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 【发布单位】福建省
  • 【发布文号】闽政办[2006]155号
  • 【发布日期】2006-07-07
  • 【生效日期】2006-07-07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福建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闽政办[2006]155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对全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的领导,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汪毅夫省政府副省长

副组长:方彦富 省政府副秘书长
马潞生 省财政厅厅长
鞠维强 省教育厅厅长

成 员:吴玉辉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马国林 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刘群心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陈小平 省财政厅副厅长
张程远 省教育厅副厅长
江爱华 监察厅副厅长、正厅级监察专员
丛远东 省人事厅副厅长
朱淑芳 省农业厅纪检组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财政厅、教育厅,办公室主任由陈小平、张程远兼任。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七月七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