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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卫生部关于组织开展3.24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 【发布单位】卫生部
  • 【发布文号】卫办疾控发〔2007〕43号
  • 【发布日期】2007-03-01
  • 【生效日期】2007-03-0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卫生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卫生部关于组织开展3.24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卫生部关于组织开展3.24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卫办疾控发〔2007〕4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厅(局)、总工会:
2007年3月24日是第12个“世界防治结核病日”,今年的宣传主题为“结核流行广泛,控制从我做起”。为了做好今年3.24“世界防治结核病日”的宣传活动,现通知如下:
一、提高对宣传活动重要性的认识。结核病是一种经呼吸道传播的慢性传染病,在全球及我国的广泛流行,严重危害着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已成为重大的公共卫生问题和社会问题。我国是世界上22个结核病高负担国家之一,结核病患者数量居世界第二位,80%的病人在农村,75%的病人为中青年,每年死亡13万人。结核病是我国农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主要疾病之一,严重制约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因此,必须广泛宣传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提高全社会对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重视。
二、围绕主题确定宣传重点。要积极宣传我国政府重视结核病防治工作和结核病防治工作取得的成绩;宣传国家免费治疗肺结核病人的优惠政策;宣传结核病流行的严峻形势和对人民群众的危害;宣传结核病防治知识,让更多的人了解结核病,掌握结核病防治知识,减少结核病的传播;宣传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防治结核病,控制结核病从我做起。
三、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开展有特色的宣传活动。各级工会组织要利用完善的组织体系、健全的队伍和特有的工作方式,与卫生部门一道积极宣传我国的结核病防治知识和政策。在宣传活动期间,要动员有结核病症状的群众,尤其是农民工、企业职工主动到结核病防治机构接受免费检查与治疗。同时,要主动关心慰问结核病病人和困难家庭。
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以“世界防治结核病日”的主题宣传活动为契机,采取开展咨询、义诊活动以及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积极宣传和普及结核病防治知识,提高公众结核病防治知识知晓率。
请各地将开展“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宣传活动资料情况于2007年4月中旬前报我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


二○○七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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