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 【发布文号】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6年第18
- 【发布日期】2006-07-24
- 【生效日期】2006-07-24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6年第18号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6年第1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05年11号(总第85号),木铣和修边机产品强制性认证所适用的GB3883.17-2005(《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2部分:木铣和修边机的专用要求》)国家标准(以下简称新版标准)将于2006年8月1日开始实施。自标准实施之日起,各指定认证机构、实验室应按照修订后的新版标准及其所对应的GB3883.1-2005(《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一部分:通用要求》)国家标准对木铣和修边机产品实施认证和检测工作。原认证适用的GB3883.17-1993(以下简称旧版标准)国家标准自动废止。
为了保证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有效实施,依据《关于标准修订时强制性产品认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认科联[2005]18号)中的有关规定,现将强制性产品认证中木铣和修边机产品执行新版标准有关的事项和要求公告如下,请各有关单位遵照执行。
一、2006年7月31日前,各有关指定认证机构、实验室可根据申请人的意愿,按老版标准或新版标准实施认证、检测工作。
二、自2006年8月1日起,各有关指定认证机构、实验室必须采用新版标准实施认证、检测工作。
三、由于新版标准与旧版标准存在差异,对于已经获得强制性认证的产品,旧版标准证书持有人应于新版标准实施后、下一次跟踪检查之前,向指定认证机构提交转换新版标准证书的申请并依据新版标准完成样品检测工作(但最晚不应迟于2007年7月31日之前完成)。已获旧版标准认证证书的产品,在下一次跟踪检查后未取得新版标准认证证书的,认证机构应注销旧版标准认证证书。
二○○六年七月二十四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最新法律法规
- -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密码防线——《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颁布一周年工作情况综述-
- -互金协会发布网络小额贷款机构反洗钱行业规则-
- -中国人民银行法将大修 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 -疫情防控北京经验升级为法规-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比利时王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塞浦路斯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巴塞尔公约〉缔约方会议第十四次会议第14/12号决定对〈巴塞尔公约〉附件二、附件八和附件九的修正》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决定-