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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关于对火电厂脱硫情况调查的通知
  • 【发布单位】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 【发布文号】中环协〔2006〕40 号
  • 【发布日期】2006-05-26
  • 【生效日期】2006-05-26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关于对火电厂脱硫情况调查的通知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关于对火电厂脱硫情况调查的通知

(中环协〔2006〕40 号)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环保产业协会: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加强对火电厂脱硫设施建设与运行的监督管理,规范火电厂脱硫市场,依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委托进行火电厂脱硫调研的函》(环控函〔2006〕3号),我协会受环保总局污控司委托,拟于2006年6~7月开展全国火电厂脱硫情况现场调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协会在收到通知后尽快安排专人负责本次调查工作,并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保局报告,提前对拟调查的火电厂联系,对调查相关事宜作出安排,确保现场调查工作顺利实施和调查结果的客观、真实。

二、现场调查组由环保总局污控司、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省(自治区、直辖市)环保产业协会、省(自治区、直辖市)环保局(或火电厂所在地环保局)各派1~2人组成调查组。

三、现场调查范围及主要内容:2001年1月~2005年12月建成/投运的50MW及以上脱硫机组(包括自备电厂)。现场调查主要内容:

(1)脱硫设施主要工艺设计参数;

(2)脱硫设施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报告落实情况;

(3)脱硫工程环保竣工验收或试运行主要结论;

(4)脱硫设施性能试验报告中的实际考核参数与结论;

(5)2005年6月-2006年5月脱硫剂的进货合同;

(6)2005年6月-2006年5月脱硫设施运行记录和在线监测原始记录。

请提前通知火电厂做好准备,每个火电厂调查时间为1天。

四、调查期间调查组省内交通请当地协会协助解决。

联系方式:

1、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锅炉炉窑脱硫除尘委员会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北二巷 邮编:100037

联系人:杨明珍

电话(传真):010-68338042 84634257

2、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易斌 燕中凯

010-51555008 51555010

3、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污染控制司大气处 刘孜

010-66556247

附件1:关于委托进行火电厂脱硫调查的函(环控函〔2006〕3号)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二○○六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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