为目标,开创区域合作的新局面
要紧紧抓住对外开放向内陆梯度推进的新形势,在用足用好国家区域政策的前提下,加快推进省内和省外经济的一体化步伐。
1.立足能源优势,推动国内区域经济合作
树立“省外即外”观念,向国内各地区全面开放。
加快与京津冀鲁地区的一体化步伐。以能源输出、环境保护、服务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特色农产品深加工为重点,加强与京津冀鲁地区的传统经济技术联系,加快经济一体化进程。抓住北京举办奥运会的机遇,积极进军奥运市场。积极引进驻京津科研、教育、金融、中介服务等机构和人才,主动承接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和高载能产业向我省转移。加强与天津在口岸建设等方面的合作。推动与河北全方位的战略合作,在电力厂网、高速公路、晋煤外运通道、水利、生态建设等领域搞好沟通和衔接。加强与山东在煤、电、铝等产业发展方面的合作。
引深与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的经济合作。以能源、冶金、煤化工、装备制造业、现代服务业为重点,推进与长三角、珠三角地区的经济合作,吸引相关产业向我省转移。下大力气引进上海、江苏、浙江、广东等地的资金和技术,吸引大企业大集团来我省投资建设一批重大项目。加强我省经济园区与东部地区经济园区的合作,探索以托管等方式搞好我省经济园区。积极利用广交会、厦交会、高交会以及上海博览会等对外开放平台。
加快与其他中部省份的经济融合。加快与中部省份在基础设施、基础产业等方面的一体化步伐,支持一批跨省建设的重大项目和跨省发展的企业集团。协调区域发展政策,建立与中部各省的联动机制。加强与河南在农业生产、粮食调度、煤炭开发、电网建设、铝工业、商贸流通、旅游、劳务输出等领域的合作,协调高速公路、铁路建设和运营,共同搞好小浪底库区的生态环境保护。
扩大与西部地区的经济合作。鼓励我省的优势产品开拓西部市场,支持我省生产能力相对充足的产业向西部转移。重点加强与西部地区的能源经济合作,共同建设一批重大项目。加强与内蒙古在煤炭电力、煤化工、煤炭机械、稀土材料、纺织工业、畜产品加工等方面的互利合作。借助边境口岸,扩大与蒙古、俄罗斯的外贸进出口规模。进一步加强与陕西在煤炭、天然气、科技、教育、旅游等方面的合作。积极参与呼包银经济带建设。以黄河水资源保护、水能开发和生态建设为重点,加快推进晋陕大峡谷的共同开发。
2.统筹区域发展,加快省内经济一体化
加快资源整合,促进人口和生产要素向条件较好的地区适度集中,推动这些地区率先发展。采取有力措施,支持落后地区加快发展。
构建全省高速公路经济网。继续加强太原到各市的高速公路经济带建设。依托高速公路主骨架,促进资金、技术、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优化生产力布局,促进全省经济一体化。力争到2010年,初步形成依托点轴、辐射全省的高速公路经济网。
促进区域协作。鼓励发展跨市县的经济园区、产业集群和企业集团。鼓励市县之间建立有利于整合区域资源、实现利益共享的协调机制。晋西北和太行山地区要利用好西部大开发的有关政策,加快发展。实施符合各地特点和比较优势的区域发展战略,鼓励中南部地区提升产业层次,引导东西两山经济区和雁门关生态畜牧经济区发展特色经济,加快沿黄地区经济开发。
推动有关城市扩大与省外相邻区域的合作。鼓励大同、阳泉、晋城、长治、运城等市突破行政界限,与周边省区开展形式多样的交流合作,在基础设施、主导产业、旅游开发、环境保护、社会事业等方面加快一体化步伐,成为跨省发展的区域经济中心。

第十一章实施科教兴晋和人才强省战略,
培育和提高核心竞争力

要提高我省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必须破解科教瓶颈和人才瓶颈,在科教兴晋和人才强省上有新的突破。
一、大力推动科技创新
以科技兴晋为目标,促进政府、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之间的良性互动,基本形成创新主体明确、运行机制灵活、基础条件完备、发展环境良好、具有山西特色的科技创新体系。
1.强化重点领域的自主创新能力
提升科技研究开发水平。加强基础研究能力建设,在重视培育原始创新能力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强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力争在量子物理、分子生物学、合成化学、材料制备、中医药等优势学科领域取得重大进展。健全多层次科研开发机构,重点发展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建设20个省级重点实验室,依托大型企业,建设5个省级开放式产业技术实验室和一批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国际论文数量年均增长率达到3%以上,力争实现国家自然科学奖零的突破。
实施重大技术专项。围绕新型能源和工业基地建设,在农作物新品种选育、农产品加工、煤炭转化、冶金、装备制造、医药化工、新材料、节能降耗、污染防治、生态治理等领域开发一批共性技术、关键技术。通过实施重大技术专项,使全省优势产业技术和装备达到发达国家20世纪90年代末水平。
扩大科技交流合作。加强对新能源、新材料、新医新药等技术的国际动态跟踪研究,全面推动“国际科技合作与技术引进计划”。建立稳定的国内外科技合作渠道,整合国内外科技资源,搭建跨地区、跨领域、跨学科的国内外科技交流与合作平台。充分发挥太原、长治高新技术园区在科技研究开发与交流合作中的重要作用。
2.激发创新主体活力
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以项目为载体,支持企业科技创新机构建设,构建企业技术创新体系。支持大型企业集团和优势企业建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或兼并、收购科研机构。鼓励省属应用型科研机构直接转制为科技型企业。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企业按销售收入5%的比例提取研发经费。
加快建立现代科研院所制度。尊重市场配置科技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促进产学研一体化。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全面推行科研院所体制改革,建立起人力资本与物质资本并重的企业资本结构,健全以激励创新、强化应用为主导的运行机制。改革科技人员收入分配办法。鼓励科研院所把科技成果以无形资产形式入股股份制科技型企业。
3.努力营造创新环境和氛围
建立多元化的科技投入体系。继续扩大财政性科研经费支出规模,改革财政性科研经费投入方式,逐步形成以政府财政投入为引导,企业投资为主体,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科技投资体系。各级财政科技投入增长速度达到并力争超过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速度。选择优势产业重大项目中的关键、共享技术,集中资金持续性投入。改革政府科研经费管理办法,重点资助对进入中试阶段的科研项目。完善风险投资机制,创新基金运作模式,大力引进省外风险投资主体。
完善科技服务和技术市场体系。抓好科技设施、科技信息网、科技数据库建设。整合全省各类科技平台,形成共建共享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做到网络互通、信息共享、仪器共用。以“组织网络化、功能社会化、服务产业化”为目标,大力发展科技中介服务机构。进一步培育技术市场,建立具有科技信息发布、企业孵化、产权交易、风险投资、评估咨询和人才中介等多种功能的科技成果转化平台,使全省科技成果转化率达到60%以上。
健全政策法规体系。进一步健全科技法规体系。认真执行国际科技合作许可和登记制度,依法维护国家科技、经济安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落实关于技术、人才要素参与收益和分配的相关政策。
二、优先发展教育
真正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建设体系完整、布局合理、发展均衡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
1.继续加强基础教育
切实加强义务教育。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在经济发达地区努力实现高水平、高质量“普九”目标,全省“普九”人口覆盖率达到100%。积极解决好城市低收入群众的子女上学问题。到2010年农村全部实行对贫困家庭学生“两免一补”资助制度,从2006年起,用两年时间实现对全省农村和城市特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收学杂费。增加对农村的教育投入,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重点加强农村初中建设,力争5年内全部达到国家规定的办学条件和标准。推进农村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扶持偏远地区中小学远程教育。以公办学校为主,解决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保证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重视发展学前教育,学前三年毛入学率达到60%以上。
积极发展高中阶段教育。把提高普及程度与提高教育质量有机结合起来,促进高中阶段教育布局更加优化,结构更加合理。大中城市和经济发达市县要率先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建设普通高中示范学校,促进高中教育规范发展。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高中教育。加大改革力度,创新工作机制,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2.大力发展职业教育
扩大职业教育规模。多渠道增加经费投入,改善办学条件,建立职业教育学生资助制度。切实以就业为导向,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加强学生实践能力和职业技能的培养。加快建设一批标准较高的综合性中等职业学校,扩大中等职业教育规模,实现与普通高中招生人数大体相当。高等职业教育本着办强一批、扶持一批、淘汰一批的原则,力争做大做强,到2010年招生规模要占到高等教育招生规模的一半以上。
推广新型职业教育模式。转变办学思想和办学模式,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促进职业教育的开放性和多样化。优化职业教育专业结构,培养本地化、应用型人才。实行灵活的教学和学籍管理制度,方便工学交替、半工半读、城乡分段和职前职后分段完成学业。坚持学历教育与培训并举,大力发展初中后、高中后等各类职业培训和劳动技能培训。
3.稳步发展高等教育
把握高等教育发展节奏。整合高等教育资源,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建立本科院校,支持民办高等教育和独立学院发展,稳步发展本科教育。大力提高研究生教育水平,高度重视学位点后续建设,力争再新增一批硕士和博士学位授权点。加强研究生培养基地建设,提高研究生教育的整体实力。
加强高等教育服务经济建设的能力。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优先发展急需专业和新兴学科,建成一批全国教学改革试点专业、国家级重点专业。建设一批国家和省级实习培训基地,培养我省急需的专业人才和高水平学科带头人。加强大学科技园建设,加快高校科研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
4.不断完善教育体制
建立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新机制。明确各级政府提供公共教育服务的职责和重点,依法建立与公共财政体制相适应的教育财政制度。各级政府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要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并使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逐步形成义务教育由政府负全责,高中阶段教育以政府投入为主,高等教育积极引导社会投入,政府对困难学生给予资助的教育投入机制。全省高校要确保学费收入的10%用于资助贫困大学生。鼓励社会力量办学,形成办学主体多元化、投资来源多渠道和管理方式多样化的格局。
创新教学体系。加强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的沟通,推进高校教育和校外教育的融合,加强职前教育和职后教育的衔接。适应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要求,完善师资培训机制,建立新的学生、教师、学校评价体系。全面实施教学质量评估制度,建立以学生为中心的现代教学体系。大力促进农村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三教统筹”。
三、努力壮大人才队伍
树立和落实科学的人才观,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大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全面创新人力资源培育、管理和开发机制,努力变人口压力为人力资源优势,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1.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
建设好三支人才队伍。积极适应政府职能转变,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纪律严明、作风过硬的公务员队伍;以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市场驾驭能力为核心,建设一支熟悉国际国内市场、勇于开拓创新、具有丰富管理经验的优秀企业家和经营管理人才队伍;适应结构调整和改革开放的新形势,建立多元化的专业技术人才培养机制,通过引进与培养相结合,建设一支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
培养造就两类实用型人才。通过学校教育培养、企业岗位培训、个人自学和实践锻炼等方式,加速培养优势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紧缺的高技能人才。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结合农业产业化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培养一批掌握和推广农业先进实用技术,能带动农民脱贫致富的农村实用人才。此外,要重视培养使用青年人才、妇女和老年人才。
加大各类人才培训力度。采取组织培训、脱产进修、挂职锻炼、跟班学习,选派出国等多种形式,提高各类人才的业务素质。加快实施百千万人才工程、博士后培养计划、优秀中青年科研人才培养计划,继续实施绿色证书工程、蓝色证书工程。
2.建立人才引进和流动机制
拓宽人才引进渠道。完善人才需求信息采集机制,定期发布需求岗位目录,继续组织举办好各种类型的招才引智活动。制定优惠政策,大力引进两院院士、长江学者、省部级学术带头人等高级人才。完善国外人才准入、管理和待遇制度,积极引进急需的国外高层次人才。建立吸引人才的“绿色通道”,对高级人才要一人一策、特事特办。建立健全人才柔性引进机制,坚持引才引智并举,重在引智。坚持用项目聚集人才,对重大建设项目和科技攻关项目,要面向国内外公开招标。制定留学人员回归计划,办好留学人员创业基地。
促进人才有序流动。促进人才市场、劳动力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的联网贯通。改革户籍和人事管理制度,引进人才工作居住证制度,建立社会化的人才档案公共管理系统。简化人才流动的审批程序,切实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和个人择业自主权,消除人才流动壁垒,提高人才资源配置效率。
3.创新人才使用和激励机制
创新人才评价标准。坚持德才兼备原则,坚持走群众路线,建立以业绩为重点,有品德、知识、能力等要素构成的各类人才评价指标体系。规范人才的职业分类和标准,探索各具特色的人才评价方法。
创新人才选用机制。以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为导向,建立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充分展示才能的选拔任用机制。进一步完善竞争上岗和岗位轮换制度,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制。加大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的力度,使全省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的人数占到新任领导干部的1/3。把党管干部原则和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以及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结合起来,对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依法实行派出制和选举制。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逐步实行全员聘用制。
完善人才激励机制。以贡献为尺度改革分配体制,实行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公务员工资制度、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事业单位薪酬制度,全面推行国有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年薪制。按照精神激励、事业激励、物质激励并重的原则,建立人才奖励机制。进一步完善人才保障机制。
4.创优人才发展环境
以提供舞台、创造条件、完善服务为着力点,努力为各类人才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加强博士后流动站、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建设。积极发展各类科技园区、创业园区和企业孵化器,鼓励发展风险投资和融资担保机构,为科技人才提供创业平台。加强舆论导向,在全社会形成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风尚。
第十二章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推进精神文明建设

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设,是全面实现“十一五”规划的重要保证。
一、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坚持依法治省,巩固和发展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
1.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保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能。加强同民主党派合作共事,更好地发挥我国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保证人民政协切实发挥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作用。不断改善人大、政协的工作条件,营造履行职能的良好氛围。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宗教政策和侨务政策。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作用。
2.扩大基层民主
加强城乡基层政权和群众自治性组织建设,进一步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完善村民自治。加强社区建设,完善城市居民自治,建设管理有序、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逐步实现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完善公开办事制度,继续推行政务、村务、厂务公开。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
3.推进依法治省
贯彻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加快法制化建设进程,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为主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推进司法改革,强化司法监督,确保公正司法。加强司法和执法队伍建设。加强普法工作。
二、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切实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努力营造健康向上的舆论环境和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1.积极推进理论研究和宣传
坚持和巩固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全省干部群众,巩固全省人民团结奋斗的思想基础。加大宣传力度,使科学发展观日益深入人心,真正成为指导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2.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
积极引导人们树立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继承和发扬山西的优秀传统文化,使全省上下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不断增强凝聚力和创造力。
3.进一步强化思想道德建设
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诚实守信为重点,加强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职业道德教育,特别要加强青少年的思想道德教育,搞好青少年活动场所建设,深入开展精神文明村镇、精神文明城市、精神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在全社会营造良好风尚。搞好双拥工作。

第十三章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实现规划目标,完成规划任务,必须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同时,各级政府也要履行职责,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一、切实转变政府职能
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高行政能力。
1.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
“十一五”时期,要加大改革力度,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
推动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转变。进一步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中介组织分开。要限期把各部门管理的各类国有企业和经营性事业单位分离,交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机构监管与运营。
继续推进政府机构改革。继续推动行政管理机构改革,依法规范部门职能,提高行政管理效率。加快推进县乡机构改革,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精简机构和减少财政供养人口。
完善政府决策机制。继续推进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健全决策咨询、决策评估和社会公示、听证制度,推进政务公开,提高政府公信力。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清理、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探索建立审批和许可事项的监督管理机制。强化行政问责制度,建立违法责任追究制度。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继续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探索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推进综合执法试点。积极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依法界定执法职责,科学设定执法岗位,规范执法程序,建立健全公开、公平、公正的评议考核机制,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
2.切实履行好政府职能
完善经济调节。建立和完善省级宏观调控体系。各综合经济部门要主动配合、密切协调、功能互补、形成合力,提高省级宏观调控的效果和水平。根据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原则,采取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继续加强对焦化等行业和“五小”企业的清理整顿,抑制低水平重复建设,避免经济大起大落。合理引导消费需求,提高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
规范社会管理。以维护社会公平、公正、和谐为目标,以调节社会矛盾和平衡利益为重点,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责权明确、运转高效的社会管理体制。积极引导非营利性民间机构参与社会管理和为社会成员提供服务。加强社区建设,把一部分政府不宜直接承接的社会职能交由社区承担。
加强市场监管。完善行政执法、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相结合的市场监管体系,建设信用山西。健全产品质量监管机制,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商业欺诈等违法行为。推动社会信用服务市场化,鼓励发展独立公正、规范运作的专业化中介服务机构,规范和发展各类行业协会、商会等自律性组织。健全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资的长效机制和法律保障。
提升公共服务。在加强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公益性文化、社会救助和公共安全等建设的同时,公平分配公共服务,缩小城乡和不同区域之间享受公共服务数量和质量的差距,减少社会成员之间发展机会的不公。
二、规范政府建设资金管理
1.积极筹集政府性建设资金
为保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要拓宽政府建设资金渠道,扩大各级政府的可用财力。要从财政增收部分中划出一定比例;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试点工作开展后,从资源和环境补偿资金中划出一部分;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拍卖收入中划出一部分,并积极探索实现土地使用权由批租制改为年租制,以形成国有土地长期稳定的收入;从政府投资形成的存量资产变现收入中划出一部分;从矿业权价款中划出一部分。
2.创新政府建设资金管理方式
政府建设资金要逐步退出一般竞争性领域,集中用于公共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公益性事业发展,做到“三优先、一适当”。即:优先保证农林水利、科教文卫、促进就业、社会保障、公共安全、扶贫开发;优先保证生态保护、污染防治、防灾减灾、煤炭和重要矿产地质勘探、采煤塌陷区治理等;优先保证交通、城市改造、信息等公共基础设施;适当支持关系新型能源和工业基地建设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经营性建设项目。
3.加强政府建设资金管理
规范政府投资方式。政府投资主要采取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转贷和贷款贴息五种方式。健全投资决策机制和管理办法,建立政府资金使用后评价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督管理,对新建项目要百分之百实行招标,对公益性项目要百分之百实行代建制,对政府投资的重点项目百分之百进行审计和稽察。
集中力量办大事。以提高省级建设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打破部门分割,按照“综合平衡、部门管理、市场运作、审计监督”的模式,整合省级政府资金,集中力量办大事。
明确各级政府的投资职责。省负责属于全省和跨市的基础性和公益性项目,重点支持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域、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和资源枯竭型矿区等区域。属于市、县行政区域内的事业,由市、县负责。属于省和市共同管理的事业,要区别不同情况,明确各自的管理范围,分清主次责任,共同承担投资义务。
三、健全规划实施机制
创新规划体制,切实把规划确定的宏伟蓝图和行动纲领落到实处。
1.完善三级三类规划体系
建立省级规划、市级规划和县级规划衔接配套,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功能清晰的规划体系。特别重视市、县规划,要把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以及其他专项规划融为一体,成为最贴近人民的规划。
2.强化规划的指导性和严肃性
本规划确定的约束性指标,具有法律效力,要纳入各地区、各部门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规划确定的战略目标、重点任务、重大项目和重大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并在编制经济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时搞好衔接。
3.完善规划监控和调整机制
省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对本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有关部门也要跟踪分析相关领域规划实施情况,及时向省发展改革部门反馈意见。各部门要自觉接受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本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在本规划实施的中期阶段,要组织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中期评估报告提交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经中期评估需要对本规划修订时,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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