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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卫生部关于2006年冷冻饮品抽检情况的通报
  • 【发布单位】卫生部
  • 【发布文号】卫监督发〔2006〕257号
  • 【发布日期】2006-07-11
  • 【生效日期】2006-07-1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卫生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卫生部关于2006年冷冻饮品抽检情况的通报

卫生部关于2006年冷冻饮品抽检情况的通报

(卫监督发〔2006〕25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根据2006年国家健康相关产品卫生监督抽检工作安排,我部组织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浙江、湖北、新疆等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商场(超市)、集贸市场销售的冷冻饮品进行国家卫生监督抽检。现将监督抽检情况通报如下:
一、抽检结果本次抽检共抽查396份冷冻饮品,抽查指标为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色素、糖精钠、铅和产品标识,经检测并按照《冷冻饮品卫生标准》(GB2759.1-2003)、《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和《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04)判定,结果有343份合格,合格率为86.6%。
抽检结果显示:1.商场(超市)冷冻饮品合格率高于集贸市场。本次商场(超市)抽检的冷冻饮品216份,合格211份,合格率为97.7%,而集贸市场抽检的180份冷冻饮品,合格132份,合格率仅为73.3%。2.微生物指标不合格是冷冻饮品不合格的最主要原因。本次抽检不合格的53份冷冻饮品中有38份微生物指标未达到标准要求。3.食品添加剂标示不规范。本次对产品标识的检查中,发现有19份冷冻饮品未明确标识所使用的色素名称;有12份冷冻饮品添加了糖精钠而在标签中没有明确标示;有2份冷冻饮品添加了果绿(一种复合添加剂,主要成分为亮蓝和柠檬黄)而在标签中没有明确标示。
二、问题分析和工作要求
(一)问题分析
通过对市售的冷冻饮品进行国家卫生监督抽检,发现冷冻饮品中食品添加剂标示不规范的问题较为突出,集贸市场销售的冷冻饮品卫生合格率较低。各地卫生行政部门通过监督检查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1.部分冷冻饮品生产企业忽视标签管理,产品标签标示使用不规范;
2.部分冷冻饮品生产企业设备简陋、工艺简单,卫生条件不符合要求,导致微生物指标,如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等超过卫生标准限量;
3.集贸市场的基本卫生条件差、自身卫生管理水平不高、易造成冷冻饮品的二次污染。
(二)工作要求
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冷冻饮品,各地已对生产经营者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并向社会发出通报。针对监督抽检发现的问题,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引起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按照《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的有关要求,严把冷冻饮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关,依据《食品添加剂生产管理办法》重点加强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的监管;二是进一步规范标签标识,加大对冷冻饮品标签、说明书的监督检查力度;三是依照《集贸市场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的卫生要求,加强集贸市场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增强其对所销售产品的索证意识;同时,各地要结合食品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增强从业人员卫生法律意识,规范其经营行为,维护消费者的健康权益。


二○○六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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