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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新农村建设资金整合工作的指导意见
  • 【发布单位】新乡市
  • 【发布文号】新政办〔2006〕111号
  • 【发布日期】2006-07-14
  • 【生效日期】2006-07-14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河南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新农村建设资金整合工作的指导意见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新农村建设资金整合工作的指导意见

(新政办〔2006〕111号)




为合理有效配置公共财政资源,提高涉农资金的整体合力,推进新乡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根据《中共新乡市委、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新发〔2006〕7号)的要求,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推进新农村建设资金整合工作的认识

(一)充分认识整合新农村建设资金整合工作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各级政府对“三农”的投入不断增加,有力地促进了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但涉农资金使用管理分散现象比较突出,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政策效应的发挥。因此,进一步整合涉农资金,非常必要。一是有利于逐步规范政府涉农资金投向,合理有效配置公共财政资源,提高涉农资金的使用效益。二是有利于促进政府及其部门转变职能,克服“缺位”和“越位”现象。三是有利于集中力量办大事,提高涉农资金的整体合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正确认识新农村建设资金整合面临的形势。当前整合新农村建设资金具备比较有利的条件,一是有明确的政策要求;二是各方面认识在不断统一和深化;三是通过试点积累了经验。但也存在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不统一、部门利益分割和新农村建设资金统筹使用管理缺乏统一协调的工作机制等困难。因此,要正确认识新农村建设资金整合工作面临的形势,充分利用有利条件,努力克服困难,积极主动开展工作,进一步推动新农村建设资金整合。

二、新农村建设资金整合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新农村建设资金整合的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契机,以县为主和多级次整合相结合,以农业农村发展规划为依据,以主导产业、优势区域和重点项目为平台,以切实提高新农村建设资金使用整体效益为目的,通过建立政府领导、部门配合的协调机制,整合各级政府、各部门、各渠道安排的新农村建设资金,逐步形成新农村建设资金项目科学、安排规范、使用高效、运行安全的使用管理机制。

(二)新农村建设资金整合的原则。1.明确分工,协调配合。新农村建设资金的整合,由各级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牵头,下设资金整合协调组(名单附后)具体负责,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日常工作由市新农村建设办公室和市财政局承办。按照“资金性质不变,使用方向不变,来源渠道不变,管理形式不变,统一规划,优势互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建立部门协调配合,良性互动的工作机制。

2.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制定当地农业经济和农村社会发展规划,确定阶段性和年度支持重点,作为新农村建设资金安排使用的依据,引导新农村建设资金整合。

三、新农村建设资金整合的方法

(一)新农村建设资金整合的对象为上级分配的新农村建设资金和本级安排的新农村建设资金。

(二)新农村建设资金整合的方法:统一领导,以县为主,统筹规划,分类安排,围绕项目,打造平台,集中投向。

(三)各级各部门在安排年度计划时,要围绕规划的中心村、聚集区和“一县一镇百村”示范点,优先安排项目,资金重点倾斜。中央、省安排的可用于示范村建设的项目资金除戴帽下达的以外,用于示范村建设的项目资金不得低于60%,其中用于市级示范村的项目资金不得低于40%。

(四)建设项目实行统一组织实施,统一协调建设,统一管理资金运行,统一竣工验收。

四、推进新农村建设资金整合的配套措施

(一)各级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新农村建设资金整合工作的领导和协调。要切实担负起整合资金的责任,加强对新农村建设资金整合工作的领导和支持,统筹安排新农村建设资金的使用,协调部门关系,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为资金整合工作提供必要的财力支持和组织保障。

(二)上下配合,部门联动,共同推进新农村建设资金整合工作。新农村建设资金涉及部门多、级次多,上级部门与下级部门、涉农部门之间要上下配合,部门联动,以保证新农村建设资金整合方案的对接和整合工作的顺利推进。

(三)在整合过程中加强对新农村建设资金的监管。经过整合后的新农村建设资金,相对集中,数额较大。要采取得力措施,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建立决策机制,实行政务公开,推行项目公示制;强化约束机制,实行工程招标制、物资集中采购制和资金报账制;完善监督机制,实行管理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和监督跟踪制、监督抽查制。

(四)市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和不定期对各部门安排下达的项目资金进行抽查,并把资金安排情况作为考核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目标完成情况的一项重要内容。

五、推进新农村建设资金整合工作的几点要求

(一)要注重新农村建设资金整合方式的创新。坚持以县为主,同时要积极探索其他新农村建设资金整合方式,不强求统一资金整合的路径和模式,鼓励不同级次、不同层面、不同内容、不同形式的整合,提倡各地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积极探索,自主创新,形成灵活多样、操作性强、切实有效的整合方式。

(二)加强新农村建设资金整合工作的宣传。各级各部门要采取不同形式,积极宣传新农村建设资金整合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介绍新农村建设资金整合好的经验、好的做法和积极成效,促进新农村建设资金整合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三)及时对新农村建设资金整合工作进行总结。各地要认真研究资金整合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积极有效地提出解决办法。对整合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经验教训及时总结,要采取切实可行的保障措施,积极推动新农村建设资金整合工作。

附件:新乡市新农村建设资金整合协调组名单

二○○六年七月十四日

附件

新乡市新农村建设资金整合协调组名单

为集中财力,突出重点,整合资金项目资源,用好、用活现有的涉农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新农村建设的需要进行整合,形成合力,支持中心村和示范村建设,确保新农村建设真正取得成效。经市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研究,决定设立新农村建设资金整合协调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范学贵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王保旺市政府副市长

邓琳市政协副主席、发改委主任

成员:王舜书市教育局局长

王炜东市民政局局长

熊西庆市财政局局长

卢湘原市交通局局长

刘思江市农办主任

聂聚 市农业局局长

李志铭市水利局局长

赵秀志市林业局局长

郭祺祯市畜牧局局长

范禄 市文化局局长

张杰 市卫生局局长

刘良恩市广播电视局局长

李贵臣市电业局局长

任世平市发改委副主任

娄升友中国网通〈集团〉有限公司新乡市分公司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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